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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14 诗文社 《红》 小说赏析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by coffeehouses(咖啡)


因领了双子社长的令箭,不得不奋起平庸和贫乏,对小说类(该是小小说)来谈谈自己见解。既是难得的机会,我便不再扭妮,一吐为快,管你们看后飞砖走石或者故作不适状。
如果小说是文学,那它就是最普及影响最广泛的文学。经济的再发展需要文化支持,需要弘扬民族精神,需要张扬崇高,关怀人的生存状态与价值的真正文化,那就让我们来正视这种文学,打造真正的文化。
文化可以打造吗?小小说只是编情节吗?要写得象鲁迅那么深刻吗?村上春树是美女作家们的教祖吗?其实我们正在问怎么写,写什么,今天就来谈一下自己的想法,借流行的话叫"与某某商榷"。
小说写什么?写人性、写人情、写人欲、写人文、写人生,就是写人呗。物不能写啊?能啊,写写动物,实在不行写佛写神仙,但都不如写人那么能 "打造文化"。
怎么打,如何造呢?鲁迅说小说是把匕首,村上春树说小说是种游离,王小波说小说是独立特行,猪珍珍说小说是情到深处。
也就是说小说要先有风格,然后才是人物或气氛,语言或场景,随笔或回忆。风格的背后便是人格,"打造文化"就是通过人格打下风格,造出文字,影响社会。中 国式抒情人道主义作家汪曾祺曾说,"我们有过各种创伤,但我们今天应该快活。"豁达的人格形成了他疏朗清淡的风格,写出了富于地方特色的风物人情、民俗民 风,充满着儒家的仁爱情怀,对今天的文学界乃至强国富民都起着深远的影响。
说大了,还是回到我们这次的作品上来吧。

那种红

小伊静静地坐在院门口,仰头看着天空夺目的阳光,如果不是那份执著,没人能看出她与常人有异,那么的安静,秀气的瓜子脸,漂亮的大眼睛,一管笔挺的鼻子下,一张厚嘟嘟的嘴,让人兀自爱怜。然而她却疯了,连疯了后都是这么的安静。

小伊是个孤僻的孩子,自从9岁以后,记得以前她非常的活泼开朗,而且非常的友好和善,她家有三千金,个个可爱漂亮的没话说,她是老二,属于父母无心关照的一个,上面姐姐聪明伶俐,下面妹妹刁钻古怪,她只好温厚以求更易生存。

那个时候,邻居似亲人,常常窜门,晚上不回家,大人也不担心,知道总是去别人家借宿了。小伊就常在我家玩到很晚然后同我睡一张床。我们是好朋友。突然一天 之后小伊再也不出来玩了,我很奇怪,怎么连我 9岁的生日会也不参加了呢?怎么求她,就是不出来。后来发现她特讨厌上语文课,看着那个年轻的男老师她总是露出厌恶的神色,有时候在路上遇到老师也不打招 呼。总之她开始独来独往,变得怪怪的,慢慢的同学们都习惯了看着总是躲在角落的小伊。

年少无忧的日子眨眼间便挥霍的一去无踪,我始终与小伊若即若离着,因为她周围再没有别的朋友。我是她唯一的朋友,但是依然止于有限的交往。高中分文理科 时,她选了文科类,我听了父母的意见只得从理。虽然极端不情愿,但也无可奈何,终于与小伊有限的交往都越来越少。高考时,她远走他乡,考到A市的外语学 院,我来到省城一家工科院校,从此与小伊仅在假期才能见面,她比从前明显的开朗多了,很喜欢外面的日子,知道她毕业后决不回来本地。我们又恢复从前的亲 昵。大学毕业后第二年知道她得到好的归宿,与大学相恋两年的男同学修得正果,我为她高兴,她是最早走进婚姻的一个同学,真的祝她幸福,希望她忘掉童年时不 愉快的阴影。

正当我们都为她庆幸的时候,突然传来她神经错乱住进医院的不幸消息,我们所有相识的同学朋友们一起震惊,自从离开家乡上大学后她变得非常的明朗,不象是钻 角尖得那种病的样子。那次回乡,正遇她在父母家休养再次失控的场面,我才了解了事情的真象,那样一种恐怖的经历,怪不得9岁那年后她完全的孤立了自己。

我不知道她是如何捱过那段黑暗的时期,那个年轻的禽兽不如的语文男老师,在整整几年中不停地骚扰强奸她无数次,可怜的她不敢对任何人讲,因为他的恐吓,弱 小的她只能将自己封闭起来,她怕别人会知道那些肮脏痛苦可怕的事情。她的粗心的父母们也没有看出端倪,以为女儿是越大越害羞了。真为他们悲哀。离开家乡远 走他方后,她渐渐从那个人的威胁中逃离出来,她象复活了一般再次绽放美丽青春,她以为离开了家乡,她又能飞起来。然而有时候非得信命不可,有些人天生幸 运,有人一生磨难。小伊是后者,她自以为幸福的婚姻并没能将她从黑暗的过去解救出来,相反给了她致命的一击。她的老公,那个与她相恋了两年的人竟然是一个 处女情结十足的男人,新婚之夜他没有见到令他作为男人骄傲的属于处女的落红,他变得歇斯底里,第二天就将她逐出了家门,所有单位同事都知道她有不洁的过 去。刚刚从黑暗中走向黎明的小伊再次坠入墨黑的深渊。终于有一天她再也承受不住,于一个深夜里,悄悄潜回新婚的住宅里,用刀在身上划出一道一道的血痕,赤 身裸体冲进卧室,向丈夫展示她的也会流血的身体,她的笑声在深夜里恐怖地回响着。

