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by penshurst (笔瑟)
我早已跟曼社长请好假,近期内将不再参加诗社的写作和评论。 这次Annzhou 亲自主社, 承蒙不弃,让我就散文再写几个字。恭敬不如从命。今天周末, 本想集中心思写作业, 可忍不住去看大猪,小猪, 罡, 调馀, 楼郎, 留白等的精彩评论,这一看便一发不可收。 这不,下午了,还在这儿磨磨蹭蹭定不了稿。 为不影响Ann 姐儿按时结社,赶紧寻求外援。临时抓差儿,抓到一冤大头STEEL, 经钢兄点拨, 哈哈, 一篇散文学习心得诞生啦。
刻骨铭心爱一次 ----恋人,城市的情怀
by shishe2007 (shishe) at 2008.1.18 09:26 (#4197003@0)
刻骨铭心的的感情是一个很复杂的思绪,在记忆的藏宝箱内翻翻,有许多有价值的珍藏,那些都是在不同的特别的日子的纪念,有的也许很贵,有的也许只是一枚干枯的树叶,有的还戴在我的身上陪伴我每日的生活。刻骨铭心的恋情像一种故乡的情怀,由于生活的奔波,三岁离开了生我的空气湿润的故乡,高原蔚蓝的天空下完成了我十年的教育,在杏花飘香的城市校园我拥有初恋至今让我神伤,曾经古都的树荫下畅游在初婚的蜜月,最后来到枫叶的家园生活。每一段的生活我都投入了我全部的感情,问那一次是我的刻骨铭心,就像问那是我的真正故乡,我不好回答。我只希望我爱过的,爱过我的人都幸福的生活,我离开的,我居住的城市都是我的家乡。就让生活像多味的调料际遇我们每次的快感幸福,人生里多季的花香芬芳我们每段的欢乐情感。刻骨铭心爱一次,在每一次都是真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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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第一次看时不怎么以为然,后来每次看都更加喜欢一些。作者文笔清丽, 自然, 感情真挚。 有人猜是路上的, 我看却是女作者的手笔。作者绕过了刻骨铭心爱一次的题目,真诚地写到每一次都是刻骨铭心。想必我们很多人都有同感, 人生之旅, 一路走来, 采摘一路的花儿。欣赏一路的景儿。 因为不固守,树木才有春天的新叶, 因为不滞留,小溪才能涓涓流淌出生命的歌。。。就像刘欢的歌里唱的:每一次发现都出乎意料,每一个足迹都令人骄傲。明白了所有的一切都将离去, 我们因而更懂得珍惜。
红蓝铅笔
by shishe2007 (shishe) at 2008.1.18 10:22 (#4197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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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有只红蓝铅笔,是用来批改我的作文的。
大概从五岁时开始认字,不到上学时,就可以似懂非懂地读父亲的书了。记得第一本读的书是<三字经>,字大都认得,除了几个生僻的,像"师之惰 "的那个惰字给念成了隋,"断机杼"的杼字给念成了矛,"窦燕山"的窦字给念成了卖等。母亲就用红蓝铅笔在读错的字上画个红圈,一本<三字经 >读下来,书上的红圈估计能有二十几个吧。
上了学,就开始学写作文。题目通常是父亲出,母亲评。错字也是用红笔画圈儿,好的句子下面也有红色的波浪线。但最后的评分就不同,母亲的评分分四级:优、良、可、劣。优良用红笔写,可劣用蓝笔写。我是很少得到蓝色的评分的,偶尔得了蓝色也是"可",但有一次我记得很清楚,母亲用蓝笔写了一个大大的"劣" 字。
那是一次淘了气,和小胖扒了翠翠的裙子,结果被告了状,遭父亲一顿痛打,屁股几天都坐不住。恰巧作文题目是<我最难忘的一件事>,我便把这件事写了,诉说了父亲如何心狠手辣,我会永远记住云云。母亲给了个蓝色的"劣"字不说,还拿去给父亲看。
我正准备着迎接另一顿胖揍,幻想着如何在屁股上扣个脸盆,父亲进来了。他让我褪下裤子,露出屁股,我的腿便不由自主地抖。父亲看着我屁股上的颜色,叹了口气,出去了。
我庆幸躲过一劫,可心里不住地打鼓,毕竟我在作文上说了父亲的坏话,这笔账迟早要算的。可能是父亲看我屁股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还没好所以不打,估计等过几天好了再打。
正胡思乱想着,母亲喊我吃烦了。我不敢坐着吃,就站在桌子旁。一边吃,还用眼角扫父亲那严肃的脸。胡乱地扒拉完晚里的饭,刚想仓皇逃走。父亲把我叫住,我的腿又开始跳舞。
"爸爸打你打得对不?"
"对。"
"那你为啥还那样写作文?"
"我错了。"
"真的知道错了么?"
"真的知道错了。"
"爸爸打你打得太恨,爸爸也有错。"
"爸爸打的对,都是我不好。"
"你如果真的这样懂事,爸爸以后就再也不打你了。"
"嗯。"
"去吧,把作文重写了。"
我就把作文重写了一遍,把和父亲的对话也写了进去。心想着: "这就是证据,以后你再打我,我就把作文给你看。"母亲把这篇作文用红笔写了个"优",父亲看了一遍就再没看过,因为从那以后,他就再没有打过我。
前年,在给父亲整理遗物时,意外地发现了那个用红蓝铅笔批改的作文本,原来父亲一直珍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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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馀老大在“诗社总体看法”一文中指出:近几期诗社作品整体质量进步不显著, 可作为读者,我还是觉得每次诗社都有能打动我, 让我被生活打磨粗糙的心得以净化和感动的作品。
以前感觉猪为诗社写的散文或小说并不都是他作品中最好的。 倒是他平时的那些或朴实无华或犀利深刻或诙谐幽默的随笔、杂谈常出其不意地闪出思想,智慧,善良, 真诚的火花儿,其中有些会使我想起俄国作家契可夫的作品,不知猪是否受到过他的影响 ---- 哦,话题扯远了:)。
这篇文章以质朴平淡的笔融起笔,以儿时读书作文为铺垫,通过儿时的一件顽皮糗事,勾勒出了一个的慈爱的母亲和一个外表严厉,内心宽厚的父亲的形象。而震撼人心的结尾,则把刻骨铭心的父爱永恒地嵌入在这个形象之中,也把情节的展开推向了催人泪下的高潮。散文的灵魂是真实和真情。一篇好的散文作品,会使读者忘掉作者刻意雕琢的文字 ------ 不管文藻华丽还是平实,而融入作者营造或作者自身感受到的意境氛围。这篇文章就属这类。它很像国内的《读者》期刊中精选出来的那些有关亲情友情的文章: 朴实, 真挚,感人。第一个跟帖的阿苏就两个字∶“哭了”,就反映了这种共鸣。
虽然这篇文章与诗社“爱一次”的题目不是很吻合, 有朋友也对文章是否切题提出了质疑。个人觉得, 用刻骨铭心形容父母之爱没什么不妥, 只不过, 这个“一次”是一生一世。
这是本期散文中我和钢兄一致认为最好的一篇。
刻骨铭心爱一次?
