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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桌旁的波澜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打开电脑,又一次重温李安执导的《饮食男女》。这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喜剧,剧情环环相扣精彩纷呈,演员们更是个个演技不凡,把个分崩离析而又息息相关的“传统家庭”刻划得惟妙惟肖。而这一切,都在饭桌旁进行并展开着。

朱家的饭桌无非是张大圆桌,与别家并无不同。但朱家的饭菜却非同寻常,因为老朱是台湾唯一的淮扬菜师傅。电影开始,老朱就在他宽敞的厨房里舞刀弄棒,准备每周日晚上的家庭大宴。女儿们或者调班或者推迟与情人的约会,这顿大宴的分量在朱家自然是非同小可。菜摆上来有满满一桌,叫人想起传说中清朝皇帝的御膳,八八六十四道菜,捡自己喜欢的稍尝一口而已。皇帝吃不完的当然可以赏给臣下或太监,不晓得老朱家的剩菜结果如何。

言归正传,故事就围绕着朱家丰盛的饭桌旁的层层波澜。先是最小的女儿在饭桌上宣布自己的婚事。她急切地说:“我认识了一个男孩子,男的,我们打算结婚,他对我很好,他说他父母会喜欢我…最关键的是… 我怀了他的小孩。” 小女儿高中尚未毕业,却率先奉子结婚,对于这个传统家庭当然是个不小的震撼。所以,小女孩的神色慌张语无伦次,以及最后那句怯怯的“我怀了他的小孩”简直出神入化。继而是克己奉神的大女儿在一番若隐若现的交往后,电闪雷鸣般投入富有活力的体育老师的怀抱。体育老师被从门外拽进了屋内,在饭桌旁找到了座位。

然而,还没有完,好戏还在后头,剧情的最高潮更离不开这张饭桌。朱家男女老幼齐聚一堂,大女儿同学的姐姐梁锦荣祖孙三代应邀出场。在女儿们看来因循守旧的老朱曝光了他和锦荣漫长的地下恋情,向梁母请求和锦荣结婚。误以为老朱对自己有意的梁母又羞又恼,昏厥过去,差点掀翻了饭桌。

故事结束的时候,最前卫最反叛的二女儿竟然是守住老屋继承家庭传统的人,每周日烹制菜肴端上那张大饭桌...

很多介绍说这部电影反映了传统与现代的冲突,在我看来却是人们在看似现代的社会环境中与传统的和解。虽然小女儿未婚先孕,但毕竟慧眼识中一个可以信赖的男孩,并且选择了最传统的解决方案。相比之下,大女儿的心路历程却全然是相反的方向。她专心致志的让自己被家庭传统和宗教束缚,却终于能够因为相爱的人走出羁绊,展现出几乎狂野的美丽。尤其幸运的是她并不走远,只刚好走到幸福的身边,让爱人的摩托载着自己飞驰而去。二女儿则从另一个方向走来。她幼年就喜爱厨艺,却被父亲逐出厨房,始终耿耿于怀而成就了反叛家族的形象。然而内心深处,她只是一个受了委屈没有机会长大的小孩,是对家庭对饭桌最忠诚的人。老朱更加多维,乍看是传统的卫道士,但和锦荣的爱情却大大有悖传统。仔细琢磨却不然,因为老朱对锦荣和她的女儿珊珊的情怀是绝对的传统亲情。对于锦荣在第一次婚姻中受伤的心灵而言,这样熟悉的温暖正是她需要的。

这部电影令人百看不厌还有一个原因:当观众了解故事情节以后,再回头就可以发现很多被忽视的伏笔。非常象张爱玲的小说,每一个拐角,每一次回眸都那么耐人回味。在我看来,这部影片是李安导演生涯的最高峰,他之后拍摄的所有获奖影片都无出其右。而这些饭桌旁的波澜也是华语电影史上把现代人与传统握手讲述得最淋漓尽致,入木三分的一次。

还有句不得不说的题外话:虽然梁母只是个配角,但归亚蕾凭借她那口塑料长沙话,竟能够喧宾夺主。关于这一点,不知道是李安用人不当,还是正好相反。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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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拾英 / 心情随笔 / 《食。味。栽》 --- 2008年5月5日诗社
    • 【运作方法】
      1. 欢迎所有有兴趣的朋友参加, 所有作品请PM至 shishe2007 ,请注明类别。

      2. 群众打分,分值从1-5。直接跟帖即可,请简要阐明自己对作品的看法和意见。为节省最终分数计算时间和不必要的错误隐患,敬请诸位费神对感兴趣类全部作品 打分(三天评分时间应该足够长了),否则恕社长不予统计。也可以单开贴对某些作品 深入讨论,同时也缩短了诗社贴的长度。

      3. 作者打分时须给自己也打分(烟雾弹)。作者给自己打的分在最后计算过程中不算,以群众总分的平均分替代。

      4. 采用单评委制,由社长邀请。评委必须给每个作业打分,分值1-15分。最好不要给一样的分数,除非真觉得完全一样好。请评委将完成的评论公布。

      5. 名次: 最终以群众及评委评分之总和排定座次。结社红榜将公布各项前三名。另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多个单项奖。
    • 【古诗 作品及评论】
      • 食客
        信陵食客访,
        寒士谒孟尝;
        莫道春申好,
        平原酒更香。
        • 居然放狗一次就能找到全部典。同学真体贴。
          • 什么典?
          • 这个读过《东周列国志》就够了,我感觉只是借用了四君子的名字而已,没有具体到每个人的特点
        • ddli
          • ddli 是谁啊?
            • 爱骑驴车地那位
        • 猪?
          • 你的呢????????
            • 哼哼,沉默
        • 蓝鸢食客访,寒士谒风罡;莫道楼郎好,咖啡酒更香。
          • hehe 好诗
        • 10. blue_bird(蓝鸢)
      • 《二月二》
        家乡习俗,二月二炒糖豆子摊煎饼。糖豆子就是用糖和面裹在黄豆上煎炒,炒出来后又甜又香。煎饼是用麦粒和黄豆泡好,用石磨磨出来。
        儿时生活条件比较艰苦,过节的这些食品就是吸引孩子梦里流口水的东东。
        离乡多年,经常忆起母亲忙碌摊煎饼的样子,忍不住买来麦粒黄豆尝试摊一次。

        大葱蘸豆酱,
        煎饼卷来尝。
        一口两滴泪,
        不如旧日香。
        • 肯定是葱花的,哼哼,到现在都熏得我够呛
          • 我有两首旧作,题目就叫《葱花小油饼》,醺醺你。
            【如梦令】葱花小油饼

            嫩柳风中轻舞
            油饼香飘不住
            佐以鸟鸣声
            再撒葱花少许
            穿肚
            穿肚
            美味实难描述
            ------------
            【新诗】葱花小油饼,

            沐浴着暖暖的斜阳,
            我向着超市徜徉。
            买几把细嫩的小葱,
            要寻回那青涩的时光。
            曾经的酸甜苦辣,
            煎炒出缕缕芳香。
            来吧,
            把一切的恩爱情仇,
            摊成薄薄的一张。
            啊--,
            葱花小油饼,
            你让我的眼泪流淌。
            • 穿肚???
          • 怎么样,煎饼如何???
        • 8. conghua1(打卤面)
      • 《二月二》之2
        大葱黄豆酱,
        煎饼卷之尝。
        不觉思乡泪,
        还忆旧日香。
        • 还忆旧日香。。。唉,我现在最想吃煎饼果子。。。
        • 8. tianfue(tomy)
      • 七律 学写无题
        事从今夜锁无端,赋得更深点点寒。
        谁与鸣琴弹别调,发如垂柳满前鞍。
        风云还绕观海阔,烟水涂迷行路难。
        桃花渐欲迷人眼,已然春光上栏杆。
        • 不错。用词更古些或许更好?
        • 春光上栏杆;虫声入案头。。。长发飘飘,夫子的吗?为什么”满前鞍“???
        • 12. pfans(曼夫子)
    • 【古词 作品及评论】
      • 忆江南 食词
        写词好
        吃饱就胡编
        螃蟹横行来下酒
        大葱卷饼肚中填
        赛过鹊桥仙
        • 仿葱花,打假
        • 我刚吃过螃蟹。。。:)
        • 社长动用权力,拒绝给出作者名字。
      • 古词评论
    • 【新诗 作品及评论】
      • Milk
        Milk is as white as snow,
        As scared as gold,
        And as soft as cashmere.

        Milk is as fresh as water,
        As rich as honey
        And as appetizing as cake.

        Milk is a frosty as ice,
        As smooth as crystal,
        And as frail as glass.

        Milk is as fragrant as roses,
        As creamy as frosting,
        And as tender as love.