可怜的小伊,从此看到红色的东西就会发病,看到年轻的男性她会厌恶地啐上一口,神智清醒的时候,只是静静的看着某处失神。疯了也好,她不再有痛苦,常常还会傻傻的发笑。


简评
人生,人性。悲剧遭遇的根源来自人权的不得保障,人心遭蒙蔽后的愚昧。遭受性侵犯后的弱女子孤立无助,最后被社会抛弃,也是对当今生活在社会底层里的弱势妇女发出的人文关怀。这点是文学的真意之一。
本小说在人物最后状况的描写后立即进入连贯叙述,按发展顺序,将事件,人物,读者的猜想渐渐筑起。这种叙述方法若没有层次感和节奏感,并将省略简化和细节 描述结合起来,故事的文学味道会被冲淡许多,作者在这点上需略略注意。既然本小说以人物叙述为主干,需走近人物,让读者近距离看到听到这位弱女子,从而在 她的青春受尽践踏,用血最后来洗刷耻辱时变得更激荡更直击心灵。14分


阿朱's story

阿朱已经在电脑前呆坐了一个小时了。
屏保转了半天然后屏幕变黑。阿朱碰了碰鼠标,那封信就又出现在眼前。
“两年了,两年之间可以发生多少事情。”
两年前的这个季节,阿朱还在澳洲墨尔本读大学。临近毕业,和所有的留学生一样,阿朱开始象个觅食的老鼠,焦虑不安地窜东窜西。
上一分钟振臂欢呼:“耶,加拿大的多伦多大学给我回信了耶。”
下一分钟又沮丧:“已经三个星期了,那个公司还没给我回信,大概是拒了”。
David没有事就来陪她。从前两个人在一起很有话聊,现在,大多数时候David就象条温顺的小狗,坐在一边看着阿朱走过来走过去,眼里带着一丝忧伤。
David是阿朱的男朋友,本地人,华日混血儿,长着一张漂亮的娃娃脸,信奉一种少见的宗教,做事有原则,比如会日语却绝不以此去找工作。
有的时候阿朱也会看着David欲言又止,一些念头在脑子里一闪而过却又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
然后到了要做决定的时候了。工作没有找到,阿朱选择了多大继续读硕士。
“为什么不留我?”阿朱越来越频繁地想这个问题。
“这几年两个人好得半死,就这么让我走么?”
越临近离开越伤感,阿朱经常想着想着就泪流满面。
David的哀伤阿朱看不到,David的不舍只能藏在心里。
“你应该去读硕士,那对你只会有好处”他说。
“这算是最后的交代吧?”她想。
于是,一切又重新开始,在遥远的加拿大。
第一年,读书,打工,身心倦怠。也和澳洲的同学保持Email联系,包括David。淡淡的,就象是好朋友。
这是个美丽的国家,和澳大利亚一样。
阿朱喜欢这里,和澳洲是那么相似。相似的城市格局,相似的房子。就是人的口音更加庞杂。
温暖的晴天,阿朱会拿一杯咖啡,坐在草地旁的木凳上看肥肥的鹅走来走去。
寒冷的雪天,阿朱会站在窗台前,抱着双臂,看不知处的远方。
如此良辰非昨夜。
阿朱哀伤着,却忘了自己为什么哀伤。
然后阿朱遇见了丁阳。
阿朱带试验,丁阳是做试验的学生。初见丁阳,阿朱以为这样一个年龄接近中年的学生应该是个博士生,没想到他是在重读本科。时间长了,阿朱才了解在加拿大这样一个移民国家,这种情况并不罕见。
丁阳,移民,离婚五年。
后来发生的事情我都懒得写了,可以参考任何一个移民爱情婚恋故事。
就这样,来到加拿大的第二年,阿朱做了丁阳的女朋友。
然后,又到了临近毕业的时候。只是这次和两年前不一样了。
阿朱的导师和工业界有相当紧密的联系,在导师的推荐下,阿朱开始了冗长而繁琐的一系列面试和测试。
丁阳也向阿朱求婚了。
阿朱的心情非常愉快,经过了那么长时间的如黑暗中的挣扎,她终于靠近了目标。
“漫长而短暂的两年,我的生活终于开始了”,阿朱一边想,一边吹干头发,熨好衣服。下午丁阳要来接她去参加一个朋友的聚会。
还有一些时间,阿朱打开电脑,开始查邮件,然后她看到了来自David的信。并无任何期待,她随手点开,却在点开的瞬间浑身战瑟了一下。
她的眼睛飞快地跳过前面的问候,直奔最后一行,那只有一句话“回来好么?”
“两年可以发生多少事情,你真的不知道么?”
“你在等我,为什么不让我知道?”
“太迟了,太迟了,太迟了”
多少个“风露立中宵”的夜晚,那样的孤清寂寞。
阿朱看看钟,下午两点了。丁阳会在五点来接她。
“好吧,给你两个小时哀伤。然后,一切真的要重新开始了。”她对自己说。


简评
人情、人欲。写得很轻,读来也很轻。有点随意,有点游离,优雅地渲染着一种处世格调和对生活的梦幻及飘然的态度。主观而小资。一种有特色的写法。
叙述是本小说的线条,也是作者显露功底的手段,把节奏控制得如音乐绕耳,在一条线上把繁琐的事情一一道来。本该是件好作品,却弱在略显平淡俗套的情节,以及在最后几段匆匆的收笔。10分


纳德的故事之----《小红》

夜,很冷。

纳德从素老板的酒馆出来,单衫萧瑟。他原本是有件长袍的,如今却成了素府的典
当。"该死的阿素,"纳德暗骂着,"那件长衫还是我爹地留下的,正经的苏绣来着,
怎么也沽得十几文的,为何只换下二两黄酒呢?"