by shishe2007 (shishe) at 2008.1.18 18:16 (#4198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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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是怎么了?先是神龙不见首尾的老姐晴空霹雳般扔个青春期少男少女的题目,接着水缸里个个身经百战的中年国男女们也纷纷扮演回忆失恋自杀的苦菜花来。真是欺负偶缺心眼,少根筋,从来不会自虐拿铅笔刀子刻自己骨头,拿眉钳扎自己心窝!11,有这样不怕疼的人,偶真是从心里敬佩,这不跟江姐一个档次吗?想来要是偶的话,肯定立马咬破金牙里的鹤顶红,一秒钟内失去知觉,不必受以后老虎凳辣椒水的苦。不过,好像自杀在当时也被认为是叛徒,真是太不人道了!
言归正传,因为自小怕疼,特臭美,所以特不愿意受点伤,留点血,得个疤。这个心理到了荷尔蒙疯狂分泌,连小草变绿都能唧唧歪歪, 云儿飘飘都要没事儿看看的青春期时,更加日趋明显。人家女娃儿个个开始开发潜能,无师自通地学会一低头的温柔,蓦然回首的烟视媚行,偶小人家却迷上了老爹的劳动布工作服,和参军时的黄军装。结果,压根那些非雌性非植物哺乳类的动物就没给偶刻骨铭心的机会。
上了大学,好不容易从铁笼子里掏出来,天天打工挣钱,胡吃海喝,外加卖弄风骚,哪有心思刻骨铭心啊?算算也谈过几次恋爱,全部都不超过三个月,最短的一个星期。可能偶的荷尔蒙分泌太少,刚刚有点晕眩转眼人立马清醒起来,发现对方根本就是跟自己一样是个为青春痘而烦恼,为考试临阵磨枪,半夜还想妈妈的熊包一个, 立即加以鄙视,毫不留情地两人唱个喏走人,从此不再相扰。
及至毕业,还是像个假小子一样混迹于男生中,野营一个大铺子,不分你我。终于连老天都愤怒了,特地派个人来收拾偶,三个月不到就被双方父母押上刑场,拜了高堂,自从进入了万劫不复的地狱生活。至此,天天有人跟偶抢马桶,夜夜跟偶抢被子,还要忍受抠脚丫子挖鼻屎打嗝放屁不洗澡乱扔衣服臭袜子饭前便后不洗手等种种罄竹难书的恶习,时时让偶仰天长叹:天要亡我!但是,要偶做出刻骨铭心的自残行为,没门!
常常满脸狞笑地看着身边那张熟睡的脸,恶狠狠地想:怎么当初就崇拜了三个月了呢?以为他就是成熟稳重深沉睿智英俊潇洒天塌下来都能担着的希曼呢?其实,狗屁。男人就是个子高点身材魁梧点喜欢扮点酷多看点古典文学现代经济学军事学历史学还有性交学,女人还真以为他就是个白马黑马棕马斑马的种马啦?啊呸,真是出了事,天塌下来了,他最多顶那么个五分钟,你还得好汤好水外加巴西绿蜂胶中华鳖精地伺候着!然后,五分钟过后,你就得头顶高压锅来值班了,并且高压锅里还炖着贤惠牌鸡汤!不然,所有人的唾沫都汇淹死你!
所以啊,刻骨铭心地爱自己,爱孩子,爱父母,千万别为了那些雄性人类刻骨铭心,人家不领那个情!顶多,偶说的是顶多哦,不是至少,把心里挪点空子,就是那个放痰盂的位子,留给他好了。
另外,也千万别相信别人为你刻骨铭心,他那是对貌似你的永远也得不到的仙女YY呢!曾经收到过一封情书,竟然说偶是“夜色中温柔吹起的清笛”!相信偶,这种人真要结婚了,马上偶就变成擀面杖!
世上本来就没有高大全的雄性,也没有真善美的女性,认识到这一点,自然就过好每天的日子,不再自残。可是,是人就有那样分泌超旺盛的几天, 就当生理周期, 多准备卫生棉一样多准备一些朋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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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篇后的感觉是: 我老了。原来刻骨铭心还可以这样写。一定是哪位混世小魔王的淘气之作。 文章诙谐, 生动, 妙趣横生,令人忍俊不禁。看后感觉耳目一新, 同时也平添了几许感慨:唉, 现在的年轻人啊,真拿豆包不当干粮。 可心底不得不承认, 其实就是那么回事, 男人,女人,都是人,吃五谷杂粮,过平常日子。小曼,留白再怎么诗情画意也是要坐马桶的:), 调老大, 楼郎在写昨天的诗评时,没准儿正穿着大裤衩子老头衫儿。生活是实实在在的, 谁也不能老端着。
本文作者功力老道, 笔法年轻活泼。 佩服。
那张明信片,只有一个字
by shishe2007 (shishe) at 2008.1.19 10:22 (#4199437@0)
Bye.......
那么亲切的笔迹,每周两大信封的情书,让我闭着眼睛也能认出它的矫健。
那么熟悉的风景,不就是校园西山苑么?不就是每天下完晚自习一起去散步的地方
么?
