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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安省劳动关系委员会的裁定,送菜哥和大统华的案子,将在11月底、12月初连续现场开庭五天,传讯各方证人现场到庭,交叉质证,送菜哥在网上成天咧咧的,究竟是真还是假,通过法律程序确定。
这里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在中国,不管是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证人出庭率很低,更多的是采取书面证词的方式。实际上,证人现场出庭,不但为申请证人出庭的一方做证,还要接受对方的质证(质疑),其证词相对于不出庭、不接受对方质证的书面证词,更为可信。很简单,在现场,在法庭那样庄严肃穆、众目睽睽之下,如果说谎,将难逃身经百战的对方律师和法官的法眼。而且证词是否可信,法官运用其自由心证,决定是否采信,并在裁判文书中予以论证,判决的事实认定将能够更加容易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认可,司法的公信力才会得到彰显。
按照法官的要求,各方的所有证据,需要在10月18日前提交。在本案中,按照安省劳工法的要求,由大统华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它开除我是有法律依据的。
在6月份的庭审之前,大统华也已经提供了一大本证据。这些证据,我之前都认真看了,非常靠谱,全部都是真实的,我也已经向委员会提出书面意见,同意全部作为证据进入庭审,并且得到法官认可。大统华这样的对手,是一个非常好的对手,大家都在法律框架内维护自身权益,不搞假证据,不扯那些有的没的,这就是法治社会的公民!!
我虽然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但是的确也还有一些证据,之前都陆续提交过。但是,6月份大统华提交的证据,把所有的证据编成一本书,类似于国内的证据目录,非常有利于庭审的时候各方查找、阅读。因此,我也跟着学,把所有证据编成了一本书。古有东施效颦,今有送菜哥偷师学艺大统华,咱也不嫌丢人,管用就行。
整好之后,先发送大统华律师,然后向安省劳动关系委员会提交,非常方便,电子提交。
送菜哥学了二十多年的屠龙术,初到程序正义高于一切、司法独立政治正确的加拿大,就遇到大统华这么好的对手,还有大统华加拿大顶尖的劳工大律师做陪练,机会难得,自然要认真对待。而且,这个案子,送菜哥不需要向任何人汇报,独立决定,用《亮剑》里面新二团团长孔捷的话说,痛快啊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