街上只有风在嚎叫,镇里的铺子早早都打了烊,黑漆漆的伸手不见六指。纳德的身
上若不是尚余酒温,恐怕和僵尸别无分辨。他本白皙的书卷脸色,此刻也着了地煞
似的,惨淡如阴沟里泛起的鱼肚。

路过朱乡绅的宅第时,纳德忍不住又想去叩打门环。但他实在怕门里的那只狗,况
且已近子时,除了那只狗还瞪着他,就不会有人愿意睁开眼睛,去厨下舀一瓢米汤
给他喝。

纳德的脚步往前挪着,困意就涌上头顶。他数着天上的星斗,勉强不让自己就这样
倒在风里。"小红,"他默念着一个名字,那也是此时唯一支撑他的力量。"小红,我
答应过你的,我一定会赎你的,明年的乡试我一定会中的。"

远处仿佛传来一阵笑声,纳德循声望去,见一个红衣女子提着一盏红灯笼盈盈而来。
"小红!"纳德喊着,用着所有的力气向前扑去。。。

清晨,人们发现躺在路上的纳德,似乎熟睡着。那张苍白的脸上充满了安详,甚至
还有一丝甜蜜。

纳德 之 《红玫瑰》

“鹿公子,来喝酒,我买了两瓶好酒”纳德一脸幸福,脸在寒风中有些发红。身上也落了一层淡淡的雪花。

“你没事啊?,都传说你昨天因为思念小红而病了, 正要去看看你, 快进屋子坐, 今天冷 还下着雪。”鹿公子接过酒,看着纳德的快乐“说说,什么好事儿,怎么这么开心? 到底是怎么回事情? 昨天去去什么地方了?”

“ 什么 小红,过去多久的事情了, 他们就乱编?” 纳德一脸的不肖,眼睛早已经被炉子上冒着热气的锅吸引了过去“饿死了,冷死了,你有什么好吃的?羊肉?好边喝边聊。今天真很开心。。咱个老百姓啊,今个真开心。。。”

“说说, 到底怎么回事, 越传越神奇了。还说你把唯一的长袍当给老板娘小肃了 有说你要去参加乡试中什么举人 去赎什么小红,简直乱说。 你到底的罪谁了?到底什么事情让你这么开心?还买了两瓶好酒”鹿公子乘了一盘羊肉。 咬开酒瓶盖子把酒均匀的倒在两个大碗里。

“哈 哈,昨天情人节知道吗?我去卖玫瑰花了, 还是红玫瑰” 纳德掩饰不住兴奋。抓起一块羊腿“你知道我在那里卖红玫瑰花的?都卖给谁了?你猜猜?你知道咱们村新来的那个管市场的珍小姐?朱乡绅的本家”纳德咬了一口羊肉,的意的看着鹿公子。

“知道,知道。就是那个米县来的 会好几国米文,据说还在长春藤里上过高级买办班的也算是参加过殿试的。一张嘴就是阿拉。阿拉什么什么的” 鹿公子好奇的看着纳德“她买你的花了?据她说她没收到玫瑰花的啊”

“女人的话你也相信?昨天村西头可热闹了,排队送玫瑰花的秀才们都排出村口有半里路, 很多还是从镇上或者邻村来的, 那个阵势,啧啧。可比上次三年前的乡试热闹多了”

“别一棒子打死一片,小梅的话你敢不信?就连那个肃老板娘也还经常说些实话的,除了算命的娄半仙的话不能当真,其他人的话还是可以信的,但她昨天是说没收到玫瑰的啊。早知道我也去看看热闹”鹿公子喝了一口酒,眼中带着一丝遗憾。

“ 你 算了吧, 你个流浪汉,也不是什么秀才,知道吗,昨天我花都不够了, 人太多, 后来, 后来 我就让他们出价, 谁出的价高去我就卖给谁吧”纳德眼睛乐成了一条线。“这些秀才可真舍得啊, 我都不好意思收银子了”

“ 那你发财了,去!再买两瓶好酒去!” 鹿公子乘机敲诈着“有好事也不想着哥们? 来八卦一下,她到收了谁的红玫瑰?”

“这我还真的不知道,反正她没开门。我走的时候 秀才们还在排队。” 刚刚经过村西头, 满地的红玫瑰 唉。。。都浪费了。幸好我昨天给自己留了一枝。”

“你亲自送给阿梅了?” 鹿公子关切的问到

“是啊,放到她的门口了,她应该会看到的。”纳德脸又有些红了“希望她开心,我选了最鲜艳的一支”

“唉, 你啊。。。。” 鹿公子叹了口气 “ 那你昨天得罪谁了?”