今天,只有明信片;明信片上,只有一个字。看着这个字,头慢慢变重,心开始下
沉。同事见我脸色苍白,让我回家休息。
我把他所有的情书都打开,压平,按时间顺序叠起来,最上面放上那张明信片,一
起装进一个牛皮纸大文件袋。
文件袋上,我用碳素墨水钢笔写下一行竖排字:翻过去了的那一页。。。。。。
23年过去了,文件袋还在,那一页却从来没有再翻开过。
其实,不用翻开,一切至今铭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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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静的海面下暗涛汹涌, 平静的文字里隐藏着镌刻在心底的爱和痛。一张明信片就把一个人的感情世界分成了截然不同的两半,能不刻骨铭心吗?! 这篇短文通过寥寥数语的行为刻画,就反衬出内心活动的起伏跌宕,好笔功。
一封寄不出去的信---给我爱的你
by shishe2007 (shishe) at 2008.1.19 12:53 (#4199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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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
今天我和一个上海朋友去吃饭,他点了一份小笼包,我给他倒了醋,看着他用小勺舀起一个小笼包,轻轻咬开一小口,吸走了肉汁,然后慢悠悠地吃下去。。。我突然想起了你,想起你第一次吃小笼包的样子。那个时候你小心翼翼的神情,起初我还不察觉,直到发现你一大口咬下去,肉汁四溅,还烫了舌头,我当时就没忍住大声笑了出来。你略显尴尬,问我:麻烦告诉我该怎么吃这玩艺。我看着你手忙脚乱的样子,只觉得你那么可爱,就像个小孩。
亲爱的,你知道我一直在想念你么?你曾经说过,如果我这么思念你,说明你也这般的思念着我。这是真的么?每个夜晚,每个入睡前,我捧着你给我的 Tedddy Bear,轻轻和你说一声晚安。我知道也许这个时候你正睡在另一个人的身边,可是我不在乎,因为我已经无法控制自己的思念,它将我的每日每夜分分秒秒地煎熬。我的生命无声地过去,只有太多的回忆哽住了呼吸,我的心不断在哭泣,祈祷你的梦里哪怕是一秒钟能闪过我的身影。
也许你并不记得很多过去,因为我和你实在开始得太快,结束了太早。我以为自己就这么失去了你,其实我根本没有拥有过你。这是个事实,而我因为再次被逼进了这个事实,而显得手足无措,无可奈何。
每个夜晚,我都期盼着你在MSN上的出现,看着那个灰色的小人变成绿色,可是每一次,我的心受到同样的煎熬,因为我必须控制自己,骗自己从来不认识过你,也从来没有爱上过你。我知道爱一个人不需要时间,就像洁白的闪电在黑夜中划过田野,倏忽击中了我的心。你的一个动作,一个眼神,我已经明白了你的意思。我不相信这世界上还有一个和我如此相似的人,我们都需要爱。
我知道你对我的失望,有时候,我爱的人他并不爱我。这个世界每天都在发生这样的事情,你和我的生命中也不乏类似的经历,只是,当这一刻再次到来的时候,我发现其实我完全没有任何准备。以前经历的种种仿佛像粉笔擦一样全部被抹去,我又好像回到十年前的自己,那个幼稚的,可笑的,什么都不会,只会默默去爱的傻女孩。
亲爱的,每次我看到你,就好像看到了我自己,也许你并不相信缘份,也许这只是我的幻觉。这个四处颠沛流离,饱尝人间冷暖的小孩,内心任性,天真,执着和偏激,极度缺乏安全感,又时时感到极度的孤独。我以为相同的人在一起可以互相慰藉,后来我知道我错了。这好像阴极必须和阳极相碰撞才会有火花,我和你却是完全相同的两极,所以越行越远。
可是,我多么想给你我的全部,我知道我在用自己的爱完成一次从未开始的倾诉,一次幻象的实现,一次将爱人从痛苦的淤泥里连根拔除般的救赎,是对你的救赎,也是对我的救赎,能让我最终证明,在这个世界上,至少还有一个人,就这么一个人,能让我来爱,并能像我爱他那样来爱我。这是生命中如此微弱的火苗,摇摇欲坠的燃烧着。
还记得那个夜晚么,为什么我会答应你的请求,我仿佛看到若干年前的自己,卑微的祈求没有任何回报,我知道那种绝望,那种伤心,那种孤独的滋味,所以我答应了你。虽然我因此更加看不起自己,可是我希望至少你能快乐起来。后来我才明白,就好像我一直在等待一个人能有足够大的力量将我救起一般,你也在等待这样一个人,而我,并不是这样的人,也并不具备足够的强大的坚强的力量来拯救你,我们都在等待别人的拯救,却无法彼此互救。
你说过,你需要我的心,我告诉你我的心可以给任何一个愿意爱我,愿意关心我,愿意理解我,愿意包容我,愿意懂我,愿意为我牺牲的人。我希望那个人是你,你也希望我是你的那个人。可是,人生就是如此,不是厌倦了,就是痛苦了。无第三种可能。
我曾说过,我很鄙视自己,并不是因为我爱上了你,而是因为我爱上了一个不爱我的人。我知道我是在做一件无用的事情,想你也好,看到你也好,我都只能默默地,远远地验证我对你的情感。我在爱,但这只是我一个人的事情。
亲爱的,我想我是累了,所以有些语无伦次。请相信我,这是最后一次,我对你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以后的日子里,请你好好保重自己。
。。。
。。。
~~~~~~~~~~~~~~~~~~~~~~~~~~~~~~~~~~~~~~~~~~~~~~~~~~~~~
读完这篇,法国诗人拉马丁的诗跃入脑中:风呻吟,溪悲叹, 所有听到过, 看到过的, 统通都说:他们曾经相爱!可遗憾的是最后一句不得不改成:所有听到过, 看到过的, 统通都说:她真的爱他!
唉, 女人, 犯傻的时候真是没治了。
以书信的方式表达内心的感受,并述说给自己,是正视自我和自我剖析的最好途径。这封信看似絮叨、杂乱,但实则章法有序,情节依主人公的心情的起落展开,把一个敢做敢当,敢于正视自己的女子的心理刻画的淋漓尽致。但理智和情感的抉择常常是难以一致的,理智上明知“人生就是如此,不是厌倦了,就是痛苦了。无第三种可能”,但感情却不能够放下,从而生出许多烦恼和痛苦,人生也因此丰富了许多。但有谁又愿意永远的痛苦下去呢,所以“这是最后一次,我对你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以后的日子里,请你好好保重自己”。是啊,但愿!
给你的歌---<抱抱>
by shishe2007 (shishe) at 2008.1.21 21:32 (#4204871@0)
<本文发表于: 相约加拿大:枫下论坛 www.rolia.net/forum >
这是一首歌,是一首你听不懂的歌。
这些天,我在寒夜里把这首歌听了又听,就象把寒冬里的你想了又想。
我已经不习惯,不敢,不能,不会,再这样去想念一个人的。那样会太痛,太沉重,
我承受不了。
我想念每一次我们道别的时候你的那句“抱抱”,和伴随着声音你伸出的双手。每
一次,我总是迟疑,然后微笑着伸出我的手。你知道吗,在你转身之后,我的眼泪
时常会悄然落下----“跑车开走 怎舍得将你当朋友 本想开口 开口之后无法抬头
天色很好 本应值得你伴我巡游 那种交流暧昧也曾有美丽时候 为何白白地让
眼泪流 沦为肮脏铁锈” ----我宁愿低着头,让心事在黑夜里慢慢散去, 这样,
我只是个在你面前仰慕着你的女孩子,天亮的时候,明天的天色依然会美好,我们
仍然是好朋友。
明天?我一直以为,有昨天,有今天,就必然会有明天,我不知道,我们的明天,
会在某个夜晚在残缺的梦里霍然而止,就这样脆弱得不堪一击。
其实,你想过明天么?你想过永远么?
