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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网站上关于孩子最大利益的解释:

在迈林律师事务所,我们的首要目标是让您的孩子在尽可能好的环境中成长。卑诗《省家庭法法案》规定,在决定对孩子的监护权、亲子时间、探视权等议题时,孩子的最大利益是唯一的考虑因素。当父母和法院决定什么抚养方案最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时,将考虑以下标准:

– 孩子身体、心理和情绪方面的健康;
– 孩子自己的意见(除非不宜考虑,比如孩子年幼);
– 孩子和他们生命中其他重要的人之间的爱和亲情;
– 孩子在其年龄和发展阶段对稳定生活环境的需求;
– 孩子以往的成长和照顾情况;
– 希望获得监护权、亲子时间的的父母或其他人照顾孩子的能力;
– 任何家庭暴力对孩子的身心安全、保障和福祉的影响;
– 要求父母双方相互商量、合作来照顾孩子是否合适;

值得注意的是,“孩子自己的意见”即使被法庭纳入考虑,它也只是众多考量因素之一,而并非决定性因素。法庭对孩子的意见的重视程度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孩子的年龄和成熟度、孩子是否受到不当影响,以及怎样的呈现方式对孩子的影响最小,所以这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如果您认为法庭需要倾听孩子的声音,您需要律师为您制定最佳的方式,从而达到最佳成果。

家长在为孩子安排最佳的育儿计划时,应该注重孩子的成长环境和机会两个方面。父母必须问自己:

– 我的家或前伴侣的家是否为我们的孩子提供了最好的生活条件?
– 我所在的地区有哪些活动或学校能让我们的孩子受益?
– 为什么我的孩子和我一起生活会比和前伴侣生活更受益?
– 谁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
– 谁能提供更多的支持和稳定?
– 谁能成为孩子更好的榜样,为什么?
– 父母怎样做才能成为更好的父母,让孩子茁壮成长?
– 有没有任何其它因素让我认为我的方案对孩子是最好的?