“肯定是那个酸秀才, 买了我的玫瑰,人家又没有收,所以就把气撒到我身上了,算了, 我也理解,不和他计较了” 窗外的雪已经停了, 太阳也偷偷的漏出了脸。纳德的一脸的幸福的看着窗外。“明天一定是个好天气,今年一定会有个好收成”


简评
这里把两篇纳德系列小说放在一起,好作一比较。
要医治中华大地上尚存的苟活着的屈辱,幸存后的蒙昧,必须要写下层民众的小人物。纳德系列的特点是在小人物寂寂无名的平凡生活中,寻找淡淡的辛酸和无名的 忧伤,在沉默中由读者来撕开这层人情冰冷,虚假伪善的重幕。小说已形成固有的风格,人物轮廓渐渐生动,极其简单的情节下使故事气氛化,并在多处留白来增加 张力。
《小红》以情节叙述为线,心理气氛环境描写具佳,却给人半个故事的感觉,前面的铺垫和后面的结尾缺联系,感觉是为写而写。并有戏揄人物之嫌。 7分。
《红玫瑰》以一贯的对话聊天为轴,把乡里间的小事一一道来,两个小人物对着不属于自己的社会感叹及幢景。本篇对小红珍小姐阿梅的主次处理和发生的事件安排有点混乱,使得美感不足。感觉纳德系列开始撩闲了,怪不得有人要写死他。11分


滚滚红尘

望着他离去的背影的时候,她想,一切都已经结束了,她真的失去他了。泪开始肆无忌惮的滑落,身体也因无法承受心的沉痛,她无力地蹲在了地上,背靠着那棵粘有“祝震永生永世爱肖欣”的字样的枫树下。他走了,她的思维里只有这三个字。

二十八岁时,“我叫祝震,不是猪,是祝”,一句话,使得他们在异国他乡成了好朋友。他们一起看书,一起到枫树林玩耍,一起去安大略湖边看听水声,时光在他 们的欢乐中流逝,她一点也不觉得快,因为她的生命中有他。理所当然的,他们成了幸福的一对,所有的人都为他们祝福,多么般配的一对呵,这话肖欣听了好多 次,每次听来都让她感到无比的幸福。

可是,就在她沉浸在幸福之花里,祝震在一个午后来找她:“肖欣,我们――分手吧?”

“分手?好啊。”肖欣咯咯地笑着,以为祝震是在开玩笑,因为祝震是那么喜欢开玩笑的一个人。

“肖欣,我是认真的。”

她愣在那,笑脸停格,望着祝震坚定冷漠的眼神,才意识到祝震似乎不是在开玩笑。“原因呢?”她感到万分不解,不明白祝震他是怎么了。

“我要回国”祝震淡淡地说。

“不可能!”,肖欣几乎是叫出了声。祝震天天和她在一起,前一阵还谈及他们的婚礼,祝震又怎么可能会海归呢。

“真的,肖欣。”

“我不信!”肖欣紧紧地抿着嘴唇。

“是真的。我骗过你吗?”

“祝震,这--怎么可能呢?”肖欣急了,声音也有些颤抖。

“肖欣,我知道这对你的打击很大,可是这是真的,我不想骗你。”

肖欣感觉心像被揪住一样的疼。“既然决定了,你走吧,祝震,我再也不想见到你。”虽然以前他们郑重的讨论过这件事,肖欣也明确地告诉过他:想留在加拿大做自己的事业, 不想做全职主妇。男人,总是以事业第一位。何况心比天高的祝震,在加国一直不得志的清华才子。

“保重,肖欣!”

“嗯”。她使劲的点了点头。周围没有空气,脑子一片空白,心一阵紧似一阵的痛,眼泪在眼圈里回旋。

他走了,他的背影成了她心中永远的定格。

多少个日日夜夜,她都在泪水中度过,那些无尽的温存,是那么真实的存在着。她不知道她是怎么度过那四年的时光,她的生活中没有笑容,没有阳光,祝震走了 后,没有人再见她笑过。她觉得她是在为义务而活着,她成了女强人,她不能为了自己的感情,而伤害身边的亲人,她必需坚强的活着,自己做老板。海仕便是在这 个时候走进了她的生活。他的关心呵护,他的温柔体贴让她从痛苦中渐渐走了出来。在这四个年头里,她并不是感觉不到,只是,她又怎么忘得了那份伤痛呵!肖欣 知道她不能再无动于衷。她准备和海仕结婚了。

祝震回来了,那个让她痛苦了,倾注了所有感情的他,回来了。望着窗外,车水马龙,肖欣陷入了茫然。这个情人节的早晨与往常一般平常,却因接到他的电话而变 得不平常。她的世界仿佛一下子颠覆了,时光回到了从前,回到了四年前。她不知道该不该去见他,可是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在为了去见她。不知不觉中,她穿上了他 曾经最喜欢的格子裙,梳了他曾经最喜欢的发辨,唇上抹着淡淡的红,这一切,难道不就是为了去见他吗?她看着镜中的自己,紧锁眉头,竟又一脸期待,她突然有 些恍忽,她觉得她活到今天就是为了等他。她又想起了海仕,海仕,她感到心痛,这个深爱她,为她不惜付出一切,爱她,守她,等了她四年的男人。海仕,原谅 我,她在内心喊了一声,便夺门而出。泪悄悄随风而逝。