你说过,我不会失去你,我们一点一滴的瞬间会凝成永远。那么永远呢?永远会碎
成一片一片象雪花一样飘舞的瞬间吗?在你生命的长河里,有我闪过的一瞬间吗?
那首歌还在唱着:“天开始阴 假的幸福载着我回头 难道就这样回不到我们最快
乐时候?”
那首歌从前是一个刚刚出道的时候被人嘲笑为“丑小鸭”的女孩子唱的,现在她已
经成为了新一代天后。时光真的能让人变得坚强与成熟。现在我听的是另一个版本,
是一个我喜欢的男歌手的版本,我一遍又一遍地听,也许,我只是为了在迂回的歌
声中想象一个男人的心境,例如你,那一刻,你是怎样的心境?
他唱得很好,深情,动情,宽厚,甚至比女歌手的原唱还好。听着听着,我忽然又
想起了你说“抱抱”时的样子,羞涩,缠绵,不舍,却又假装潇洒,不管怎样,带
给我的,总是温暖。
是不是,我们都是没有勇气面对明天,才在今天放开了彼此牵着的手?
歌依然在唱,它不需要在意我的心情。歌曲可以repeat 再repeat,走过了的日子,
互相说着"抱抱"的心情却不知道会不会再回来。有一天,如果我在你身边唱着这首
歌,你还会张开你的手吗?
“柔情在我心内 同情在你手内 用爱情来换友爱。遗忘受过伤害 做到相亲相爱
以一笑融化眼泪 也是爱。”
~~~~~~~~~~~~~~~~~~~~~~~~~~~~~~~~~~~~~~~~~~~~~~~~~~~~
当距离越来越遥远的时候,记忆却会越来越清晰;当爱因着地理和环境的因素逐渐淡去的时候,情思却像陈年的酒,沉去糟粕,酝酿出越来越浓烈醇香。这就是感情中人,这就是女人!一首歌、一封信、一件饰物等都会触发那一发不可收拾的思绪。你可以笑她矫情、笑她幼稚,但不可否认的是那里面的真情。“都言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一篇感情细腻、笔调哀怨、淡雅的小女人式的作品。她未曾料到,情感的未来“会在某个夜晚在残缺的梦里霍然而止,就这样脆弱得不堪一击”,于是就有哀怨,就有了思念。但生活的负面,就像油画的斑点,远看是看不到的,尽收眼底的都是色彩的美,不是吗?
也许因为 Privacy Concerns, 或大凡刻骨铭心总有些痛苦的感受,这期真的放开来写刻骨铭心的不多。这篇和上一篇“一封寄不出去的信---给我爱的你 ”还算扣题。
爱情永远在我心里
by shishe2007 (shishe) at 2008.1.22 00:31 (#4205343@0)
想写一篇铭心的经历给诗社,还是让它安静的在另一个地方.
不过还是想说几句话:
刻不刻骨并不重要,如果不能铭记与心,刻骨不过是暂时忍受肉体的疼痛而已.铭记在心则会伴随着我直到生命的终点.
爱情永远在我心里.
谢谢那个人!谢谢诗社!谢谢心潭!也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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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感慨,一封短笺。笔者和主持大人都有解释和说明,这里就不多说了,衷心祝福笔者。
一首散文诗《开往春天的地铁》,就算支持老姐的诗社吧
by whitelily2007 (白色百合) at 2008.1.23 13:14 (#4208794@0)
雪仍在下着,风依旧凛冽,
心已在冰川下沉睡了很久,
梦中雪莲的清辉刺痛着我的双眼。
不是不留恋雪花的缠绵,
只是脆弱的灵魂再也经不起任何的变故。
我隐约看见春的背影在远处荒野里逗留,
又或者那不过是雪地上升起的我的幻觉。
我说我要搭乘开往春天的地铁,
我说我要赴一场与春天的约会,
尽管这听起来象童话一样可笑。
大雪模糊了视线 ,
罡风凌乱了脚步,
我在焦急寻找开往春天的地铁。
一点点的浮躁,
一点点的疲惫,
我茫然地站在了地铁的入口,
这时一个声音在我耳边说:“
你要坚强,你要忍耐,你要相信!”
是的,我要坚强,我要忍耐,我要相信!
