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 Bingle自从移民,就一脚踏进了论坛生活。按照MUD中计算年龄的算法,Bingle已经是一个网络糟老头子了,不再是当初那个无知的婴儿。少年的时候,Bingle也曾年轻气盛,熬夜和人辩论莫名其妙的问题;中年的时候,Bingle也曾心灰意冷,几次金盆洗手又几次厚着脸皮复出;老年的时候,Bingle已经老奸巨猾,一对板斧舞得虎虎生风。(Pingle语:等你舞得水泼不近的时候,就成了老妖精了)。
一上网,忽然看见蛋泥的告别之语,顿时想起当初的自己。有心想学一学嵩山派师兄,当众踏翻蛋泥的金盆,却发现已经错过了金盆洗手大会,蛋泥的盆儿已经让潘多拉收起来了。:(
后悔之余,急忙找出Bingle珍藏的秘籍《论坛生存法则》,加上一些最新的注释。亡羊补牢,谁知道晚不晚呢。
《论坛生存法则》
--2001年Bingle解释版
本法则目的:提供在论坛上长期生存的法则。
B:需要澄清的是,这个法则并不是想教大家如何在论坛上和其他人相处,或者如何在辩论时战无不胜。它只是告诉你,如何能够长期存活在一个论坛上。当然,这里更多的掺杂了作者本人的天真想法,如果你已经在嗤之以鼻,就不必看下去了,下面的更天真。
本法则适用对象:希望在论坛上长期生活的ID或者人。
B:如果是想在论坛上出名,这个法则并不适用,张爱玲写过一本《论坛出名法则》,大意是“出名要趁早”。如果想在论坛上搏出位,这个法则也不适用,香港娱乐杂志上明星们的八卦新闻,大可以作为搏出位的范本。
本法则适用场合:有水有砖的论坛。
B:如果是只有砖的论坛,那么必须苦练打字技术,如果是只有水的论坛,那么必须总在论坛上泡着。这个法则只想让你享受网络生活,费时费力?不必了。
法则第一条:论坛上的ID也是人。
B:对于这一条的理解,最五花八门。相信你听过这句话:“在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很多人受了它的毒害,以为网络真的是另一个世界,人能够和狗愉快的聊天。错了,目前为止,网络上没有一条狗,否则现在已经在卖“狗用键盘”了。
法则第二条:论坛不是世外桃源。
B:对于希望通过网络逃避生活的人来说,看到这一条一定会失望。遗憾的是,“让你失望的,才是最真实的。”论坛是真实世界的缩影,在真实世界中你喜欢的人和物,厌恶的人和物,同样会出现在论坛上。桃花源里的居民,同样要考虑今天晚饭吃什么,明天怎么找邻居要债。
法则第三条:网络永远比想象的复杂。
B:在论坛上,你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还会遇到稀奇古怪的事情。有些人,是你在真实世界中永远遇不到的。有些事情,是你永远无法想象的。扶好下巴,千万不要因为吃惊而掉在地上。
法则第四条:论坛上永远会有争论。
B:只要是论坛,就有各种思想存在,就会有碰撞,就会有争论。争论包括你喜欢的话题和方式,同样包括你厌恶的话题和方式。参考第二条,论坛不是世外桃源。
法则第五条:论坛上的争论不会有结果。
B:一般情况下,论坛上的争论不会分出胜负。因为争论到后来,通常已经偏离原先的话题,最初参与争论的人会离开,中途加入争论的人不明就里,而论坛上并没有一个主席来提醒你:“反方同学,请不要跑题。”,也没有评判团来给出结果:“正方有理有据,以绝对优势获胜。”
法则第六条:不要去说服或者教育别人。
B:既然法则第五条成立,那么说服别人或者教育别人也是徒劳的事情。关掉Modem,他人的生活并不会因为你的存在而改变。
法则第七条:论坛上总会出现人身攻击。
B:无论喜欢与否,没有结果的争论如果持续下去,最终会导致人身攻击,即使有人不停的喊:“请不要人身攻击。”人身攻击通常比争论一个观点更加容易。因为围绕观点争论需要你左手拿矛,右手拿盾,有攻有防,而人身攻击就可以双手持矛,不计防守。
法则第八条:不要显得比别人过得好。
B:如果你不幸透露出自己收入、房租、每月长途的开销,或者托福的成绩,而恰恰被人“嗅出”了你的“得意”,“显摆”两个字一定在等着你。参考法则第七条。一旦脑门上被刻上了“显摆”,涂是涂不掉的,而且会被人当作小辫子,在你莫名其妙的时候揪你一下。
法则第九条:不要显得比别人过得差。
B:不要以为有了法则第八条,你摆出穷人的样子就可以安全。通常情况下,“有理要在声高,有据要在钱包。”一旦卷进争论的人要靠比收入来证明自己观点的时候,美国高中生最爱用的一个词“Loser”就会飞来飞去。
法则第十条:不要透露家庭情况。
B:参考法则第七条,人身攻击的时候,通常会攻击到家庭。攻击的方式,参考法则第八条和第九条。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婚姻又是最容易受攻击的,比如异族婚姻,不要指望人人都相信爱情。
法则第十一条:咋的?SO WHAT?