        Milk is as silent as the moon,
        As calm as the wind,
        And as quiet as the clouds.
        • 哈哈,这种方式要用中文写,咖啡又觉得不是新诗了。。。
          • 多用动词,少用形容词?
            • 不是,是排比的结构和下定义的句式。。。
        • When I see so much milk, I get dizzy...LOL~~~ 4.6
        • 11。应作者要求 匿名。
      • 红酒的秘密
        倾斜45度
        杯与酒应答
        似奏响G大调序曲
        光华流转
        红酒的密码
        跳跃着
        握住杯脚
        我的手指
        莫名地慌乱
        • 新诗,新诗。我看到新诗啦
        • 喜欢这首
          • 喜欢的原因是因为这几句?---握住杯脚 我的手指 莫名地慌乱
            • 嗯,是的。你的?不像~~~~
              • 为什么呢?
                • 就是,就是不像。lol
                • 你的。哈哈,早该想到。
        • 一丝慌乱,为什么,给美女倒酒吗???
          • 是因为,夫人就在背后站着
        • Nice and neat: 4.8....
        • 12. canoneye(天天心晴)
          • 红酒的秘密, haha
      • 青梅煮酒
        梨花曾带雨的湖畔
        邀你相醉
        岁月的小火慢慢烹饪
        情感的梅子记忆里浓缩,浓缩
        饮一杯青梅小酒
        闻着你经年就别的友谊沉香
        幸福的微醉里
        双眼的朦胧抚平你我脸上风霜皱纹
        看到你竹马少年的英姿
        我沧桑的脸也如二八佳人含羞
        青梅煮酒
        氧化的青春窖缸
        埋藏在腐烂世俗欲望谷底
        酿岁月成酒
        等待着真诚青梅心质
        在经风落雨后的瞬间彩虹里
        望到曾失落的乐园
        一份尘封的守望

        青梅煮酒
        让我们再干一杯
        醉在红尘
        • coffee?
          • 谁会重复使用---浓缩,浓缩,我猜阿苏
            • 我同意你!
        • 让我想到了《失乐园》。。。
        • the topic is a little bit old, but still romantic: 4.6
        • 13. 应作者要求 匿名。
      • 草原。。。那个黄昏发生故事
        黄昏是一把漂亮的牛角的刀子
        蓝蓝的宝石镶嵌的刀把,闪亮着的光芒锋刃
        仅仅一霎那。迷人的微笑着在眼中画出一道优美的弧线
        快乐的痛苦深深的侵入美丽的躯体
        极度的颤抖,呻吟。满腔的热烈喷发出

        剥光了一切的遮掩,虚伪。
        红红唱着歌的篝火带着无法抗拒的热烈。
        耐心的舔过每一寸的肌肤
        只用了半个世纪的时间
        深入骨髓的热烈已将所有的血色抛入尘土

        撕成了碎块的躯体流淌着残存的汁水
        没有太多的装饰,白色和棕色的粉末
        在苦涩的酒里满足着一次次的欲望咀嚼
        篝火息了,寒冷的风吹起漫天的星星
        抛弃在地上被敲碎了的骨骼里已经没有了骨髓。。。。



        后记: 尝试一下烤全羊的过程。。。大家砸砖砸轻点啊:-)
        • 555的作品
          • 我怎么看是牛牙的
            • 看见草原就是我啊,你老写北京,你是bj人?
              • 为什么我写了那么多湖南你们都看不见,就写一次北京就个个耿耿于怀呢,什么世道。。。
                • 多写写湖南不难,难的是做一辈子北京人。草原。。。那个黄昏发生故事 ---格调类似上次诗社的杀鸡,我初步认定双子心,积习难改!
        • 学着砍掉形容词。。。:)
          黄昏是一把刀子
          宝石刀把 光芒锋刃
          仅仅一霎那。微笑在眼中画出弧线
          痛苦深深侵入躯体
          颤抖,呻吟。

          剥光了一切遮掩,虚伪。
          篝火带着热烈。
          舔过每一寸的肌肤
          只用了半个世纪
          热烈已将血色抛入尘土

          撕成了碎块的躯体流淌着汁水
          没有装饰,白色和棕色粉末
          在里满足着欲望咀嚼
          篝火息了,风吹起漫天星星
          抛弃在地上被敲碎了的骨骼里已经没有了骨髓。。。。
          • 我喜欢改编的。。。
        • I like it, 5.
        • 13. ddli(路上躺在驴车上晒太阳)
          • 你和双子心是喋血双雄。哈哈
      • 色 香 味
        轻轻地
        他牵着她 转头
        发现她羞红的脸
        他说 好看

        紧紧地
        他搂着她 低头
        埋进她柔顺的发
        他吸 好闻

        狠狠地
        他吻着她 抬头
        望着她半启的唇
        他笑 好吃
        • 这个吃豆腐的嫌疑比较大
          • 岌岌地 他望着她 摇头 看着她满嘴的牙 他呕 好臭---谨将此句献给口腔工作者牛牙同学共勉
            • lol
              有个牙助私下给开玩笑,看了国移中年人的口腔恶劣环境,绝对打消出轨的念头
              • 你间接的非常文雅的回答了双子心的问题---最后为什么是”吃“呢??? -zhangqilxf(双子心-今夕何夕);
        • 最后为什么是”吃“呢???
        • 4.7
        • 11. sarangi(冰╰*╮夏天)
      • 杨桃
        《南方草木状》云:「五敛子,大如木瓜,黄色,上有五棱,南人采棱为敛,故以为名。」又《本草纲目》李时珍云:「五敛子出岭南及闽中,闽人呼为杨桃。」

        总是带着露水,星眸含泪
        翠绿沉入鹅黄
        把成熟和羞涩混和
        上有五棱,是情之箭的尾羽
        射中后便作无情摇撼
        瞬间摧毁了心志

        孤身的爱慕者并没有退却
        直接咬进皮肉,吸饮甜软的水
        在春潮中溺毙,来舒缓
        一刻不停的思念,却丢下
        灵与魂的核
        落于地
        抱着黑土哀怨

        很久以后,七月的傍晚
        被一个外乡人采下
        久久抚摸,抹去尘世的铅华
        闻她的香
        用平静的气息
        横切成五片
        每一片都是星型
        从海底,到夜空
        • 5 Coffee
          • 你猜得真准!
            • 别提了,等你多打几次找朋友,你也会熟络的。:D
        • 15. coffeehouses(咖啡)
      • 新诗评论
    • 【散文 作品及评论】
      • 采蘑菇的小姑娘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一个大竹筐
        清晨光着小脚丫
        走遍森林和山冈
        她采的蘑菇最多
        多得像那星星数不清
        她采的蘑菇最大
        大得像那小伞装满筐


        有多少人唱过这首儿歌?有多少人曾经梦想做那个采蘑菇的小姑娘?对蘑菇一直情有独钟,觉得那顶了一朵小白伞的肥肥菇特别诱人。记得小时候外公知道我爱吃蘑菇,特地炒了一大碗给我,结果姑姑嫉妒外公偏心,趁外公不注意,没等我吃饭就把半碗蘑菇全部倒在我碗里,弄的饭不是饭,菜不是菜,特地捉弄我,可是我小不懂这些,还以为姑姑疼自己,特地谢谢姑姑给自己半碗蘑菇吃,那吃了可高兴了,姑姑也拿我没有办法,还给外公训斥了一顿,这个故事至今都是亲戚茶后饭余的笑料。

        小时候过年,一直有个固定的菜就是炒双菇,那是用香菇和蘑菇切成薄片一起炒,最后放点生抽,洒上葱花和小磨麻油,那个香啊。如果当天吃不完,第二天可以放在面条上做浇头来吃,成了双菇面,味道一样的好。

        后来人民生活富裕了,菇类也越来越多,到了大学第一次吃了平菇,又叫耳菇,质地肥厚,嫩滑可口,尤其和肉类一起炖汤,特别鲜美。大学外面有个类似中式的“cafeteria”,里面有各地的小吃,什么新疆大盘鸡,四川水煮鱼,还有就是这个平菇排骨煲,做学生时特别节约,平时也舍不得上这个地方吃东西,记得那时候特别憎恶考政治,于是和女友约好,考完这门就去豪爽一把,其实也就是去对街的餐馆吃了个平菇排骨煲,浸润着肉汁的平菇沾点鲜酱油入口滑爽,特别有嚼劲,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女友看我吃了高兴,愣是省了所有的平菇给我吃,那锅排骨煲最多也就那么十来片平菇,可我觉得平菇比肉好吃多了。

        后来工作了,经常和同事去吃四川麻辣火锅,点了最多的一个蔬菜就是金针菇,等着火红的麻辣汤地沸腾起来,便急不可待的将一束金针菇放进锅里涮起来,看着白色的细菇慢慢染上了鲜艳的辣椒红,过不了多久,便可以吃了。金针菇本身没什么味道,但因为放在麻辣汤里烫熟了,所以吃起来特别香辣可口。喜欢吃金针菇的饕餮们可千万不能错过金针菇肥牛卷,可以先将肥牛用日本酱油腌一下入味,然后用薄肥牛片将适量金针菇卷起,放入锅中炆火煎至全熟,然后在平底锅中放入蒜茸,红椒粒和黑胡椒碎翻炒,加入高汤和调味料,制成调味汁,浇在肥牛卷上即可。 姑且不论这道菜的起源,这份心思却颇为独特,最早是在淮海路上的味千拉面里吃到的小食,后来发现大小餐馆都有这道菜,甚为普及,看来好东西传了就是快。