我们建议家长们要想得全面一些,最好举出具体例子。同时,要记得避免谈论自己的想法或信仰,而应该侧重在事实和事例上。在卑诗省的儿童监护和抚养安排中,父母必须向法官表明他们已经仔细、客观地考虑过孩子的未来,并对孩子的成长有一个具体的计划,而且这个计划是以孩子为中心的:要确保把孩子的需求始终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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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家园 / 望子成龙 / 感谢学校教的那些意想不到的生活常识。娃同学家里发生监护权纠纷,警方介入调查,所以孩子不能让妈妈接走。
    那孩子的妈妈不熟悉,但每天都是她接送孩子,应该是个全职妈妈。她家一共三个,送不同的学校,每天光路上可能都要花上两三个小时。这样尽心照顾孩子还能失去监护权的事情还是第一次见到,还以为只有酗酒、吸毒、犯罪能让人失去监护权。跟娃八卦这件事情,说一下失去所有孩子的监护权那个妈妈该有多难过,对那个同学的影响肯定也很大。娃说,那个妈妈应该老早就把三个孩子一起带到庇护所,然后送到别的学校,再自己找工作。我听完大松一口气,这些我们在家没有讨论过,应该是在学校听的,真很实用,必须承认这是我没想到过的解决方案。
    • 孩子是不知道庇护所是什么样子才说这样话的。 +10
    • 那样的话3个孩子就毁了,小朋友太天真了 +6
      • 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现在这样那个妈妈已经毁了。我不大信任把孩子的妈妈毁掉的男人能够成就他的孩子。
    • 傻孩子。。。不过你娃说的也没错 +5
      女主把孩子给男的,自己上学去。。。狠下心来,找份好工作。。。让男的尝尝自己带3个娃还要工作的辛苦。。。
      • 孩子带到庇护所后应该不会归孩子爸了,也许会派到寄养家庭,那种家庭哪会管孩子啊 +1
    • 唉,又有个渣男的故事。 +1
    •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 我合计是渣男让老婆做 housewife 养 3 娃,然后说老婆无生存能力并且虐待娃。警察介入,把娃妈撵走,娃妈意气用事,court 暂时剥夺了娃妈的监护权。这是没有最渣只有更渣的节奏,让娃妈生不如死。 +1
        • 建议你别先假设谁是渣,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实后再说。一般来说,女方没钱不会导致失去监护权。 +4
          • 你问你的,我假设我的,不冲突。
            • 是不是猜错了会给事主第二次伤害? +5
              • 有可能。我只是在别人主贴基础上进行了猜测。
              • 事主需要找个律师。。。女生没有强大的娘家支持,就不能做家庭主妇。。。 +2
                • 没有收入的一方离婚时在西方是受法律保护,特别是女方。如果遇到不付抚养费的是另外一回事。 +2
                  • 借你的吉言了!真的很同情那个妈妈,不管什么原因不管什么情况都希望她安好
                    • 走到离婚这一步,都是冰冻三尺的寒了,难说谁对谁错,我们路人只能尽量给他们私人空间解决问题啦。
                  • 我记得以前有一个抚养费计算器的,在这文章里有链接
                    首先我希望所有看到文章的朋友们家庭美满幸福,本文内容纯属科普。 在加拿大如果离婚的话,子女和配偶的抚养费的计算方式比较复杂,参考的因素很多。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嘛。于是在这个议题上,法律条文的应用意…
        • 我也是脑补出这样的情节。但愿不是…
          • The only reason making mother to lose custody completely, must be child abuse, and substantial abuse.
    • 学校教的这个"生活常识"显然是反的,三个孩子送庇护所就毁了,要告诉孩子别当真。 +7
      • 防渣的办法有且只有彻底离开。任何一点留恋都会给对方可乘之机继续渣下去。走了也许需要重新开始会很艰难,但和孩子一起对母亲来说多么重要。不走也无非是痛苦煎熬
    • 那个妈妈有没有酗酒、吸毒、犯罪,学校是不会告诉你的。另外,就算全都没有。法庭会依据哪一方将来对孩子更好来判决。很显然,孩子跟着这位妈妈以后只能解决温饱问题,妈妈没任何资产只能靠政府。还有法庭也会考虑孩子的述求,如果孩子愿意跟着爹,就会判给爹。
      • 不可能这么绝望吧。照这么说所有的全职妈妈都是在用青春赌明天?太可怕了吧
        • 如果不是娘家有钱,这年头敢当全职妈妈的本来就是在冒险。
        • 这是事实,你去看看贺梅案件,法庭就是会看哪个家庭能给孩子更多就判给谁。一般小娃娃都会判给母亲,因为他们需要母亲比父亲多,但是孩子大一些,需要教育资源,法庭就会依据孩子的意愿加上教育环境等资源来判给一方。我看电视剧中国内的法院也是这么判决的。
          • 贺梅案如果看资源应该判给贝克家吧。文学城时不时会有离婚的低薪或全职妈妈讲被前夫算计多是因为不愿意出抚养费,感觉法律还是保护妇女的
            • 对,一开始就是判给贝克家的,因为依据孩子最高利益,贝克家的环境好。但是因为贺梅亲生父母和她有血缘关系,贝克家没有。一般血缘关系高于非血缘关系的利益。打了好几次官司。可最终结局呢?还不如一直判给个贝克家。
              我刚才查了查,如果父母住在比较近的地方,应该会share custody的。但是如果父母都是分开的,根本没法share呢?法庭一定要判给某一个人吧,那最高利益就来了。
              • 那个和夫妻的监护是两回事,而且最后贺家能胜诉也说明法律不是站在资源那边。初判给贝克家记得一个是小婴儿的banding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是贺家签过adoption的文件,不是因为教育资源。
                • 夫妻争孩子的监护权就没有有没有血缘关系的争论了。一个是爸爸,一个是妈妈,都是亲身的,就看孩子跟谁会有最大利益了。见我下面一个网上goolge的中文说明。应该可以go到更多资料。
            • 律师事务所网站上关于孩子最大利益的解释:

              在迈林律师事务所,我们的首要目标是让您的孩子在尽可能好的环境中成长。卑诗《省家庭法法案》规定,在决定对孩子的监护权、亲子时间、探视权等议题时,孩子的最大利益是唯一的考虑因素。当父母和法院决定什么抚养方案最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时,将考虑以下标准:

              – 孩子身体、心理和情绪方面的健康;
              – 孩子自己的意见(除非不宜考虑,比如孩子年幼);
              – 孩子和他们生命中其他重要的人之间的爱和亲情;
              – 孩子在其年龄和发展阶段对稳定生活环境的需求;
              – 孩子以往的成长和照顾情况;
              – 希望获得监护权、亲子时间的的父母或其他人照顾孩子的能力;
              – 任何家庭暴力对孩子的身心安全、保障和福祉的影响;
              – 要求父母双方相互商量、合作来照顾孩子是否合适;