如果觉得春天有点远,
那就把藏在心底的温存再拿出来温习一遍;
如果觉得幸福有点远,
那就把身边你的拥有再拿出来端详一遍。
开往春天的地铁,
风尘仆仆、穿过那条时空构架的隧道;
开往春天的地铁,
永不停歇、载着你我的过去和未来;
开往春天的地铁,
终于微笑着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踏上开往春天的地铁,
尽管有一点点迟疑,
如同一双习惯了黑夜的眼睛忽然被亮光刺痛,
那一瞬间,
竟忘记了我要去向哪里
~~~~~~~~~~~~~~~~~~~~~~~~~~~~~~~~~~~~~~~~~~~~~~~~~~~~~
这首散文诗,让人想起“老徐”主演的同名电影。是巧合吗?比较一下会觉得很有趣,电影试图把都市生活的繁杂纷扰,调和着情感的寒冬酷暑,通通塞进心目中的开往春天的地铁,驶向梦想与希望,这使人感到在寻找希望中的沉重和些许窒息;而这首散文诗,同样希冀于开往春天的地铁能驶向梦想与希望,但却远离繁乱的场景和压抑的氛围,唱响着一首心曲 ------- 虽透着忧伤,但却奏鸣着希望的欢快。虽然“心已在冰川下沉睡了很久”,一旦“隐约看见春的背影在远处荒野里逗留”,就义无反顾的去“赴一场与春天的约会”。尽管有些茫然,尽管“觉得春天有点远”,但“把藏在心底的温存再拿出来温习一遍”,“ 把身边的拥有再拿出来端详一遍”,就有了去追寻的信心和信念。这篇作品,既有诗的含蓄委婉,又有散文的直抒胸臆,结尾的点睛一笔“我踏上开往春天的地铁,尽管有一点点迟疑,如同一双习惯了黑夜的眼睛忽然被亮光刺痛,那一瞬间,竟忘记了我要去向哪里",尤其给人以哲思般的启迪。一篇很不错的散文诗,但遗憾的是这篇作品跑题,不好列入名次。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我早已跟曼社长请好假,近期内将不再参加诗社的写作和评论。 这次Annzhou 亲自主社, 承蒙不弃,让我就散文再写几个字。恭敬不如从命。今天周末, 本想集中心思写作业, 可忍不住去看大猪,小猪, 罡, 调馀, 楼郎, 留白等的精彩评论,这一看便一发不可收。 这不,下午了,还在这儿磨磨蹭蹭定不了稿。 为不影响Ann 姐儿按时结社,赶紧寻求外援。临时抓差儿,抓到一冤大头STEEL, 经钢兄点拨, 哈哈, 一篇散文学习心得诞生啦。
刻骨铭心爱一次 ----恋人,城市的情怀
by shishe2007 (shishe) at 2008.1.18 09:26 (#4197003@0)
刻骨铭心的的感情是一个很复杂的思绪,在记忆的藏宝箱内翻翻,有许多有价值的珍藏,那些都是在不同的特别的日子的纪念,有的也许很贵,有的也许只是一枚干枯的树叶,有的还戴在我的身上陪伴我每日的生活。刻骨铭心的恋情像一种故乡的情怀,由于生活的奔波,三岁离开了生我的空气湿润的故乡,高原蔚蓝的天空下完成了我十年的教育,在杏花飘香的城市校园我拥有初恋至今让我神伤,曾经古都的树荫下畅游在初婚的蜜月,最后来到枫叶的家园生活。每一段的生活我都投入了我全部的感情,问那一次是我的刻骨铭心,就像问那是我的真正故乡,我不好回答。我只希望我爱过的,爱过我的人都幸福的生活,我离开的,我居住的城市都是我的家乡。就让生活像多味的调料际遇我们每次的快感幸福,人生里多季的花香芬芳我们每段的欢乐情感。刻骨铭心爱一次,在每一次都是真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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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第一次看时不怎么以为然,后来每次看都更加喜欢一些。作者文笔清丽, 自然, 感情真挚。 有人猜是路上的, 我看却是女作者的手笔。作者绕过了刻骨铭心爱一次的题目,真诚地写到每一次都是刻骨铭心。想必我们很多人都有同感, 人生之旅, 一路走来, 采摘一路的花儿。欣赏一路的景儿。 因为不固守,树木才有春天的新叶, 因为不滞留,小溪才能涓涓流淌出生命的歌。。。就像刘欢的歌里唱的:每一次发现都出乎意料,每一个足迹都令人骄傲。明白了所有的一切都将离去, 我们因而更懂得珍惜。
红蓝铅笔
by shishe2007 (shishe) at 2008.1.18 10:22 (#4197192@0)
<本文发表于: 相约加拿大:枫下论坛 www.rolia.net/forum >
母亲有只红蓝铅笔,是用来批改我的作文的。
大概从五岁时开始认字,不到上学时,就可以似懂非懂地读父亲的书了。记得第一本读的书是<三字经>,字大都认得,除了几个生僻的,像"师之惰 "的那个惰字给念成了隋,"断机杼"的杼字给念成了矛,"窦燕山"的窦字给念成了卖等。母亲就用红蓝铅笔在读错的字上画个红圈,一本<三字经 >读下来,书上的红圈估计能有二十几个吧。
上了学,就开始学写作文。题目通常是父亲出,母亲评。错字也是用红笔画圈儿,好的句子下面也有红色的波浪线。但最后的评分就不同,母亲的评分分四级:优、良、可、劣。优良用红笔写,可劣用蓝笔写。我是很少得到蓝色的评分的,偶尔得了蓝色也是"可",但有一次我记得很清楚,母亲用蓝笔写了一个大大的"劣" 字。
那是一次淘了气,和小胖扒了翠翠的裙子,结果被告了状,遭父亲一顿痛打,屁股几天都坐不住。恰巧作文题目是<我最难忘的一件事>,我便把这件事写了,诉说了父亲如何心狠手辣,我会永远记住云云。母亲给了个蓝色的"劣"字不说,还拿去给父亲看。
我正准备着迎接另一顿胖揍,幻想着如何在屁股上扣个脸盆,父亲进来了。他让我褪下裤子,露出屁股,我的腿便不由自主地抖。父亲看着我屁股上的颜色,叹了口气,出去了。
我庆幸躲过一劫,可心里不住地打鼓,毕竟我在作文上说了父亲的坏话,这笔账迟早要算的。可能是父亲看我屁股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还没好所以不打,估计等过几天好了再打。
正胡思乱想着,母亲喊我吃烦了。我不敢坐着吃,就站在桌子旁。一边吃,还用眼角扫父亲那严肃的脸。胡乱地扒拉完晚里的饭,刚想仓皇逃走。父亲把我叫住,我的腿又开始跳舞。
"爸爸打你打得对不?"
"对。"
"那你为啥还那样写作文?"
"我错了。"
"真的知道错了么?"
"真的知道错了。"
"爸爸打你打得太恨,爸爸也有错。"
"爸爸打的对,都是我不好。"
"你如果真的这样懂事,爸爸以后就再也不打你了。"
"嗯。"
"去吧,把作文重写了。"
我就把作文重写了一遍,把和父亲的对话也写了进去。心想着: "这就是证据,以后你再打我,我就把作文给你看。"母亲把这篇作文用红笔写了个"优",父亲看了一遍就再没看过,因为从那以后,他就再没有打过我。
前年,在给父亲整理遗物时,意外地发现了那个用红蓝铅笔批改的作文本,原来父亲一直珍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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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馀老大在“诗社总体看法”一文中指出:近几期诗社作品整体质量进步不显著, 可作为读者,我还是觉得每次诗社都有能打动我, 让我被生活打磨粗糙的心得以净化和感动的作品。
以前感觉猪为诗社写的散文或小说并不都是他作品中最好的。 倒是他平时的那些或朴实无华或犀利深刻或诙谐幽默的随笔、杂谈常出其不意地闪出思想,智慧,善良, 真诚的火花儿,其中有些会使我想起俄国作家契可夫的作品,不知猪是否受到过他的影响 ---- 哦,话题扯远了:)。
这篇文章以质朴平淡的笔融起笔,以儿时读书作文为铺垫,通过儿时的一件顽皮糗事,勾勒出了一个的慈爱的母亲和一个外表严厉,内心宽厚的父亲的形象。而震撼人心的结尾,则把刻骨铭心的父爱永恒地嵌入在这个形象之中,也把情节的展开推向了催人泪下的高潮。散文的灵魂是真实和真情。一篇好的散文作品,会使读者忘掉作者刻意雕琢的文字 ------ 不管文藻华丽还是平实,而融入作者营造或作者自身感受到的意境氛围。这篇文章就属这类。它很像国内的《读者》期刊中精选出来的那些有关亲情友情的文章: 朴实, 真挚,感人。第一个跟帖的阿苏就两个字∶“哭了”,就反映了这种共鸣。
虽然这篇文章与诗社“爱一次”的题目不是很吻合, 有朋友也对文章是否切题提出了质疑。个人觉得, 用刻骨铭心形容父母之爱没什么不妥, 只不过, 这个“一次”是一生一世。
这是本期散文中我和钢兄一致认为最好的一篇。
刻骨铭心爱一次?