        其实菇的种类繁多,除了大家经常见到的香菇,蘑菇,金针菇,还有鸡腿菇,王子菇,茶树菇,再高级点就是大家都知道的猴头菇,灵芝啊,都是一个大家族的,富含蛋白质和氨基酸,多吃自然有益健康。但说到底,我还是喜欢平民化的菇类,觉得这么不起眼的小菇,只要搭配了合适的材料,味道却是超级的好,像贵州的干锅茶树菇,辣中带香,鲜而不腻,那茶树菇本身特别不起眼,买来的也都是晒干的细条,需要泡开,洗干净了,然后再煮,可一旦和腊肉一起在小铁锅上熬开了,却饱饱地吸收了贵州腊肉独特的鲜香,顶头的小菇帽嫩嫩的,菇茎嚼起来特有劲头,而且特别下饭,在世纪大道边的爱晚亭里初次吃这道菜,惊为天人,比夜晚窗外的繁华似锦还要吸引我。

        现在国内流行农家乐,很多农家都有菇庄,让游客自己采摘菇类食用,那些看似五彩的漂亮菇都是有毒的,要采那些外表普通,有时候甚至丑陋的菇,那才是可食的。有时候想想做人是否也是如此,脚踏实地对人对己,即使是最普通的陪衬,却也有可圈可点之处,而我自己也乐于做一个朴实的蘑菇妹。: )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偶收到的第一篇作业,眼泪汪汪啊
          • 餐巾纸要伐?
            • 要。曾见过一ID,采姑娘的小蘑菇。呵呵
              • 你说的是这件衣服么?LOL~~
                • LOL, 太强
        • 蘑菇美食家!
        • 嘿嘿,珍珠蘑菇妹
          • 唉,你少说这一句就不行了么?每次都给你拆穿,假装不晓得好伐?
            • 黑木耳算蘑菇么?
            • 一看就知道是采蘑菇的珍珠妹,好伐啦?
        • 蓁蓁葇肯定是猴头菇
          • 我想做灵芝。。。LOL~~~~~~~~~~
            • agree
        • 13. xz2029(珍珍)
      • 寻吃记之竹林土鸡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在品尝了西湖醋鱼,龙井虾仁后的一个早晨,我们从杭州出发开始了又一个美食旅程,去寻找山沟沟的竹林土鸡。
        由小资女驾车,海龟和我三人一行,从一出城起就开始兴奋地讨论着土鸡,竹林和江南。车里放着那首叫青花瓷的歌,红色的跑车急速行驶在天青色的六月烟雨中,去寻找一个不得不去的地方。
        "炊烟袅袅, 隔江千万里 ,我梦中的江南!"海龟手舞足蹈大声喊着。
        "这样的天气就象传世的青花瓷自顾自美丽啊!"小资女一推排挡,把车开得更疯了。
        从杭州到瓶窑,再往安吉方向到山沟沟,车程一小时余,看到“天堂边最美丽的村庄――山沟沟”的路牌后就进了山,车在蜿蜒的盘山公路上行驶,两边是层层叠叠的茶树和雨中翠绿的竹子。
        "看那儿!土鸡!"小资女尖叫道。
        翠竹丛生中有几间农家,一些色彩斑斓的鸡被养在屋旁的竹林里,四周用细网围着。
        土鸡!我们来了!
        土鸡也叫草鸡或本鸡,放养于山野林间,果园桑园中的肉鸡。其肌肉嫩滑,肉质鲜美,完全没有肉鸡的异味,属于绿色食品,真正的土鸡是一鸡难求。著名的土鸡近有皖南土鸡,在安徽青阳县,放养于山丘林地间,有"青阳土鸡,有钱难买"的名声。宁海土鸡则利用当地的桑茶果园喂养,还有个叫"振宁"牌的宁海土鸡,想必此鸡绝非一般。再远点就是湖南雁城的湘黄土鸡,广东的三黄土鸡,都同样是啄食昆虫,蚯蚓,草叶和沙粒,鸡肉风味无敌。
        车刚刚停进半山处的一个农家饭店,雨似乎也停了,这是一栋带客栈的二层小楼,园子里有个荷花水池,养着些鲫鱼草鱼。这天并没有别的客人,老板娘就应了我们的要求,把小方桌搭在屋前檐下的青砖地上。从这里看出去,四周竹林丛生,一片寂静,屋后更有溪水流淌的声音。两位同行都是熟手吃客,马上点了个竹笋炖土鸡汤,再点一个凉拌笋尖,说是足够了。开始我还不满,等那鸡汤上来后才知道真的足够了,好大的一只鸡啊,盛放在一个巨大的瓷碗里,老板娘自豪地说,土鸡大才健康才好吃,养那么大的成本很高,再配上今天晨间现采的鲜嫩竹笋,绝对是天下第一鸡。
        天下第一鸡!鸡是用竹林间的母鸡,整只洗净,先大火煮,撇净血水,再改文火放入少量姜葱。笋是选当天的鲜嫩整条的笋干,略洗后浸泡半小时,放沙锅底与鸡同煮。这道料理无论怎么做都是鲜的,都是细致的,都是甜美的。
        "无竹令人俗,无肉使人瘦。不瘦也不俗,竹笋煮鸡肉。”浑圆的一只鸡,浑圆的两只腿,色呈金黄,躺在金黄的嫩笋间,热气缭绕,把汤水上的一层黄油聚了又散,不断送出鸡的甘芳,竹的清香。在细细品味过一碗浓郁的竹笋鸡汤后,我不禁咏出一句,"好竹连山知鸡美,浅溪绕沟觉笋香"。

        能吃,爱吃,会吃是吃的三重境界,而寻吃是不是又突破了会吃的那重境界呢?记得有个同行食客曾说道,最美妙的饮食享受,永远在离开人群最远的地方。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咖啡吃母鸡。
        • 脸又红了一下
        • 早晨太饿,没好好读,现在饱腹细品是好文,在这你也仿一下如何?羡慕你爱吃,会吃却那么精致
          • 我可怜那些鸡。。。
            • 去井冈山玩,在饭店后看到流泪拴住的小狗,我在餐桌上没敢动狗肉一筷子
              • 狗也会流泪啊?
                • 到现在还能想起它的可怜样,狗通人性,它肯定知道,是一条瘦瘦的小黄狗,两只眼睛乌黑发亮,泪水在眼里但没洛下来,我看它时,它也盯着我,没有出声,不像别处的狗见生人就叫
        • 我觉得鬼子们也养出了很多好鸡,味道蛮不错的
        • 14. coffeehouses(咖啡)
      • 与父母在一起的日子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最近很谗,也想不出要吃什么东东,周围的餐馆几乎都去过了,没有一个能留住我的胃,总是吃过之后便忘记食物的味道,在家也提不起煮饭的兴趣,每天在相似的食物中,味蕾都麻木了,品不出咸淡浓香,只是日复一日地毫无滋味地重复着生活。

        那天夜里被饥饿折磨着醒来,突然想起母亲的冬瓜羊肉汤,急急给家里打去电话,才知道妈妈去看望她的母亲我的外婆去了,想家的欲望突然的强烈起来,尤其想念在父母身边的那些单纯却温暖的岁月。

        小时候正处于物质贫乏的年代,父母极尽操劳,想给简单的日子增添些许的花样。记得最清楚的便是每每父亲出差回来,便会张罗着给我们做饭,父亲知道平日里妈妈节俭,他不在的时候我们几个小小的胃口一定单调乏味,所以父亲拿出他的拿手戏来表演给小小的兄妹几个,那是卷了一层又一层的肉末小花卷,上面洒上极细碎的葱花,五香粉,盐,一点点辣椒油,看着父亲在案板上飞舞着将一团白花花的面圈成一个个可爱的小花卷,我们眼神中的期待与渴望开始涨满热气腾腾的厨房,那半个小时等待花卷从生到熟的过程,觉得有100年那么长,有时候便在等待中互相争论着“我能吃5个,我要吃6个,我一定会吃8个。。。。”母亲看着我们挤着一团的调笑,郁郁着说:又不是后妈,饿着你们了。我们便说妈妈炒菜就是不舍得放油,没爸爸煮的香。在一阵吵闹声中,散发着面香肉香油香的花卷们终于施施然出锅了,看着那些可爱的泛着肉末葱香的小花卷,我们都深深地吸着一口气:真香。然后乖乖地坐在饭桌前等妈妈将花卷端上来,爸爸则乐呵呵着看着我们几个你争我夺地大口咀嚼着,那一刻的快乐,是成年后尝遍许多美食城也没有过的舒畅。

        童年的另一个亮点便是妈妈的冬瓜羊肉汤,那于儿时的我们是冬天里最温暖的记忆。由于地处北方,冬天青菜极少,只好在秋末储存尽量多的蔬菜以备冬食。冬瓜便是我们的最爱,因为有冬瓜的季节总是伴随着浓香的羊肉。母亲将新鲜的羊肉剁成碎末,然后放进储藏室中冷冻起来,每到寒冷的日子,便拿出一些来给我们做羊肉汤,那些一小块一块的羊肉,切得薄薄的冬瓜片,上面漂着葱绿的香菜,有时候母亲会奢侈的放些粉条进去,要多美味有多美味。母亲的羊肉冬瓜汤深深地刻进我的记忆中。甚至有一次生病在家,爱人问我想吃什么,我两眼湾湾道:想吃我妈的冬瓜羊肉汤。爱人试着照我告诉的方法做了,但就是没有妈妈的味道,那一刻,我突然的大声哭了,不知是想念母亲还是想念妈妈的冬瓜羊肉汤。