他看着这个熟悉的咖啡馆,以前他和肖欣常常泡在这里,看书,聊天。一切都那么熟悉,仿佛空气中还有肖欣的体香味。
  
其实离瑞秋咖啡馆只需要半小时的车程,可是她却觉得很远,很慢。她不停催促司机快一点,再快一点。当初,他们选择来这里约会,也是因为这家咖啡馆有个瑞 字,当他第一次牵着她的手来到这里,她的心都醉了。今天,他回来了,她接到了他的电话。她不知道自己这么多年一直都没有换手机号码,是不是就是为了等他, 等他的消息。今天,她似乎证实了这一点。她觉得她在朝希望奔去,朝光明奔去,朝幸福奔去,朝爱情奔去。

他看了看表,九点,她快到了。他再次去了趟洗手间,对着洗手间镜子,整理了自己的衣领,发稍。他的嘴角微微地朝上弯曲起来,就要见到自己心爱的女人,怎会 不高兴呵。他的双眼一直紧紧地盯着玻璃窗外,他的她就要来了,肖欣,他再一次在心底呼唤。他的心此刻柔软得放下一粒沙子,也不会觉得疼。

快到了,就快到了,过了那座天桥,她就能见到了她日日夜夜思念的人了。天桥,她不禁想起,数年前那个晚上,他牵着她到桥上听古曲,也是从那个晚上起,她爱 上了古曲的声音,因为有他,因为有爱。有时她想,或许这就是爱屋及乌吧。他们在那座桥上相依相偎了一个晚上,身上披着他带着香草味道的外套。那晚,他还说 了一句她今生今世都不会忘记的话,他说:他要娶她,一生一世要和他的肖欣在一起。

“一生一世不够,我要永生永世。”当时的她嘟着粉红的嘴,一脸贪婪的说。

“好,好,永生永世,到时你看上了别人可不许耍赖哦。”

“嘻嘻,那你可要永生永世对我好才行。”

他习惯性的捏了捏她的小鼻子,“当然了,小傻瓜。”

“难怪我的鼻子长不高,原来就是被你捏的呀!”

“哈哈,我还要捏一辈子呢。”

“你敢!”虽然她一副不依状。那晚,她却俨然是一个幸福的小人儿。
 
怎么还没来呢,等待的时间真的好漫长呵,该来了吧。他突然感到有点紧张。这时,他看到了车子,一辆停在咖啡馆门前路边的的士。他看到他的肖欣,开了半边车 门,应该是在付钱吧?他从半边车门看进去,看不到她的脸,但他看到了他再熟悉不过的格子裙,噢,还有那两根发辨。一抹微笑不禁爬上了他的嘴角。
。。。。。。

等到风景都看透,红尘中还剩什么?


简评
写人情、人生。一种心潭的流行的文风。
本小说由陷入回忆后展开情节,最后再收回思路后感叹人生。写法虽比较保险老套,但作者却用充满感情的语调,浪漫而饱满的情怀来抒发生命中的一点一滴,将沉 浮于幸福和痛苦中的小女人刻画得丝丝入扣,并把男人在面对重逢时因长久的期盼而产生出的幻想描述得淋漓尽致。全文一气呵成,妙手天成。
然而,因作者写文时太过激动使情绪不能有效控制,太张扬,不够留白,显得略随意零乱。并给人以戏揄的错觉。9分


不会盛开的红玫瑰

They say life is a gift;
It's not that usual when everything is beautiful;
It's just another ordinary miracle today.

―――――Ordinary Miracle (Sarah Mclachlan)



这是第三年乔在情人节收到他的红玫瑰,饱满的枝叶,深红色紧闭的花苞和那张空白的卡片,似乎在倾诉永远无法完成的对白。

这是又一个有玫瑰却没有情人的情人节,乔对自己苦笑了一把。入夜,乔的女友小曼约她在Showbox酒吧碰面,两人在吧台边喝上几杯Gin Tonic, Amerie的Take Control响起,I love the way that you hold Me,And you touch me like you know Me, 乔非常喜欢这首节奏明快的曲子,尤其是它的歌词,似乎她也在一直在等待这样一个强大的对手,和她一起共舞。声音开始喧闹,舞池里人群渐渐多起来,灯光昏 暗,只有七彩眩光随意四射,台上有妖艳女子跳着钢管舞,人群的口哨和喝彩,乔有点眩晕,也许是酒精的作用,又或许是这个特殊的时刻,她仿佛又回到三年前的 那个大雪夜晚。就是在这同一个地方,这同一个时间,同一个没有情人的情人节夜晚,她遇到了Jason。

那个夜晚,她照例在这里喝酒跳舞,到了LAST CALL 的时候,DJ突然换了这首曲子,不算激烈,但仍然让人不自禁随节奏摆动,突然她觉得有人轻拍自己的右肩,她转过身去,看到一个陌生的年轻男子,高过她一个 头,穿牛仔裤,黑色圆领T-SHIRT,白皙的脸庞,黑色的卷发微微贴在他两鬓旁,炯炯有神的黑眸,有点混血的面容,乔有点疑惑,只见那男子轻轻靠过来, 露出白色的牙齿微笑问乔, Can we dance? 在酒吧跳舞不乏会有男子来邀乔,乔并不回避, 这次照例她亦答应了。舞曲依旧,她踏着节拍,舞动身体,而那男子亦很熟练,和着她的动作,似乎有一种说不出的默契,乔觉得这是今晚跳得最棒的一对了,突然 音乐节奏一变,换成了Umbrella, 乔将手自然搭向他的双肩,轻轻摆动,而他亦顺手搂住乔的腰间,轻柔和谐而又充满动感,乔想自己是醉了吧,可为什么又这么快乐。舞曲结束了,她牵着他的手, 来到墙边,What’s you name? Jason. Nice to see you here. Me too…不知怎的,乔看着Jason的眼睛,觉得是似乎已经认识很久的陌生人,他们彼此对视了两秒,乔靠向他,轻轻阖眼,男人心中溢满对女人的爱恋,不觉 拥她入怀,轻轻地吻上了她的唇,柔软的,甜蜜的,醉人的夜晚。