by shishe2007 (shishe) at 2008.1.18 18:16 (#4198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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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是怎么了?先是神龙不见首尾的老姐晴空霹雳般扔个青春期少男少女的题目,接着水缸里个个身经百战的中年国男女们也纷纷扮演回忆失恋自杀的苦菜花来。真是欺负偶缺心眼,少根筋,从来不会自虐拿铅笔刀子刻自己骨头,拿眉钳扎自己心窝!11,有这样不怕疼的人,偶真是从心里敬佩,这不跟江姐一个档次吗?想来要是偶的话,肯定立马咬破金牙里的鹤顶红,一秒钟内失去知觉,不必受以后老虎凳辣椒水的苦。不过,好像自杀在当时也被认为是叛徒,真是太不人道了!
言归正传,因为自小怕疼,特臭美,所以特不愿意受点伤,留点血,得个疤。这个心理到了荷尔蒙疯狂分泌,连小草变绿都能唧唧歪歪, 云儿飘飘都要没事儿看看的青春期时,更加日趋明显。人家女娃儿个个开始开发潜能,无师自通地学会一低头的温柔,蓦然回首的烟视媚行,偶小人家却迷上了老爹的劳动布工作服,和参军时的黄军装。结果,压根那些非雌性非植物哺乳类的动物就没给偶刻骨铭心的机会。
上了大学,好不容易从铁笼子里掏出来,天天打工挣钱,胡吃海喝,外加卖弄风骚,哪有心思刻骨铭心啊?算算也谈过几次恋爱,全部都不超过三个月,最短的一个星期。可能偶的荷尔蒙分泌太少,刚刚有点晕眩转眼人立马清醒起来,发现对方根本就是跟自己一样是个为青春痘而烦恼,为考试临阵磨枪,半夜还想妈妈的熊包一个, 立即加以鄙视,毫不留情地两人唱个喏走人,从此不再相扰。
及至毕业,还是像个假小子一样混迹于男生中,野营一个大铺子,不分你我。终于连老天都愤怒了,特地派个人来收拾偶,三个月不到就被双方父母押上刑场,拜了高堂,自从进入了万劫不复的地狱生活。至此,天天有人跟偶抢马桶,夜夜跟偶抢被子,还要忍受抠脚丫子挖鼻屎打嗝放屁不洗澡乱扔衣服臭袜子饭前便后不洗手等种种罄竹难书的恶习,时时让偶仰天长叹:天要亡我!但是,要偶做出刻骨铭心的自残行为,没门!
常常满脸狞笑地看着身边那张熟睡的脸,恶狠狠地想:怎么当初就崇拜了三个月了呢?以为他就是成熟稳重深沉睿智英俊潇洒天塌下来都能担着的希曼呢?其实,狗屁。男人就是个子高点身材魁梧点喜欢扮点酷多看点古典文学现代经济学军事学历史学还有性交学,女人还真以为他就是个白马黑马棕马斑马的种马啦?啊呸,真是出了事,天塌下来了,他最多顶那么个五分钟,你还得好汤好水外加巴西绿蜂胶中华鳖精地伺候着!然后,五分钟过后,你就得头顶高压锅来值班了,并且高压锅里还炖着贤惠牌鸡汤!不然,所有人的唾沫都汇淹死你!
所以啊,刻骨铭心地爱自己,爱孩子,爱父母,千万别为了那些雄性人类刻骨铭心,人家不领那个情!顶多,偶说的是顶多哦,不是至少,把心里挪点空子,就是那个放痰盂的位子,留给他好了。
另外,也千万别相信别人为你刻骨铭心,他那是对貌似你的永远也得不到的仙女YY呢!曾经收到过一封情书,竟然说偶是“夜色中温柔吹起的清笛”!相信偶,这种人真要结婚了,马上偶就变成擀面杖!
世上本来就没有高大全的雄性,也没有真善美的女性,认识到这一点,自然就过好每天的日子,不再自残。可是,是人就有那样分泌超旺盛的几天, 就当生理周期, 多准备卫生棉一样多准备一些朋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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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篇后的感觉是: 我老了。原来刻骨铭心还可以这样写。一定是哪位混世小魔王的淘气之作。 文章诙谐, 生动, 妙趣横生,令人忍俊不禁。看后感觉耳目一新, 同时也平添了几许感慨:唉, 现在的年轻人啊,真拿豆包不当干粮。 可心底不得不承认, 其实就是那么回事, 男人,女人,都是人,吃五谷杂粮,过平常日子。小曼,留白再怎么诗情画意也是要坐马桶的:), 调老大, 楼郎在写昨天的诗评时,没准儿正穿着大裤衩子老头衫儿。生活是实实在在的, 谁也不能老端着。
本文作者功力老道, 笔法年轻活泼。 佩服。
那张明信片,只有一个字
by shishe2007 (shishe) at 2008.1.19 10:22 (#4199437@0)
Bye.......
那么亲切的笔迹,每周两大信封的情书,让我闭着眼睛也能认出它的矫健。
那么熟悉的风景,不就是校园西山苑么?不就是每天下完晚自习一起去散步的地方
么?