        与父母在一起的日子,与茫茫的人生路比起来真是极短,但那份心里踏实温暖的感觉,不仅仅是父母对我们滋养才牵系的味觉冲撞,而是血脉相承的亲情阻隔不断的留恋与思念。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ddli hao
          • 我有点觉得是海市或双子
            • 他们不常吃羊肉吧
              • 你一提醒,双子的可能性小一点,但海市可能性增大了。
                • 他家不常做花卷
            • 被楼上两个雷到。偶收到这篇文的时候是热泪盈眶的,这样你们该知道去猜是谁了吧。不是和咖啡开玩笑那个热泪盈眶。
              • 肯定以下是个女作者,生病,爱人,两眼汪汪,突然大哭。单凭//爱人//这个词,我猜是60后--70中的年龄,妩媚灵魂写的
                甚至有一次生病在家,爱人问我想吃什么,我两眼湾湾道:想吃我妈的冬瓜羊肉汤。爱人试着照我告诉的方法做了,但就是没有妈妈的味道,那一刻,我突然的大声哭了,不知是想念母亲还是想念妈妈的冬瓜羊肉汤。
        • 猪肉炖粉条改成羊肉,哼哼
        • 应该是个女的。。。。 另外,告诉我冬瓜羊肉汤怎么做?听起来如果不难,我以后晚饭就靠它了。。。
          • 我什么好事都往你头上安,太幸福了吧你
            • 蹭蹭~~
        • 应该是个女的。。。。
        • Wu Mei
        • 13. yang588(妩媚灵魂)
      • 吃遍天下还是盐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吃遍天下还是盐,穿遍天下还是棉,走遍天下还是钱。这是我们老家的顺口溜。

        对于盐的最深刻印象,还是看闪闪的红星。记得潘冬子和爷爷一起,为把融化在棉
        袄里的盐整出来,把那破棉袄在一个大水盆中使劲搓洗,然后旺火烧干那一盆脏脏
        的水,最后还真熬出了白花花的盐送给我军。当时有些纳闷:那盐不带汗臭吗?可
        铭记于心的还是:盐,非常宝贵。

        现实生活中,盐并不宝贵,只要2分钱1斤。妈妈做菜,使劲放盐,这样我们就可以
        少吃点。那时候没有冰箱,有客人或者匠人来,家里好不容易买上1斤半斤肉,妈妈
        总是要切下一小块,淹在盐缸里,以备重要客人突然到访。我每次看到盐缸里那块
        肉就想:要是没有盐,妈妈就会把那块肉做给我们吃了。。。因此,有时我莫名其
        妙的来一句:盐有什么值钱的!

        父亲说:你没过过没盐的日子,不知道人家怎么省盐。那是旧社会,父亲3兄弟中只
        有伯父结婚了,伯母每天为一大家子做饭。爷爷总是骂伯母放盐太多,菜太咸。后
        来,伯母干脆连盐星儿也不撒一点,然后问爷爷:“爹,今天的菜咸不咸?”爷爷
        说:“嗯,不是太咸,不过还可以再淡一点。”

        我对这个故事将信将疑。不过,到了上个世纪80年代初,全国到处“刮盐风”的时
        候,还真有点感觉盐的宝贵了。就像最近多伦多“刮米风”一样,当时不知道怎么
        刮起了盐风。据说有人囤积了20年用不完的盐,至于囤个3、5包,十几包的,很多
        人家了。我不信,1包都没囤,等到快用完了去买盐,还真断货了。我不得不一边省
        着点放,一边托人买。。。好在那盐风没刮几个月就过去了。

        等到日子好过了,百味尝遍了,还真觉得,很多很多菜肴,淡淡的一点盐味,就很
        原汁原味了。虽然很难品出明显的盐味,但如果没有它,就一定感觉淡然无味。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good
        • 是谁啊,今早开车就在想潘冬子用棉袄带盐的情节,觉得他笨,现在就有文章谈,好玩
        • 11. annzhou(老好姐姐-本老服老)
      • 小吃记事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一 小馄饨

        小学的时候,每年夏天都要到江浦路上的游泳池进行每周一次的游泳练习。从我家到游泳池,总要经过一个菜市场,再过去就是一长串的饮食摊,饮食摊串的最尽头有一家专卖小馄饨的小店。每次游完泳回来,都要到这里坐一下,叫上一碗小馄饨。

        小馄饨总是现做的,在一个大扁筐里摆的就是馄饨皮,不用的时候就盖上微湿的毛巾。这小馄饨最重视的就是一个皮子,这个是和大馄饨最大的区别而不单单是馄饨的大小与皮子的厚薄,而在于保持皮子的湿度。客人来了,点了小馄饨立马打开毛巾取出皮子,包馄饨的人用右手冰棍的杆挖上冰棍杆1/4上下的鲜红肉馅,然后放在左手皮子的中间三个手指那么一捏一抿一个馄饨就成了。再那么身不摇,臂膀不晃,轻扬手腕的一甩小馄饨就飞到旁边的碗里。

        下小馄饨讲究的就是眼明手急,要用深底的大锅,水要足。水始终保持轻微沸腾状态(也就是水疱是大个的俗称鱼眼泡)。馄饨下去后,刹时水泡全无,少倾水泡又起此时小馄饨已经浮出汤面。这个时候要及时捞起上碗,味道的好坏往往就在这片刻之间。

        上碗后,上清汤(其实也就是白开水)。撒上盐末、葱花,淋上些许油就可以上桌了。一碗小馄饨一两十六个童叟无欺,遇上象我这样爱说爱问的没准还多给两个。这时候 ,清清的汤上只见淡淡的油花上漂着葱花,这时葱花趁着热气散来一股子清香,奶白的皮子里透出肉馅的微红,无由的食欲大增。我喜欢拌上店家自制的辣火酱,鲜红的辣酱搅的整个碗红灿灿的煞是好看。胃口好的时候,在叫一根新炸的油条,就那么卤一口汤嚼一口油条再一口小馄饨,游泳后的疲劳全部都消散与无形了。

        二 蛋炒饭

        离开南方前不久,朋友们一起到某帅哥家相聚惜别。一向不善饮酒的我不知怎么端起那半杯XO马爹力一口气就喝了下去,接下来的事情简单---我抱着卫生间的门睡了一个晚上。这个晚上说是睡着了,可耳朵却好使的很反正就是说这人怎么这样啊之类的,不过说吧我反正是睡着了的说。

        第二天,醒来已经是快中午了。起来翻寻吃的,一抬头见帅哥正从房间出来,见我不禁咧嘴一笑说:昨天晚上全吃了自己做吧。无奈,上下搜寻之间索得泰国香米一袋,柴鸡蛋四只,土豆两个,葱两根其他油盐少许。

        先做饭,在电饭锅里量好米加好水在水上滴上些许油插上电源然后就去打任天堂的大坦克。(也就是200关为复关的那中加强版本)不久电饭锅响声提示,拉插头完事。这个时候忽然想起,没有菜!我提议做蛋炒饭吧,帅哥同意。

        于是先准备装起饭粮透,打开电饭锅只见长条子的米粒各个头朝上的竖着,整整齐齐的排列,曾明瓦亮一片。很有些检阅的味道,真有点舍不得破坏的感觉。可感觉归感觉饭还是要吃呀,随后装碗吧。

        然后就是打鸡蛋,这个打鸡蛋有一个讲究:要打的均匀。对了就是均匀,怎么个均匀法。先不管其他,用筷子打上一百下,打的时候筷子要分开些碗和筷子保持少许倾角。打完后,用筷子撩一下,如果还有鸡蛋会粘在筷子上的话就再打一百下,直到鸡蛋不粘筷子为止。

        但是最后的问题来了---没有料酒。我正在苦恼中,帅哥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那瓶XO还剩下1/4,用上吧。望着我张开的嘴,帅哥茨牙一乐解释说:没事情的,空瓶子家里人是不会在意的,只有用过一半我家里人才会知道我动过了。呵呵,就这样一些香米一些XO马爹力,烧出我平生吃过最香的蛋炒饭。后来见美食评论中在西方常常用上好的白兰地做蛋炒饭,我想是一样的道理吧。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散文写的一个比一个厉害。呵呵
        • 好。蛋炒饭是什么时候加酒?
        • Rachael
          • 好象不是
        • 12. 葡萄 (如果有人认识葡萄的话,就是那个葡萄)
      • 食色记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闻渥京郁金香之节重开,甚喜,抵加四载有余,尚不曾有缘前往。余素好色,但凡视觉美事皆欲掠擒入眼,然渥京八百里之距,未有同好者终不能成其行,徒得年复一年之憾。