B:如果不小心违反了法则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条,你一定要学会这两句话从而脱身。解释是没有任何用处的,在凌厉的攻击面前,解释就是一张纸糊的盾牌。
法则第十二条:论坛上要保持冷静。
B:如果你一不小心说了过激的话,它会在论坛上一直存在下去,铁证如山。虽然争论中肯定不乏头脑发热的人,但是不要让那个人是你。冷静的情绪其实是可以互相感染的,虽然法则七仍然不可改变。这一条,真的非常难做到,如果做不到,参考下一条。
法则第十三条:愚蠢的话题不要跟。
B:判断愚蠢与否的标准很简单,就是你自己觉得这个话题是否愚蠢。如果你已经厌恶这个话题,还非要跟贴的话,那只能是“油条掉在茅房里,不是S,也是S。”
注1:Bingle手里的2000年版法则只有十二条,最后一条是Pingle手写上去的。每每当Bingle跃跃欲试的时候,这几个字总是触目惊心的出现在眼前,拯救了Bingle无数次。
注2:其实没有什么生存法则,一切皆在你心。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一上网,忽然看见蛋泥的告别之语,顿时想起当初的自己。有心想学一学嵩山派师兄,当众踏翻蛋泥的金盆,却发现已经错过了金盆洗手大会,蛋泥的盆儿已经让潘多拉收起来了。:(
后悔之余,急忙找出Bingle珍藏的秘籍《论坛生存法则》,加上一些最新的注释。亡羊补牢,谁知道晚不晚呢。
《论坛生存法则》
--2001年Bingle解释版
本法则目的:提供在论坛上长期生存的法则。
B:需要澄清的是,这个法则并不是想教大家如何在论坛上和其他人相处,或者如何在辩论时战无不胜。它只是告诉你,如何能够长期存活在一个论坛上。当然,这里更多的掺杂了作者本人的天真想法,如果你已经在嗤之以鼻,就不必看下去了,下面的更天真。
本法则适用对象:希望在论坛上长期生活的ID或者人。
B:如果是想在论坛上出名,这个法则并不适用,张爱玲写过一本《论坛出名法则》,大意是“出名要趁早”。如果想在论坛上搏出位,这个法则也不适用,香港娱乐杂志上明星们的八卦新闻,大可以作为搏出位的范本。
本法则适用场合:有水有砖的论坛。
B:如果是只有砖的论坛,那么必须苦练打字技术,如果是只有水的论坛,那么必须总在论坛上泡着。这个法则只想让你享受网络生活,费时费力?不必了。
法则第一条:论坛上的ID也是人。
B:对于这一条的理解,最五花八门。相信你听过这句话:“在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很多人受了它的毒害,以为网络真的是另一个世界,人能够和狗愉快的聊天。错了,目前为止,网络上没有一条狗,否则现在已经在卖“狗用键盘”了。
法则第二条:论坛不是世外桃源。
B:对于希望通过网络逃避生活的人来说,看到这一条一定会失望。遗憾的是,“让你失望的,才是最真实的。”论坛是真实世界的缩影,在真实世界中你喜欢的人和物,厌恶的人和物,同样会出现在论坛上。桃花源里的居民,同样要考虑今天晚饭吃什么,明天怎么找邻居要债。
法则第三条:网络永远比想象的复杂。
B:在论坛上,你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还会遇到稀奇古怪的事情。有些人,是你在真实世界中永远遇不到的。有些事情,是你永远无法想象的。扶好下巴,千万不要因为吃惊而掉在地上。