今天,只有明信片;明信片上,只有一个字。看着这个字,头慢慢变重,心开始下
沉。同事见我脸色苍白,让我回家休息。
我把他所有的情书都打开,压平,按时间顺序叠起来,最上面放上那张明信片,一
起装进一个牛皮纸大文件袋。
文件袋上,我用碳素墨水钢笔写下一行竖排字:翻过去了的那一页。。。。。。
23年过去了,文件袋还在,那一页却从来没有再翻开过。
其实,不用翻开,一切至今铭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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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静的海面下暗涛汹涌, 平静的文字里隐藏着镌刻在心底的爱和痛。一张明信片就把一个人的感情世界分成了截然不同的两半,能不刻骨铭心吗?! 这篇短文通过寥寥数语的行为刻画,就反衬出内心活动的起伏跌宕,好笔功。
一封寄不出去的信---给我爱的你
by shishe2007 (shishe) at 2008.1.19 12:53 (#4199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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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
今天我和一个上海朋友去吃饭,他点了一份小笼包,我给他倒了醋,看着他用小勺舀起一个小笼包,轻轻咬开一小口,吸走了肉汁,然后慢悠悠地吃下去。。。我突然想起了你,想起你第一次吃小笼包的样子。那个时候你小心翼翼的神情,起初我还不察觉,直到发现你一大口咬下去,肉汁四溅,还烫了舌头,我当时就没忍住大声笑了出来。你略显尴尬,问我:麻烦告诉我该怎么吃这玩艺。我看着你手忙脚乱的样子,只觉得你那么可爱,就像个小孩。
亲爱的,你知道我一直在想念你么?你曾经说过,如果我这么思念你,说明你也这般的思念着我。这是真的么?每个夜晚,每个入睡前,我捧着你给我的 Tedddy Bear,轻轻和你说一声晚安。我知道也许这个时候你正睡在另一个人的身边,可是我不在乎,因为我已经无法控制自己的思念,它将我的每日每夜分分秒秒地煎熬。我的生命无声地过去,只有太多的回忆哽住了呼吸,我的心不断在哭泣,祈祷你的梦里哪怕是一秒钟能闪过我的身影。
也许你并不记得很多过去,因为我和你实在开始得太快,结束了太早。我以为自己就这么失去了你,其实我根本没有拥有过你。这是个事实,而我因为再次被逼进了这个事实,而显得手足无措,无可奈何。
每个夜晚,我都期盼着你在MSN上的出现,看着那个灰色的小人变成绿色,可是每一次,我的心受到同样的煎熬,因为我必须控制自己,骗自己从来不认识过你,也从来没有爱上过你。我知道爱一个人不需要时间,就像洁白的闪电在黑夜中划过田野,倏忽击中了我的心。你的一个动作,一个眼神,我已经明白了你的意思。我不相信这世界上还有一个和我如此相似的人,我们都需要爱。
我知道你对我的失望,有时候,我爱的人他并不爱我。这个世界每天都在发生这样的事情,你和我的生命中也不乏类似的经历,只是,当这一刻再次到来的时候,我发现其实我完全没有任何准备。以前经历的种种仿佛像粉笔擦一样全部被抹去,我又好像回到十年前的自己,那个幼稚的,可笑的,什么都不会,只会默默去爱的傻女孩。
亲爱的,每次我看到你,就好像看到了我自己,也许你并不相信缘份,也许这只是我的幻觉。这个四处颠沛流离,饱尝人间冷暖的小孩,内心任性,天真,执着和偏激,极度缺乏安全感,又时时感到极度的孤独。我以为相同的人在一起可以互相慰藉,后来我知道我错了。这好像阴极必须和阳极相碰撞才会有火花,我和你却是完全相同的两极,所以越行越远。
可是,我多么想给你我的全部,我知道我在用自己的爱完成一次从未开始的倾诉,一次幻象的实现,一次将爱人从痛苦的淤泥里连根拔除般的救赎,是对你的救赎,也是对我的救赎,能让我最终证明,在这个世界上,至少还有一个人,就这么一个人,能让我来爱,并能像我爱他那样来爱我。这是生命中如此微弱的火苗,摇摇欲坠的燃烧着。
还记得那个夜晚么,为什么我会答应你的请求,我仿佛看到若干年前的自己,卑微的祈求没有任何回报,我知道那种绝望,那种伤心,那种孤独的滋味,所以我答应了你。虽然我因此更加看不起自己,可是我希望至少你能快乐起来。后来我才明白,就好像我一直在等待一个人能有足够大的力量将我救起一般,你也在等待这样一个人,而我,并不是这样的人,也并不具备足够的强大的坚强的力量来拯救你,我们都在等待别人的拯救,却无法彼此互救。
你说过,你需要我的心,我告诉你我的心可以给任何一个愿意爱我,愿意关心我,愿意理解我,愿意包容我,愿意懂我,愿意为我牺牲的人。我希望那个人是你,你也希望我是你的那个人。可是,人生就是如此,不是厌倦了,就是痛苦了。无第三种可能。
我曾说过,我很鄙视自己,并不是因为我爱上了你,而是因为我爱上了一个不爱我的人。我知道我是在做一件无用的事情,想你也好,看到你也好,我都只能默默地,远远地验证我对你的情感。我在爱,但这只是我一个人的事情。
亲爱的,我想我是累了,所以有些语无伦次。请相信我,这是最后一次,我对你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以后的日子里,请你好好保重自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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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篇,法国诗人拉马丁的诗跃入脑中:风呻吟,溪悲叹, 所有听到过, 看到过的, 统通都说:他们曾经相爱!可遗憾的是最后一句不得不改成:所有听到过, 看到过的, 统通都说:她真的爱他!
唉, 女人, 犯傻的时候真是没治了。
以书信的方式表达内心的感受,并述说给自己,是正视自我和自我剖析的最好途径。这封信看似絮叨、杂乱,但实则章法有序,情节依主人公的心情的起落展开,把一个敢做敢当,敢于正视自己的女子的心理刻画的淋漓尽致。但理智和情感的抉择常常是难以一致的,理智上明知“人生就是如此,不是厌倦了,就是痛苦了。无第三种可能”,但感情却不能够放下,从而生出许多烦恼和痛苦,人生也因此丰富了许多。但有谁又愿意永远的痛苦下去呢,所以“这是最后一次,我对你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以后的日子里,请你好好保重自己”。是啊,但愿!
给你的歌---<抱抱>
by shishe2007 (shishe) at 2008.1.21 21:32 (#4204871@0)
<本文发表于: 相约加拿大:枫下论坛 www.rolia.net/forum >
这是一首歌,是一首你听不懂的歌。
这些天,我在寒夜里把这首歌听了又听,就象把寒冬里的你想了又想。
我已经不习惯,不敢,不能,不会,再这样去想念一个人的。那样会太痛,太沉重,
我承受不了。
我想念每一次我们道别的时候你的那句“抱抱”,和伴随着声音你伸出的双手。每
一次,我总是迟疑,然后微笑着伸出我的手。你知道吗,在你转身之后,我的眼泪
时常会悄然落下----“跑车开走 怎舍得将你当朋友 本想开口 开口之后无法抬头
天色很好 本应值得你伴我巡游 那种交流暧昧也曾有美丽时候 为何白白地让
眼泪流 沦为肮脏铁锈” ----我宁愿低着头,让心事在黑夜里慢慢散去, 这样,
我只是个在你面前仰慕着你的女孩子,天亮的时候,明天的天色依然会美好,我们
仍然是好朋友。
明天?我一直以为,有昨天,有今天,就必然会有明天,我不知道,我们的明天,
会在某个夜晚在残缺的梦里霍然而止,就这样脆弱得不堪一击。
其实,你想过明天么?你想过永远么?