        日前密友致电吾,商议郁金香之事。与家中大小男丁语而得其顽固抵抗,盖嗜肉之人眼中惟见肉也,心寒,不复议。友亦同命,愤然中,二女遂定抛夫弃子同行。

        余五时起床梳洗,晨六时又半搭密市发之旅游巴士,待出多城已近八时。途中停歇若干,抵国会山已为午一时。观首府前花红人众,略有不足;至市府花园,花渐多,色尤广,诸国文化节引人头蹿动。临华人之帐,闻大中华之歌,观采茶舞及武术表演,喜同胞无孔不入,声势日大,甚是欢欣。

        是团有国会山内之参观行程,余曾入并无兴致,友欲往,遂跟行。待结束已近五时,匆忙赴运河之畔郁金香园。

        导游令余等众人三刻钟内归队,急行。此郁金香园成带状分布,道旁斑驳花影,引无数英雄折腰。常见红黄之花亦颜色深浅多样,大小形状不同,或娇艳似火,或灿若锦被;深浅之紫,似云似霞;白花婷婷玉立,多姿多态;此花常为单瓣轻盈状,然园中多处可见重瓣大花;更有奇者,深玫瑰色,大如芍药,其边自有状如蕾丝之饰,极显富贵典雅状。虽单一花展,园丁心思多奇巧,历届经验之汇总已使渥京之花展仅次于荷国之规模。余极喜郁金香之花形高贵,花质洁净,单出一枝,借其言情则专情更胜玫瑰。盛花期间,日出则花开,日落则花合,每日如此,最是招人怜爱。

        余及友手中相机快门不断,行色匆匆,不得细看。知小草之豪宅近在咫尺,无多一分钟遐想;念留白若仍在差旅之中,每日晚餐后可左思熟女之美腿,右想刀疤王子之憨态,闲庭信步,尽取芳容。然余八百里外之人,若得同样美景,需历尽曲折,蜻蜓点水,自叹不足也。

        归,至多市城中塞车,返密市家中凌晨一时也。故余之全程,共计二十时整,观花则四十五分钟也。歌曰: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余劳顿一日,自得其乐,盖仍有好色之心,未曾老也。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 又赶紧跑来讨好小新了。。。
            • 哼哼
        • 13. newwhite(小新)
      • 属于那个年代的美食追忆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如今的北京是川菜的天下,无论是炒菜还是火锅,无论大餐馆小饭店还是早点小吃铺,火爆的普遍程度都不是粤菜海鲜和上海本帮所能够比肩的。
        我素来以为南北饮食文化差异,很大程度取决于物产的丰富程度。在温室大棚和现代交通出现之前,一地的饮食菜肴,取材还是基本要自给自足。原料充足,才提得上“食不厌精”,否则都是扯谈。这个道理我是在北京过第一个冬天的时候才悟到的。学9楼背后壮阔的白菜堆积的自然现象通过近两个月食堂单调的菜目取得了关联,终于使感性的认识上升为自觉。就饮食而言,相对于享名千年的“天府之国”,北京真是个乏善可陈的地方。
        浓郁火辣固然是回味不尽的风味,川菜的大行更依赖于家常菜的定位。宫保鸡丁,回锅肉片,麻婆豆腐什么的,在饭店里点菜的时候不用太关注价格,因为都默认便宜。自古的四川盆地通过剑门蜀道和峡江险水艰难地和外间保持着有限的联系。那里的人们一直保持着质朴的本色和简单的温饱希冀,并在寻常的生活里融进了朴素的感情。在四川,大多数的老式家庭都有着享受烹饪的传统,川菜从来都不是取材名贵,但确都在寻常可见的原料里寻访着香辣浓郁的独特滋味,总让人回味不已。
        在时光倒退二十多年的乐山小城,我想不起有什么大菜的名头。我的父母都不是本地人,父亲习惯上调制着偏甜的江苏风味,是家里普通的餐桌旋律。
        第一次感受川菜的时候我还不大懂事,那大概还是两岁多,在我去无锡之前。那是在一个叫做草坝的地方,父母野外工作的地点,饭桌就紧邻着大渡河。那天的菜现在想起来应该叫做红油猪肝。我小的时候一直很喜欢吃排骨和猪肝,然而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这些也并不寻常可得的。对这道菜唯一的印象是非常辣,于是总要在开水里涮一下以后才可以吃。到现在我还能够想得起当天大渡河的水声,玻璃杯里飘浮的红油花,我姐姐就坐在我旁边。在爸妈说起我和姐姐小时候的事情时,他们总说姐姐非常懂事,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把好东西都让给我。我毫不怀疑这种说法的真实性,因为即便到了北京,在北大食堂吃饭的时候,她也总是会不停把肉夹到我碗里。小的我很贪吃,以此推想那天她吃的也一定比我少。如今她在大洋彼岸的加州,应该已经有六七年大家没有坐在一个桌子上吃过饭。而今,在这个夜静的时间,当我循着记忆的思路回到从前的时候,我发觉突然很想她,很想知道她现在是否真的过得很好。
        上小学的时候,家长偶尔能给一点钱,通常是几分一毛,在那时候已经能够做很多事情了。上学的路上有一些太婆摆的小摊,最廉价的是萝卜片。萝卜片被切成3毫米左右厚,浸泡在用酱油、醋、糖、辣椒油、芝麻调和在一起的蘸水里,通常用脸盆盛着。只需要一分钱,太婆会从盆里拈起两片递过来。那东西辣辣的,甜甜的,嚼完之后,手指上的余味还要被反复砸吧直至索然无味。那个时候,两片萝卜片一人一片,是同学间显示要好的常见方式之一。如果是二分钱,就是另一种待遇:用一张巴掌大的薄饼裹上大头菜丝,在蘸水里浸一下,咬起来脆生生的煞是好吃,只是一般都舍不得买,或者根本就没有钱。
        那年月白糖冰棍三分五,奶油冰棍四分五,如果到冰棍厂去买,还要再便宜一分钱。每年到了天气渐渐热起来的时候,我们会缠着爸爸要冰棍钱,抗争的结果是在温度超过28度时,我们便获得申请买冰棍的法定权益。为此我们也常常会在家里的温度计上做手脚。现在想来,大人们是不可能不察觉的,在对这些小把戏的宽容背后是家庭中父母对儿女最普通和珍贵的亲情,陪伴着我走过了那个现在能够想起来钱最值钱的时代。回忆的时候,是一种无言感激的心情。
        四年级的时候上少年宫美术班。周日上午有课,我妈会给我五毛钱,去街上的小摊买碗馄饨。馄饨在四川被唤作抄手。小店前的老板娘左手抄手皮,右手一支筷子,挑肉馅一裹、一抹、一卷,三道工序一气呵成,极为麻利。抄手分为清汤和红油两种,后者是辣的,多少年都是这个格局。我偏爱是清汤,虽然是最普通的小吃,汤从来都是棒骨熬成的老汤,撇去油腻,配上点芝麻,胡椒和青葱,鲜香爽口,至今想起来都很口水。因此93年到北京的时候,对人们居然能够容忍用热水冲开的紫菜虾米做馄饨汤底非常不解,后来也终于到了不屑一顾的地步。
        那时候一两馄饨大概是一毛五,然而我却也经常会饿肚子,中午回家的时候把省下来的钱还给妈妈,有一种很自豪的感觉。多年以后,当人们将注意力放到追求个体实现,并通过物质占有状况进行自我价值度量的时候,我仍然简单地信守着自苦和给予能够带来更大快乐的信条,并享受着这过程。现在想起来,这种行为惯性的产生大概也是由来已久,根深蒂固了。只是现在,我不再会为一些不相干的人投入心力去做一些事,而这年头太多的旁人并不值得去对他们好。
        我姐比我早两年上初中。乐山一中的老校址虽然也不算远,但是已经足以获得骑车上学和中午在学校享受一顿午餐的待遇了,这让我在那两年间一直羡慕不已。
        初中时的午餐基本上是我在外面吃饭(某种意义上指正餐)的最初体验。1987年,那时候一份肉菜是五毛,素菜二毛。而我经常会选择介于两者之间的土豆烧排骨,价格是三毛五。食堂的料理当然不是特别精细,所以土豆基本都是切块而不去皮的,吃的时候还需要费事剥去。但是炖得很烂的排骨入口脱骨,浓浓的半流质汤汁渗进米饭,拌着吃格外有滋味。
        食堂吃得多了,有时候也会到校门外的小摊上换换口味,也省去了排队“抢饭”的过程。馄饨,面条和锅魁是最常见的选择,——虽然很多人对豆腐脑的印象推崇倍至,但我一直以为那是女孩子的玩意,当不得饱饭吃。锅魁是四川特有的称谓,是先放在饼铛上烙,然后放在炉壁里烤的烧饼(我费尽气力好像也只能解释到这个程度)。后来我在一本关于饮食故事的书里看到有所谓博望锅魁,是当年关君侯的发明,因此推想湖北也是应当有这样的吃食。
        初中的时候一直吃红糖或者椒盐两种锅魁,因为很便宜,一个也就在一毛多钱,加上粮票,时间长了嘴里就淡出鸟来。鲜肉锅魁的面世大概是到了高一的时候。那玩意我不知道怎么会烤出来那么香,以至于有同学买来吃的时候满教室都是香味,不相干的人只能默默地吞着口水。印象中鲜肉锅魁很贵,很少拿它当午餐,因为一个吃不饱,往往要两个,而当作课间的加餐就显得更加奢侈了。由此推想它的单价应该在五毛,而我在整个高中阶段,好像最终也没有买来吃过几回,以至于几乎成为一种虚妄的崇拜偶像。2003年的十月,好友回川,带回来两个存在冰箱里,邀我共享。通过微波加热中的水汽蒸腾后,锅魁表面被泡软,没了那种焦香酥脆的感觉,但是浓郁的花椒和鲜肉味道依然能在齿颊间徘徊盘桓,久久不去。
        味精素面的招牌在那个年代是最常见不过的了。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味精都是给人们带来虚假味觉满足感的罪魁祸首。当时常常吃得起臊子面,牛肉面的学生,甚至包括大人,给人的感觉都会阔绰一些,于是味精素面成为最大众化的。四川人在饮食上并不讲究材料的名贵,而是总好那一口。无论多大的场面,只要有条件,一碟泡菜,一碗豌豆尖汤总是不可少。所以对于上不了大席的味精素面,也因为简单直接的鲜辣滋味,能常常唤起心中对过往的怀念。有机会的时候,总愿意吃上一口,却不是忆苦思甜饭,因为还是很好吃。重庆人说“不吃小面不自在”也是类似的意思。
        往峨嵋方向去的路上,有一处小镇苏稽。那里的跷脚牛肉端地不错。苏稽一直是以香油米花糖驰名,萨其玛也相当不错。在高中之前,那里对我而言只是一个名词,但到了高中,学校的招生已经面向全市,颇有几位同学来自于这里,而我们也终于有机会被邀请拜访这小镇。十多年前的苏稽,在很多风貌上好保留着四川古镇的格局风貌,临河的茶楼里,还散发着呛人的浓浓叶子烟味道。在一周里的固定某天,那里还保留着赶场的习惯,在一个更加集中的交易场所进行有无互通。很多年后游历周庄的时候,突然间就想到了苏稽小镇,在一个未开化的环境里,原有的风貌很容易被保留,不知道现在的小镇是怎般的模样了。我依然很清楚地记得去吃跷脚牛肉的场景:大锅中央翻翻滚滚地煮着,边缘泛着煮汤过程中积存的厚厚泡沫,也没人打理。但是汤盛到碗里的时候,大家就已经忽视环境的清洁与否了。那是在冬天,未喝尽的汤表面很快结成了薄薄一层牛油的壳,当中应该不光是牛肉,还应该有百叶或者其他什么内脏,火候很到,是非常爽滑的口感。多年以后,我去过西安、兰州等回民聚居地,也专门尝过类似大锅白汤煮成的牛羊杂碎汤,但是感觉都不如那一年冬日里的跷脚牛肉。至于跷脚牛肉这个有点费解的名字,我一直没有跟土人考证过。是吃完了舒服得跷起脚来什么都不想做的意思,还是吃的时候一定是跷着脚踩着板凳呢?都不得而知。
        如此地回忆起来,我不知道这篇文章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收尾。因为还有白糖江米粉混做的月糕,撒上炒面,清香而韧性十足的糍粑,公园对面的鸡丝豆腐脑,乐山港的老字号烧麦,张公桥龚泡粑做的叶儿粑,夏日街头的冰粉和凉糕,以及在高考结束后好友请客吃的奢侈的西坝豆腐等等等等,现在还依然存在着或已经不存在的各种美食,难以一一历数。
        在那个物质还不甚丰富的年代,人们没有太多的选择,来自于生活的每一点享受,都显得弥足珍贵。而生活在天府盆地里的四川人,借着造物主的垂青和自我的精巧用心,用最寻常的材料物件,创造着无可比拟的美食,为我增添了更多的回忆。多年来,我一直对自己所能拥有过的一切美好经历心怀感激,这感激让我一直能感受到回忆的真实与富足。
        如今当我回过头去寻找记忆中的感觉时,每一口都咀嚼得很小心,很仔细,恐怕失去了一丝一毫的滋味。离开了此地,离开了属于记忆里的那个时代,所有的味道肯定都会变得很不同,就像人生中发生过的很多场景,失去了,永远难以找回。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15. 作者名字正在问
          • 竟然不是海市,这次看走眼了。。。。
            • 哼,你以为我又翻箱底啦。。。。
        • 作者为:清茗品处旧江东
      • 散文评论
    • 【杂文 作品及评论】
      • 谈吃
        小镇闭塞,米价却随着消息忽悠悠涨上去了。虽然家里囤了一些,看到蓬莱米翻到十二元,还是有些发紧。