              值得注意的是,“孩子自己的意见”即使被法庭纳入考虑,它也只是众多考量因素之一,而并非决定性因素。法庭对孩子的意见的重视程度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孩子的年龄和成熟度、孩子是否受到不当影响,以及怎样的呈现方式对孩子的影响最小,所以这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如果您认为法庭需要倾听孩子的声音,您需要律师为您制定最佳的方式,从而达到最佳成果。

              家长在为孩子安排最佳的育儿计划时,应该注重孩子的成长环境和机会两个方面。父母必须问自己:

              – 我的家或前伴侣的家是否为我们的孩子提供了最好的生活条件?
              – 我所在的地区有哪些活动或学校能让我们的孩子受益?
              – 为什么我的孩子和我一起生活会比和前伴侣生活更受益?
              – 谁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
              – 谁能提供更多的支持和稳定?
              – 谁能成为孩子更好的榜样,为什么?
              – 父母怎样做才能成为更好的父母,让孩子茁壮成长?
              – 有没有任何其它因素让我认为我的方案对孩子是最好的?

              我们建议家长们要想得全面一些,最好举出具体例子。同时,要记得避免谈论自己的想法或信仰,而应该侧重在事实和事例上。在卑诗省的儿童监护和抚养安排中,父母必须向法官表明他们已经仔细、客观地考虑过孩子的未来,并对孩子的成长有一个具体的计划,而且这个计划是以孩子为中心的:要确保把孩子的需求始终放在第一位。

              • 你说的这种情况全职妈妈明显站优势的。我一直觉得在离婚监护上,不少working father也是很不容易,特别那种老老实实遵纪守法的
                • 每个家庭情况都不一样的。没有具体的事情列出来,谁能判定哪个好哪个不好?working father是地产中介,每年赚很多钱,家里还有很多亲戚可以帮忙带孩子呢?我只是举一个例子啊。
                  • 亲戚带和妈妈带能有可比性?挣钱多就多付点抚养费呗。西方社会孩子父母都在又无过错,肯定轮不上男方的七姑八婆来说自己能带
                    • 我只是给一个例子,给多少赡养费应该是有一个计算方法的。我不是法官,我不想为这种事情在网上争这些没意思的事情,毕竟你我没有在争孩子的抚养权。我相信法官会做出公证的裁决的。不然要法官干嘛?
                      • 那么没意思你自己又是放文件又是让我狗的,挺积极的呀。我只是说了下知道的和你说的不太一样,自己不清楚不要误导了别人
                        • 有什么误导不误导的,我误导了,家庭主妇也不会因为我的话而出去工作。我不误导也不会因为我的话而取得监护权。大家只是讨论而已。听法官的。他做主。这句话没错吧?
                          • 讨论到一半你说听法官的,没见法官在这里发表意见呀。全职妈妈本就是一份工作而且是很辛苦的工作,你让别人出去工作是什么意思呀,实在不知道你想说啥
                            • 我让谁出去工作了?爱出去就出去,不爱出去就呆家里。我能决定什麽?
                              • 不知道呀,都忘了我们在讲啥了😅
      • 加拿大不会因为妈妈没有资产就把孩子判给男方,相反,孩子给妈妈的话,本着孩子的生活水平不能因为离婚而降低的原则,男方会被分掉很多财产。但是如果女方有问题,那就麻烦了 +4
        • 看结婚多久,如果结婚时间很少未必会平分财产。我有听说过我老公认识的一个人,离婚了老婆带着孩子住在他地下室。那房子是男的赚钱买的。其他具体事情不清楚。
          • 只有做了公证的婚前财产才可能分不到
            • 鬼佬很多婚前都得做,只有中国人接受不了,一定想去分一半。章子怡不就是因为这件事情和那个犹太人给闹崩了么?
              真有钱的豪门就未必会结婚。李嘉诚他们家不就直接找代孕?孩子我要,女人不要给点钱走人。
    • 一定有不知情的原因。加拿大监护权通常都偏向母亲,没钱没工作没有生存能力都不是问题,child abuse一般会是理由。按你孩子的建议,那三个孩子永远都回不到父母身边了。这里CAS是非常糟糕的系统,一旦碰到了,家破是十有八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