乔没想过one night stand的事情会发生在她身上,等第二天醒来,两人已经在床上,无所谓谁是主动。她看着这个仍在熟睡中的男人,容貌清秀,轮廓坚毅,轻微的发出鼾声,再 环顾四周,冬季尚未离去,加湿器发出轻微的响声,房间很暖和,清晨的阳光照射进来,乔看到Jason宽大的房间,白色的四壁,简洁的家具,白色的沙发和黑 白条纹的厚地毯,这些都是她喜欢的风格,似乎她一早就知道。然后她缓缓起身,穿上衣服,离开。

乔不愿意留下任何联系方式,因为在她出门的时候,看到墙上的照片,是他和一个女人的照片,还有一个小孩。照片里的他们笑得很灿烂。乔不想深究为什么 Jason结婚了还会和她相好,又或许只是生理上的彼此需要;乔也不想知道为什么诺大的房子里只有他一个人住,又或许他太过寂寞或不耐等待,和她自己一 样?乔依然记得自己和前夫离婚前的那个夜晚,你就不能再等我几年么?对不起,我已经等了你这么多年,我没办法再骗自己继续这样的生活。。。

乔以为这是一个很好的结束。

再遇到Jason只隔了一周,乔在Gym里锻炼,当她跑到第25分钟的时候,竟然抬头看到Jason从门外走进来,两人惊讶对望彼此的那个时刻,乔差点没从treadmill上跌落下来,原来她和Jason是同一家Gym的会员。

Jason和乔坐在Starbucks里,同时点了大杯原味苦咖啡, with Milk, No sugar。Jason先开口,I think it’s really coincident。乔无语,只是微笑着搅拌着杯中的咖啡。两人似乎有意在回避那晚的相遇,又想等对方先挑起这个话题。两人又作了些无谓的对答,终于 Jason问乔,为什么那天早上无声离去,因为他很想再见她。乔抬起头,看着Jason,说,Do you think you are available right now? Jason 有些尴尬,然后他谈起了自己的婚姻,家庭,和孩子,很多的不如意。乔问他,你爱你太太么?Jason说,我必须爱他,虽然这和我的意志无关。我和太太从认 识到结婚已经十年,但彼此性格的差异一直没办法达到和谐的相处,只是觉得有个未成年的孩子,还是要维持彼此的关系。这段时间太太和孩子在外度假,离开了很 久,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回来,似乎她们已经将我遗忘。Jason 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双手紧紧抱住自己的脑袋,乔轻轻伸过手去,Jason,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我们无法控制的事情,也迫使我们必须做一些身不由己的决 定,但无论我们做出怎样的决定,都不要后悔。每条路,须得走完,才知道它尽头的意义。

可是,乔,我喜欢你,从第一眼邀请你跳舞,到最后的那晚,我知道我爱上了你,这种感情,仿佛只有我初恋时候才能体会到的,你离开的那个清晨,我醒来看不到 你,心里就好像被生生挖去了一块。这结婚十年,我从来没有one night stand,我一直努力控制自己的感情,小心翼翼的生活,循规蹈矩的做自己应该做的事请,尽自己应该尽的责任,可是没有感情的婚姻该叫我如何继续下去?在 那个早晨,我一个人躺在床上,想了很久,我知道我没有办法给你很多,可是我却这样不甘心,我每天希望能有机会再遇到你,我们分开的这一周,我每个晚上都会 去那个酒吧转一圈,希望能再看到你,可是当我真的看到你的时候,我却知道我没有办法要求你为我做任何事情。

Jason,我们的再次相遇已经足够,证明这个世界上还有奇迹,我想我是喜欢你的,我也知道这种感觉不是常年累月所积累的,那是在一瞬间的彼此吸引,让你 我无处可逃,每个事件的发生必然是有其不为人知的原委,I will take whatever comes to me,知道了原因固然是好,若然不知,坦然接受也是一种积极的态度。可是如果你曾经对一份感情付出过承诺,不管是何原因,结果是你应该对自己的选择负责, 不管是继续承担的责任,还是准备重新开始的责任,这条路该怎么走,由你来决定。其实很多时候,人的忠诚不是为了对方,而是为了自己,让回头走来的每一步都 不至于后悔。我们需要的勇气如果是不顾家庭、随心所欲行动的意志,那到最后我们也会轻易对彼此厌倦和乏味。

可是我们该怎么办?我知道这次遇到了你,我不会再让你离开。

Jason, 我不会离开,我爱你,我会在这里继续我的生活,而你也会好好过你的生活,今后的日子里最大的不同是你我生活里有了一个新的部分,那就是彼此。每当你我彼此思念的时候,我们会再次相遇,那个时候,如果我们的感情还是如此执著,我们应该庆幸,我们找到了对的人。