        我一来这枫叶之国就进行了系统研究。啤酒贵而不值 ---- 那么小小的一瓶要两元钱,好比中等人家的闺女等着上等人家的娉礼,却有着矮壮的身材。猪肉是贵的,买鸡腿来剔肉要便宜很多。成袋的土豆便宜,鸡蛋核算过去和国内一个价钱。香蕉可以吃,还是国内好的那种。给我妈写信:没问题,容易活,放心吧!

        有一段买店里的成品pizza回家烤,小圆的一张三元钱,上面浅浅的有几片香肠,算改善生活了。朋友说,不如Gino’s Pizza啊,按片卖,两片三元四,买够六个还赠送一片。算下来一样的钱,好吃得多呢。买来试试,其厚如饼,大合胃口。

        最喜欢杂货店的店庆了,由着那庆典装璜的兴头,我买过一块五一磅的火鸡,99分一大袋的土豆,四元钱二十磅的西瓜,三元钱两筒的蔬菜油。饭饱之后如果有了兴致,打开一听可乐,读一些有趣的书,比如浦江清的:“此间包子五角,油条五角一只,豆浆一元一碗。惟稀饭五角一碗,算是廉的。余在德兴喝过豆腐店一角一碗之豆浆,较此间一元为好……”
        • 好,我喜欢。
        • 有一块钱一瓶的啤酒,到Beer Store找找。
        • 刚移民登陆的日记摘抄吧
          • lol
        • 梁实秋写的
        • 14. jjyy-jjyy(能吃能睡)
      • 我爱大米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一只老鼠掉到谷仓里,剥了一粒,又是一粒
        一个人如果想家,很大原因是吃不到自己从前爱吃的东西

        去年底有一天大早我和朋友去东边的京士顿,晚上12点才回家,一天三顿都是吃的洋快餐,本来晚饭先安排吃那边的一家中式自助餐,因为时间紧没吃成。吃汉堡的时候我的胃已经十分地抗拒了,但想到路远还是强行塞了下去,西行的路上米饭和韭菜炒鸡蛋的香味一直折磨着我,让得我无法想象不出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会更好吃。

        长这么大,很少有一整天没有一顿米饭吃的日子,这对我是十分残酷的事情,我一般都不会让它发生。我从小的吃食都是跟米有关的:放一点油盐炒米饭粒至金黄焦脆,放兜里抓着吃跟炒黄豆一样方便,味道更香;蒸酒时的大米锅巴,有红白喜事时的米粑或糍粑,米粉,米豆腐,大米爆花,最不济时饿了到锅里抓个剩饭砣也能解馋,吃面食很少,米饭加一个肉菜一个青菜是每天固定的一餐之一,吃米饭对我来讲是天经地义的。

        我们家乡的米有早稻和晚稻之分,早稻米煮饭出数,不那么好吃,但从小吃的最多,晚稻米好吃却没有早稻米经济,所以吃的时间不是那么长。最喜欢双抢时去农家吃新,新下的晚稻米泡上南瓜汤,山塘里现捞的鱼,奢侈的还杀只鸡,让人不自觉吃得把肚子快要胀破为止。

        走远了以后发现我们家乡的米并不好吃,即使晚稻米也根本没法和东北大米,天津小站米,北京稻香湖米等等好米相比,还有泰国米香得很诱人。以前看过一本书,写上海锦江饭店的创始人董竹君发现日本的大米好吃,不用菜都能吃好几碗,让我十分的向往,来加后看见日本米赶紧尝,也不知吃到她那种米没有,给谁做广告呢?看不起自己。

        一天不吃米饭的感觉就是全身说不出的难受,肚子明明饿了嘴巴却拒绝进食,非要嚼着那口饭毛孔才开始顺通,身上的器官们才开始愉快工作;听说吃惯小米饭的人吃了大米就是穿肠过的感觉,不顶事上趟厕所一会儿就饿了;藏族人到了汉人的地方一定会变着花样找青稞面和酥油茶,那些东西饿死我也吃不下去;我曾在火车上遇到两个从广东出差回东北的人,他们一路都在控诉广东没有饭吃,说那些小不溜秋的玩意儿根本就不是东西,塞半天跟没吃一样,只想拿着个半斤的馒头大嚼解解馋;看着印度人们伸出黑黑的手抓着乱七八糟的东西往嘴里塞,呵呵,人家自有其香,