你说过,我不会失去你,我们一点一滴的瞬间会凝成永远。那么永远呢?永远会碎
成一片一片象雪花一样飘舞的瞬间吗?在你生命的长河里,有我闪过的一瞬间吗?
那首歌还在唱着:“天开始阴 假的幸福载着我回头 难道就这样回不到我们最快
乐时候?”
那首歌从前是一个刚刚出道的时候被人嘲笑为“丑小鸭”的女孩子唱的,现在她已
经成为了新一代天后。时光真的能让人变得坚强与成熟。现在我听的是另一个版本,
是一个我喜欢的男歌手的版本,我一遍又一遍地听,也许,我只是为了在迂回的歌
声中想象一个男人的心境,例如你,那一刻,你是怎样的心境?
他唱得很好,深情,动情,宽厚,甚至比女歌手的原唱还好。听着听着,我忽然又
想起了你说“抱抱”时的样子,羞涩,缠绵,不舍,却又假装潇洒,不管怎样,带
给我的,总是温暖。
是不是,我们都是没有勇气面对明天,才在今天放开了彼此牵着的手?
歌依然在唱,它不需要在意我的心情。歌曲可以repeat 再repeat,走过了的日子,
互相说着"抱抱"的心情却不知道会不会再回来。有一天,如果我在你身边唱着这首
歌,你还会张开你的手吗?
“柔情在我心内 同情在你手内 用爱情来换友爱。遗忘受过伤害 做到相亲相爱
以一笑融化眼泪 也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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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距离越来越遥远的时候,记忆却会越来越清晰;当爱因着地理和环境的因素逐渐淡去的时候,情思却像陈年的酒,沉去糟粕,酝酿出越来越浓烈醇香。这就是感情中人,这就是女人!一首歌、一封信、一件饰物等都会触发那一发不可收拾的思绪。你可以笑她矫情、笑她幼稚,但不可否认的是那里面的真情。“都言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一篇感情细腻、笔调哀怨、淡雅的小女人式的作品。她未曾料到,情感的未来“会在某个夜晚在残缺的梦里霍然而止,就这样脆弱得不堪一击”,于是就有哀怨,就有了思念。但生活的负面,就像油画的斑点,远看是看不到的,尽收眼底的都是色彩的美,不是吗?
也许因为 Privacy Concerns, 或大凡刻骨铭心总有些痛苦的感受,这期真的放开来写刻骨铭心的不多。这篇和上一篇“一封寄不出去的信---给我爱的你 ”还算扣题。
爱情永远在我心里
by shishe2007 (shishe) at 2008.1.22 00:31 (#4205343@0)
想写一篇铭心的经历给诗社,还是让它安静的在另一个地方.
不过还是想说几句话:
刻不刻骨并不重要,如果不能铭记与心,刻骨不过是暂时忍受肉体的疼痛而已.铭记在心则会伴随着我直到生命的终点.
爱情永远在我心里.
谢谢那个人!谢谢诗社!谢谢心潭!也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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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感慨,一封短笺。笔者和主持大人都有解释和说明,这里就不多说了,衷心祝福笔者。
一首散文诗《开往春天的地铁》,就算支持老姐的诗社吧
by whitelily2007 (白色百合) at 2008.1.23 13:14 (#4208794@0)
雪仍在下着,风依旧凛冽,
心已在冰川下沉睡了很久,
梦中雪莲的清辉刺痛着我的双眼。
不是不留恋雪花的缠绵,
只是脆弱的灵魂再也经不起任何的变故。
我隐约看见春的背影在远处荒野里逗留,
又或者那不过是雪地上升起的我的幻觉。
我说我要搭乘开往春天的地铁,
我说我要赴一场与春天的约会,
尽管这听起来象童话一样可笑。
大雪模糊了视线 ,
罡风凌乱了脚步,
我在焦急寻找开往春天的地铁。
一点点的浮躁,
一点点的疲惫,
我茫然地站在了地铁的入口,
这时一个声音在我耳边说:“
你要坚强,你要忍耐,你要相信!”
是的,我要坚强,我要忍耐,我要相信!
如果觉得春天有点远,
那就把藏在心底的温存再拿出来温习一遍;
如果觉得幸福有点远,
那就把身边你的拥有再拿出来端详一遍。
开往春天的地铁,
风尘仆仆、穿过那条时空构架的隧道;
开往春天的地铁,
永不停歇、载着你我的过去和未来;
开往春天的地铁,
终于微笑着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踏上开往春天的地铁,
尽管有一点点迟疑,
如同一双习惯了黑夜的眼睛忽然被亮光刺痛,
那一瞬间,
竟忘记了我要去向哪里
~~~~~~~~~~~~~~~~~~~~~~~~~~~~~~~~~~~~~~~~~~~~~~~~~~~~~
这首散文诗,让人想起“老徐”主演的同名电影。是巧合吗?比较一下会觉得很有趣,电影试图把都市生活的繁杂纷扰,调和着情感的寒冬酷暑,通通塞进心目中的开往春天的地铁,驶向梦想与希望,这使人感到在寻找希望中的沉重和些许窒息;而这首散文诗,同样希冀于开往春天的地铁能驶向梦想与希望,但却远离繁乱的场景和压抑的氛围,唱响着一首心曲 ------- 虽透着忧伤,但却奏鸣着希望的欢快。虽然“心已在冰川下沉睡了很久”,一旦“隐约看见春的背影在远处荒野里逗留”,就义无反顾的去“赴一场与春天的约会”。尽管有些茫然,尽管“觉得春天有点远”,但“把藏在心底的温存再拿出来温习一遍”,“ 把身边的拥有再拿出来端详一遍”,就有了去追寻的信心和信念。这篇作品,既有诗的含蓄委婉,又有散文的直抒胸臆,结尾的点睛一笔“我踏上开往春天的地铁,尽管有一点点迟疑,如同一双习惯了黑夜的眼睛忽然被亮光刺痛,那一瞬间,竟忘记了我要去向哪里",尤其给人以哲思般的启迪。一篇很不错的散文诗,但遗憾的是这篇作品跑题,不好列入名次。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