是的,if it’s meant to be, it’s meant to be. 乔,我会一直珍惜你和这份感情,短暂相遇的瞬间,却给我一生的美好回忆。我不知道我们会走多远,会如何走下去,但相信我,任何时候你需要我,我都会在这里等你。

那个三年前再次相遇的夜晚,乔走出咖啡馆时,天空又下起了雪,可乔的心里没有觉得寒冷,她只是在等待,一个春暖花开的时刻,让那无法盛开的玫瑰花再次绽放迷人的馨香。


简评
猪珍珍说小说是情到深处。这最后一篇就应和了这句话。
既然这么巧,那我就不吐不快了,来作为对大师们说过的话所致的敬意。
现代小小说发展至今,出现了两个趋向,一是故事淡化,即非传统小小说那般有着十分强烈的故事性。二是文体多元化,摆脱了单一情节模式加出人意料结尾的样 式.大致分成化为经典体,短篇体,散文体,故事体,小品体等。散文体是在叙事散文和抒情散文的影响下的一种小小说体式。在文学性抒情性在和故事性通俗性两 大小小说流派的对决中,谁主江山还很难说,要如世俗如我者来看,有没有真材实料,够不够吸引眼球才算真。
回到本小说,正是篇散文体小小说,溶叙事抒情为一体,书英文中文于行间。文笔流畅,立意高新,对传统的思想予以搏击,将故事背后的思考留给读者。起手以几 句歌词纵观人生,并给出引子后立即进入感性的情节高潮,之后又脱出以游离状态描述各自心理和情绪。最后一个大量留白的结尾再点题,用目前的人生状态让读者 自己来反思取决。
一看便是个散文体小小说一流高手,在情到深处时的流露,令人拍案叫好。不足处在于没有高质量的人物细节,"人物形象是小说形象的核心”, 在那位每年送红玫瑰的人并没有吸引到我时,女主角的坦荡痴情便收到了影响。不会盛开的红玫瑰是因为玫瑰品种问题。13分