        我最尊敬的科学家就是袁隆平了,要是没有他,中国这么多人怎么能安定下来啊,前几天我一个大米纯食朋友还跟我说只有袁隆平有资格当中国科学院的院长,我赶紧点头,民以食为天,在这米价飞涨的日子里,何况我等吃米一族乎!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好文
        • 14. newwhite(小新)
        • even "浮兰的米 ... 也根本没法和 ... 北京米相比" ? that's too much, dude
      • 食色性也
        食色乃人之本性,既是本性,也就无善无恶。

        这可能是中国最早的佛谶,有人说它是孔孟之言,其实是告子所说。儒家把饮食男女看成大欲大防,而告子则告诉人们,本性使然,无须谈虎色变。

        本能属于自然法则,食作为生存的第一要素,是与生俱来的天性。而色则是繁衍的原动力,无论怎样加上爱恋的光环,或是羞耻的遮掩,它都赤裸着原始冲动。

        有一句成语叫“秀色可餐”,将食色统一了欲望。在这一点上,男女并无分别。女人的秀色不能吃一辈子,男人的猎奇也会在吃饱后停止。

        饿了就吃,不需要找借口,因为不吃就会饿死。但,吃也要有原则,不能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更不应该抢别人碗里的。

        别吃的太饱,适可而止。也不能太饿,为了减肥而节食更不值得。
        • 饿了就吃,不需要找借口。lol 谁的?
          • 比较像猪的
        • 饿死的多还是撑死俄多?
        • 这可能是中国最早的佛谶?
          • 谶 扫盲,发什么音?
            • chen 4
            • 你应该最懂这个啊
        • 13. blue_bird(蓝鸢)
      • 一个伪广东人的吃喝史
        说道吃的问题,我总喜欢自诩是个老广。因为广东人善于吃而且对于食材那种混不吝的劲头儿,已经名扬天下了。:)

        这个老饕的习惯肯定是来自遗传。。。。外公是那种“穿的破,吃得好,一人一块大手表”的干部。他最喜欢的是山东老家的海物儿和树上的柞蚕蛹。和现在的炸蚕蛹不同。我家的蚕蛹是煮的,也没调料。

        一锅沸水,大拇指大小的蚕蛹放下去,一会儿就可以用笊篱捞起来吃了。


        小时候儿也不知道吃昆虫有什么奇怪的。经常和外公一起据案大嚼,外公告诉我,一口咬下去,蚕蛹流出黄水儿的,是不新鲜;新鲜的流出的汁液该是有点粘稠的乳白色。经常吃的满嘴是黄白的粘液,唬的家里其他人乱呼乱叫。

        这个还算是比较正规的烹饪。其实也有野炊。

        那时节北京的生态还好,而且小时候俺貌似经常处于饥饿状态。。。。什么都想吃。自己生火折腾过蚂蚱,蜻蜓和技鸟猴儿。蚂蚱和蜻蜓没什么可下嘴的,蚂蚱9是俩大腿儿,蜻蜓是胸口的一个肉丸子。咬劲儿不错,分量可不行。相比之下,技鸟猴儿就好多了。

        有人不知道这东西么?要是说知了或是蝉总该晓得了8。。。技鸟猴儿就是介个嗓子很好家伙的幼体,若虫。它脱的皮就是能入药的“蝉蜕”了。金蝉脱壳嘛,就是这么来的。“刚出土的若虫含蛋白质最高,是难得的高蛋白、低脂肪的野味佳肴,药用价值也特别高,为药膳上品。”这个是我以后看来的,小时候就知道。。。丫能吃。

        要说这事儿也是个技术活儿,得有一双老鹰样的眼睛。"

        夏天晚上天还亮着的时候儿,到树下面找那些跟蚂蚁洞大小的窟窿。用手一按,要是哗啦一下儿塌了,就对了。也有没塌的。。。留给食蚁兽了。。。那是真蚂蚁洞:P。 找到地方儿,用小树枝儿探洞进去,傻了吧唧的技鸟猴儿就顺杆儿爬上来了。俩手指头一挟,就搁网兜儿或是布袋子里了。有时候1晚上能有5-60只。回家使盐水泡几天,杀干净了,使油炸,沾着椒盐儿吃,外焦里嫩。比过年的虾片儿都好吃。


        北京能吃的,也就差不多这么多了。后来俺到了亚热带的广东。

        这是一个好地方。
        已经过了撅着屁股满世界找野食的年龄了。不过,碰到有什么稀奇古怪的虫豸。。。我出筷子的速度总是快出犹豫的旁人一节儿。

        一年夏天,嗯。。。是立夏罢。在虎门。接待的黑小伙子高兴地告诉我们有口福了:今天有“禾虫”。

        啥是禾虫。。。介绍一下先:这家伙出现在咸水和淡水交界处的稻田里,靠腐烂的禾跟为食。都知道蜈蚣叫“百足”8.。。介个东东的脚也不老少的,三十至四十厘米的家伙,也有几百对步行足。尤其特别的是这种软体环节动物颜色十分显眼,身上的环节分红、黄、绿、蓝、紫等颜色。


        图上的生的。。。我吃完了特地找活得看了看。。。烹饪过的禾虫就变成淡黄或者是浅绿色了。记得上来的菜有禾虫蒸肉饼和禾虫芙蓉蛋,我呱唧呱唧扒了两大碗饭。。。还意犹未尽。看同去的mm,筷子只敢往茄子煲里招呼。。。。

        这是禾虫,还有一味菜叫作沙虫。吃沙虫最有名儿的地方在湛江和北海。沙虫又叫“海肠子”。和Dune里面那个生啖人车的家伙。。。。没有亲戚关系。


        这个家伙胃口很好。。。。喜吃发出有节奏震动的东东。。人或者是大卡车都行

        俺说的是这个。。。。。)

        在广西北海的海滩上。。。一溜的大排档,主打的就是这个圆滚滚,肉乎乎的东东。我吃得是腌的,泡在一坛子佐料里,夹着吃。脆而鲜,有海蜇和海参的味道。。。。后来问起来大家一般是吃火锅。。。这个我好像还没尝过。

        最后一个。。。我都不知道自己吃了什么。。。。。那是在广西梧州。也是和一个mm一起。。。。遇见个买小吃的坛子,生着火的汽油桶上架了一口大锅。咕噜咕噜煮着不知道什么。mm好奇,就去买了一袋子,问我:“能吃么?”“能吃”“吃过么”“吃过”“好吃么”“好吃”“那你吃一个我看看”“。。。。。。。”

        那虫子黑黝黝的,开着一对鞘翅,里面的膜翅半支楞在身侧,面孔甚是狰狞。因为是煮的。软了吧啦,还冒着热气。。。。真不知道是什么来路。犹豫一下,还是塌不下下架子。。。连头带脚加翅膀给嚼了。。。一边吃一边还含糊地说“好吃”。

        于是mm就把剩下的一袋子,扔垃圾桶了。
        于是我至今也不知道吃的什么。。。。。(有点儿像屎壳郎)

        • 不行了。。幸好我已经吃了饭才看。。。
          • 社长就是社长
            • 胃的确比别人坚强。。。
        • 狠,不敢细看
        • 图文并茂,打击性太强
        • 15. darkpanda(马头磬)
      • 饭桌旁的波澜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打开电脑,又一次重温李安执导的《饮食男女》。这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喜剧,剧情环环相扣精彩纷呈,演员们更是个个演技不凡,把个分崩离析而又息息相关的“传统家庭”刻划得惟妙惟肖。而这一切,都在饭桌旁进行并展开着。

        朱家的饭桌无非是张大圆桌,与别家并无不同。但朱家的饭菜却非同寻常,因为老朱是台湾唯一的淮扬菜师傅。电影开始,老朱就在他宽敞的厨房里舞刀弄棒,准备每周日晚上的家庭大宴。女儿们或者调班或者推迟与情人的约会,这顿大宴的分量在朱家自然是非同小可。菜摆上来有满满一桌,叫人想起传说中清朝皇帝的御膳,八八六十四道菜,捡自己喜欢的稍尝一口而已。皇帝吃不完的当然可以赏给臣下或太监,不晓得老朱家的剩菜结果如何。

        言归正传,故事就围绕着朱家丰盛的饭桌旁的层层波澜。先是最小的女儿在饭桌上宣布自己的婚事。她急切地说:“我认识了一个男孩子,男的,我们打算结婚,他对我很好,他说他父母会喜欢我…最关键的是… 我怀了他的小孩。” 小女儿高中尚未毕业,却率先奉子结婚,对于这个传统家庭当然是个不小的震撼。所以,小女孩的神色慌张语无伦次,以及最后那句怯怯的“我怀了他的小孩”简直出神入化。继而是克己奉神的大女儿在一番若隐若现的交往后,电闪雷鸣般投入富有活力的体育老师的怀抱。体育老师被从门外拽进了屋内,在饭桌旁找到了座位。

        然而,还没有完,好戏还在后头,剧情的最高潮更离不开这张饭桌。朱家男女老幼齐聚一堂,大女儿同学的姐姐梁锦荣祖孙三代应邀出场。在女儿们看来因循守旧的老朱曝光了他和锦荣漫长的地下恋情,向梁母请求和锦荣结婚。误以为老朱对自己有意的梁母又羞又恼,昏厥过去,差点掀翻了饭桌。

        故事结束的时候,最前卫最反叛的二女儿竟然是守住老屋继承家庭传统的人,每周日烹制菜肴端上那张大饭桌...