法则第四条:论坛上永远会有争论。
B:只要是论坛,就有各种思想存在,就会有碰撞,就会有争论。争论包括你喜欢的话题和方式,同样包括你厌恶的话题和方式。参考第二条,论坛不是世外桃源。
法则第五条:论坛上的争论不会有结果。
B:一般情况下,论坛上的争论不会分出胜负。因为争论到后来,通常已经偏离原先的话题,最初参与争论的人会离开,中途加入争论的人不明就里,而论坛上并没有一个主席来提醒你:“反方同学,请不要跑题。”,也没有评判团来给出结果:“正方有理有据,以绝对优势获胜。”
法则第六条:不要去说服或者教育别人。
B:既然法则第五条成立,那么说服别人或者教育别人也是徒劳的事情。关掉Modem,他人的生活并不会因为你的存在而改变。
法则第七条:论坛上总会出现人身攻击。
B:无论喜欢与否,没有结果的争论如果持续下去,最终会导致人身攻击,即使有人不停的喊:“请不要人身攻击。”人身攻击通常比争论一个观点更加容易。因为围绕观点争论需要你左手拿矛,右手拿盾,有攻有防,而人身攻击就可以双手持矛,不计防守。
法则第八条:不要显得比别人过得好。
B:如果你不幸透露出自己收入、房租、每月长途的开销,或者托福的成绩,而恰恰被人“嗅出”了你的“得意”,“显摆”两个字一定在等着你。参考法则第七条。一旦脑门上被刻上了“显摆”,涂是涂不掉的,而且会被人当作小辫子,在你莫名其妙的时候揪你一下。
法则第九条:不要显得比别人过得差。
B:不要以为有了法则第八条,你摆出穷人的样子就可以安全。通常情况下,“有理要在声高,有据要在钱包。”一旦卷进争论的人要靠比收入来证明自己观点的时候,美国高中生最爱用的一个词“Loser”就会飞来飞去。
法则第十条:不要透露家庭情况。
B:参考法则第七条,人身攻击的时候,通常会攻击到家庭。攻击的方式,参考法则第八条和第九条。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婚姻又是最容易受攻击的,比如异族婚姻,不要指望人人都相信爱情。
法则第十一条:咋的?SO WHAT?
B:如果不小心违反了法则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条,你一定要学会这两句话从而脱身。解释是没有任何用处的,在凌厉的攻击面前,解释就是一张纸糊的盾牌。
法则第十二条:论坛上要保持冷静。
B:如果你一不小心说了过激的话,它会在论坛上一直存在下去,铁证如山。虽然争论中肯定不乏头脑发热的人,但是不要让那个人是你。冷静的情绪其实是可以互相感染的,虽然法则七仍然不可改变。这一条,真的非常难做到,如果做不到,参考下一条。
法则第十三条:愚蠢的话题不要跟。
B:判断愚蠢与否的标准很简单,就是你自己觉得这个话题是否愚蠢。如果你已经厌恶这个话题,还非要跟贴的话,那只能是“油条掉在茅房里,不是S,也是S。”
注1:Bingle手里的2000年版法则只有十二条,最后一条是Pingle手写上去的。每每当Bingle跃跃欲试的时候,这几个字总是触目惊心的出现在眼前,拯救了Bingle无数次。
注2:其实没有什么生存法则,一切皆在你心。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