下面转载一篇偶然觅得的作品。

傻女人


庄上的男人们都出去打工了,留下的女人们平日爱聚在一起说说闲话。
说着说着,话题就转到了男人女人的事情上。
某某女人又被某某男人夜里敲了窗子!一个女人说。
哪个晓得咋回事,说不定他们白天约好的,她爱上了他呢。另一个女人说。
“爱”这个字从这些乡村女人的嘴里蹦出,有点生硬,却也意味悠长,令她们每个人浮想联翩。女人们都大笑。
女人们说笑的时候,傻女人正抱着她的兔子站在一边认真地听,女人们笑,她也笑,好像她听懂了似的。
你晓得什么叫爱么?有女人逗傻女人。
我晓得,爱……爱就是好。傻女人舌头不利索地回答。
女人们又是大笑。
那你说说,庄上哪个爱你?傻女人也有“爱”的故事,这是许多人知道的,女人们想套出她的真实话。
庄后面黄大姐爱我。傻女人出人意料地说。
女人们又都笑翻了天。
年前,庄上黄大姐家在蒸馒头,看见傻女人抱着兔子经过,就喊住她,塞了一只白花花的馒头在兔子脏兮兮的小手里,又塞了一只在同样不太干净的傻女人的手里,所以傻女人说黄大姐爱她。
小宝子呢,他不爱你么?有女人故意挑傻女人的话。
他不爱,他坏。傻女人照实说。
他怎么对你坏了?女人们想问出点细节来。
你们也坏!傻女人说。
我们怎么坏啦?
我们哪比得上小宝子坏!
被傻女人点破,女人们还是乐炸了锅。
小宝子是傻女人的小叔子,本来和哥哥大元子同一扇大门进出,同一锅里吃饭,可自从哥哥花钱托人从外省弄来这个傻女人,他心里痒痒了。一个三十大几岁的男 人,除了穷,其他什么也不缺,却从来没有沾过女人的腥,心里不痒痒是不可能的。他趁大元子在外做工,溜回家,钻进傻女人的房间,想行好事。他本来以为傻女 人什么也不懂,平常一家人在一个屋檐下和和气气地过日子,不会对他怎样,哪知道傻女人拼命抓住裤带,两腿夹得老虎钳一样紧,死活不从,还吓得妈妈、妈妈地 大叫,小宝子就下不得手了。
大元子回来知道了这事,他把三间小屋隔了一间给小宝子,砌死了相通的一扇门,另开了一扇门,请他单过。要说这兄弟俩,自小爹妈死得早,穿衣吃饭,兄弟俩就 没分过彼此,感情没说的,就因为这傻女人,兄弟俩生了隔阂。这也怨不得大元子,也怨不得傻女人,怨谁?怨小宝子,他“坏”——连傻女人都说他坏,他能不 “坏”么?
小宝子也是,庄上那么多女人,偏要对你坏!女人们继续拿傻女人开心。
傻女人嘿嘿地笑着不再吱声,她已经不再听得懂她们的话,或者听得不太懂,隐隐知道不是好话。
不对她坏对你坏?人家家里的事,肥水不流外人田,你想还想不到呢。
你才想呢!你男人过了年才离家几天,你那骚劲儿就上来了!
你们大哥不说二哥,黄鳝不说泥鳅,要我看,你们都一样。
你才呢!
闹什么闹,黄瓜没上来,地里胡萝卜不是还有么?
嚼你妈舌头根子……
男人不在家的日子,女人们就这样窝在家前屋后,或坐或站,靠说说笑笑打发没盐没醋的寡淡日子。
傻女人跟在其中,也随大家乐乐地笑。
傻女人眉眼僵硬,笑起来的样子更傻。
就是这个傻女人,大元子娶回她掏了大几千块钱。她家里人像扔包袱一样把她交给人贩子,转手到大元子这里,大元子像得了个宝似的。大元子已经四十岁出头,已经做好打一辈子光棍的准备,而傻女人被带到庄上时二十岁还不到。
我没想到我这辈子还能碰到女人,还是黄花闺女,老马吃嫩草!大元子喜得合不拢嘴。
大元子对傻女人很好,为傻女人备足吃的喝的,为她添四季的新衣服,给傻女人零花钱。他在外做工的劲头足了许多。
傻女人也把大元子当作了依靠,当作了庇护她的亲人。
但傻女人仍然很傻,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
庄上有户人家办丧事,按乡俗唱大戏,闲着的老人、女人、小孩都过去看热闹。唱戏的乡村艺人,一向以能敲(竹杠)会要出名,其中一出戏,戏中女人落了难,四 处讨饭,唱得苦叽叽的,一声悲过一声,这时戏班子里的人站在戏台边喊主家:东家,人家逃荒到你家门口,你多少要表点心意呵!
这是明摆着想敲主家几个小钱。
主家还没露面,傻女人上前了,她轻手轻脚地走近戏台,摸出身上仅有的两枚一元硬币,放在了戏台边,又一声不响地退到人群中。
看得真切的,立马指着傻女人笑岔了气:她把戏当真了!
人家敲主家的钱,关你什么事呵!
傻女人的笑话很快传遍了全庄,大家笑过之后都觉得傻女人可怜:傻到这种地步!
傻女人却为大元子添了儿子。
儿子不傻,一逗就笑,眉眼生动得像是电视上的孩子。儿子名字叫兔子,也乖巧得像兔子,不惹傻女人生气。
傻女人疼兔子。
大元子更疼傻女人。
傻女人抱着兔子庄前庄后玩,走到哪家,哪家有好吃的,都会省下一点递给傻女人和兔子。
有人夸大元子福气。
也有人说傻女人傻人有傻福,好心有好报。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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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拾英 / 心情随笔 / 2008/2/14 诗文社 《红》 小说赏析
    • 谢谢咖啡的解评,真能看懂作者的意图,尤其那些难人性的触摸是那么的敏感。《那种红》是我写的,却是有着故事原型,但没有那么凄惨。辛苦了!
      • coffe ding
        • 还是喝不了咖啡,卡布其诺刚刚好。
    • "那种红"是真事儿还是编的啊?如果是编的有点残忍
      • 星姐,有故事原型,不过没那么凄惨。
    • 仰天长问,俺的大园子在哪里?
      找不到,只好看看樱桃小丸子了。
    • 咖啡有水平!小说《滚滚红尘》内容框架取自原帖----我的情理之外,情意之中的情人节。 -alwayshere(明天你是否依然爱我); 2.15 23:59 (958 bytes. #4266701@0) ,看到天天心晴,浪子,可人还有搂主alwayshere的畅所欲言,借用猪珍珍和小新,还有海市的名号(戏揄莫怪),
      这个小说我只写了前面一半,主要是想表达对女人痴情不改的一种无奈,男人对感情地把握。等到风景都看透,红尘中还剩什么?小说中海仕这个人物是个悲剧角色,刻画得不过深刻,有些单薄。本来想以悲剧结尾,后来想了想,算了。
      • 悲剧好,再写续集吧,你看纳德都写了多少回了,你也该开始你的栏目了。
        • 就小说而言,现在谈的是创作初衷,读者+评委+作者=提高写作水平。你的作品有没有故事原型?哈哈。。。
          • 礼尚往来
      • 呵呵,原来如此,所以读的时候很些不过瘾,原来你没有尽力阐述。
        我喜欢悲剧结局,可能潜意识中认为得不到的总是最好吧。
        • 你知道吗,昨天翻翻博克,你是7年来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去过我博克的加拿大人,哈哈。不过你不知道那是我的博克,还傻傻的留言。额的神呀!
          • 啊?你这算什么,就是为了告诉我傻傻的吗?
            那现在告诉我啦,哪个是你的BLOG,我喜欢到处乱逛,看别人的东东。
      • 侵权行为要支付版税
        • 这次算客气的了,没看见我只写了一半。小罡子不是你,这么年轻的人,应该对我的称谓。以后直呼其名,我觉得自然些。
          • 选择题:1。罡:您真了不起 2。校长:您好厉害 3。小罡子:你皮痒痒了 选哪个?
            • 1!另外这个是我借别人的,据原主讲,当初没抢上gone with wind,so gone123,以后不要牵强附会联系上第四个老婆等等,毕竟不是封建社会了。
    • 我居然没有垫底,太激动了。。。。
      • 好像我踮低嘛,谁谁说过,你的高大是因为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 居然是你写的小红?害得我改名字。
          • 大事不好,夫子也插手小说界了。小红不是老猪写的吗?
    • excellent, will read when time is available
    • 咖啡现在管的越来越宽了,要不你当斑竹去吧
    • 由于没有太多时间,所以只粗粗读了这些小说,最深印象的就是“那种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