        很多介绍说这部电影反映了传统与现代的冲突,在我看来却是人们在看似现代的社会环境中与传统的和解。虽然小女儿未婚先孕,但毕竟慧眼识中一个可以信赖的男孩,并且选择了最传统的解决方案。相比之下,大女儿的心路历程却全然是相反的方向。她专心致志的让自己被家庭传统和宗教束缚,却终于能够因为相爱的人走出羁绊,展现出几乎狂野的美丽。尤其幸运的是她并不走远,只刚好走到幸福的身边,让爱人的摩托载着自己飞驰而去。二女儿则从另一个方向走来。她幼年就喜爱厨艺,却被父亲逐出厨房,始终耿耿于怀而成就了反叛家族的形象。然而内心深处,她只是一个受了委屈没有机会长大的小孩,是对家庭对饭桌最忠诚的人。老朱更加多维,乍看是传统的卫道士,但和锦荣的爱情却大大有悖传统。仔细琢磨却不然,因为老朱对锦荣和她的女儿珊珊的情怀是绝对的传统亲情。对于锦荣在第一次婚姻中受伤的心灵而言,这样熟悉的温暖正是她需要的。

        这部电影令人百看不厌还有一个原因:当观众了解故事情节以后,再回头就可以发现很多被忽视的伏笔。非常象张爱玲的小说,每一个拐角,每一次回眸都那么耐人回味。在我看来,这部影片是李安导演生涯的最高峰,他之后拍摄的所有获奖影片都无出其右。而这些饭桌旁的波澜也是华语电影史上把现代人与传统握手讲述得最淋漓尽致,入木三分的一次。

        还有句不得不说的题外话:虽然梁母只是个配角,但归亚蕾凭借她那口塑料长沙话,竟能够喧宾夺主。关于这一点,不知道是李安用人不当,还是正好相反。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这部电影令人百看不厌
          • 你写的!
            • no, 是坛内的高手
              • 那我猜妩媚了。。。
        • 有观察!
        • 把饮食男女挂为宝典的本潭只有一人,只是不知此人另外两个女儿有无下文
        • 13.5 buxuan(紫)
      • 为《食。味。栽》凑合一篇小文
        实在是对《食。味。栽》 这个题目找不到感觉,没法,就想给大家挖坑找乐,可帅哥的坑还没有挖足,半夜起来,得知国内大地震,真的郁闷得不行。

        人这辈子,双喜临门的好事真的不多,可不知道为什么,“祸不单行”却总是成真。

        这大概就是“人生之不如意十之八九”的原因吧。

        今年是中国的大喜之年,改革开放经济连续增长30年 + 百年奥运,多么令人兴奋而又光宗耀祖的大事啊,可今年中国也是出奇地怪呢:雪灾+藏独+白人羞辱+地震+列车相撞+。。。, 真让人无法接受和郁闷啊。

        好事为什么这么不顺呢?

        国运栽了,老百姓便食之无味。

        工作栽了,拿起钱包便食之无味。

        爱情假了,看着鲜花便食之无味。

        人生怀疑了,看着自己都觉得食之无味。

        无味的人生,可悲之处在于:我们必须说它有味。

        嚼蜡,那也是味,有人这么说。

        多无聊啊?
        • 12. bluesword(雾霭蓝剑)
    • 【小说 作品及评论】
      • 聊斋说文:三世咒汤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爱情好远、好空、好惨的一个名词。人间的悲欢相循,苦乐相随
        有痴情女子写道:
        爱一个人原来可以成聋成哑,如醉如痴。
        爱一个人原来可以爱到为他一次次审视自己,
        爱一个人原来可以爱到洗尽一切铅华,任乱发如芳草,
        爱一个人,你可以让自己温婉慈柔成天国圣母,好让他疲惫的头靠在你肩上
        爱一个人,含有一种感觉,因为他,你在一夜之间长大;因为他,你的眼泪变成笑容;
        爱让人饱尝孤独、寂寞、痛苦、茫然、甜蜜、心碎、陶醉和迷乱,让人头痛、心疼、欲罢不能,甚至为之寝不眠,饭不思,大喜大悲;
        红玫瑰虽然娇艳与暧昧,但激情终无法取代一生的幸福。敲心入肺的钟情是功利世界得希珍,多少世缘的人们,痴情的不息一切来延续片刻的幸福,甚至生命。当爱被各种世间种种利益漂白成白玫瑰,那失去生命的灵魂在黄泉路上会发出如何的声嘶力竭的诅咒,体味它,得用负情方一生来见证的。

        在离世的时候,负情人终将能看见那一抹白。。。。。。

        今天我就要讲述的故事要从一个世间女子说起,她名叫雷,为什么呢,因为她母亲在生她的时候难产,肚子痛了几天几夜,让接生婆都熬不住了,到了第2夜的3, 4 点钟,接生婆等的累得坐在产妇旁都睡着了,忽然天空中一阵霹雳打雷,女婴哇哇的一下诞生降世,把梦中的接生婆吓了一个激灵,虽然母子平安,早上接生婆回家后忍觉得惊魂未定,脸色惨白,她的家婆是一个90高龄的寿星老人,看到后问询,知道了原委,老寿星沉默半晌,望望天空,叹了口气说“这是一个前世受冤屈的女子,不甘心投胎转世,是雷神硬送下来的,有人要还债了”。
        雷的母亲终于知道了这个寿星评语,于是便给她起名为雷,毕竟是自己的骨肉,也是当宝一样的爱,谁知在雷4岁时父亲出差公干受伤,躺在医院的床上,医院下了死亡前的通知书,雷德母亲一下想起了寿星的话,觉得雷可能是前世的讨债鬼投胎,虽然雷的父亲慢慢奇迹般的康复,但雷的母亲在有了弟弟后对雷很刻薄,在小学 2年级时由此母亲生气用竹竿打她,居然把雷的肉皮都打烂留下一块疤痕。从小雷就开始干家务,做饭,洗衣。由于母亲很严厉对她,雷表面上不敢反抗但暗地里却十分鬼怪精灵,学习非常的好,长相不很美但很吸引人,学校的许多好事都拉不下她,就这样雷在快乐和风雨中渐渐长大直到上了大学。
        上了大学后,雷如鱼得水,在校园里逐渐引人注目起来,在情窦初开的季节,雷收获了第一份爱情大餐,遇到钟爱的高二届校园才子杨,周围的女生都嫉妒和羡慕她的童话爱情,雷觉得今生会为杨付出一切甚至不惜生命,到了杨毕业时,由于异常的优秀被北京部位来人相中挑走了,杨在光辉的前景的人生中用非常娟秀的字给雷写了绝情书,雷被爱的闪电击倒,但很坚强的站起来,在校刊上发表了诗歌《太阳和月亮》很积极表明自己会有自己的轨迹完满的人生,月亮的光辉来寸托太阳的光芒,但不会因太阳而失去整个世界。发表后引起轰动,杨看到后很感动,来找雷,但雷在跟他见面的一个晚上没有说一个字,因为她已经看清了这份爱情的苍白。
        杨毕业走后的学期里雷一直郁郁不乐,学校内的知心好友纯一天非常神秘的来找她,纯的北大恋人给他来信了,同时也寄来他的好友林给雷的求爱信,原来纯为了向男友展示自己好友的文才,把校刊寄给他,结果打动了春心待发的林,在书信交往和假期的接触中,雷渐渐从失去杨的悲痛中解脱出来,以为这次获得了纯洁的爱情,大学所谓最后两年就这样快乐和渴望中过去,临毕业分配的前的现场实习,带雷小组的老教授兼系主任非常喜欢雷,关心她的个人问题,知道她的恋人在北京后,说愿意帮助她分北京但需要林的系里给出个恋爱证明,于是雷揣着一份喜悦连夜坐火车到京,在北大的食堂外林异常惊诧和厌恶的见到雷,原来他上了委培的社科研究生,如果今后留京必须在京找个人结婚,否则会被发配到家乡的小城。雷感到自己像是一块破抹布在林的眼里急于被甩掉,爱情的眩晕一下子退尽,于是没有说自己来得理由,决定放弃林,因为他早就开始放弃她了。没有爱情的北京对她没有任何的价值。
        毕业后雷回到父母在的小城,同时回来的还有同乡的校友李,于是李经常召集一帮同学校友在他家聚会,雷当然很自然的去玩,一次在同学闲聊中,大家问毕业前被抓走的实验课女老师范了何法,雷告诉他们她听来的故事,原来女老师在上高中时和初恋的情人发生过关系,但那男生考到北京,她却没有,留校后和一位教师结婚,结果在新婚初夜新郎发现她不是处女,于是经常打她,女老师觉得这一切不幸都是那位高中恋人带来的,于是偷了实验室的氰化物剧毒掺入到一瓶白酒,到了北京找到高中的初恋情人到小酒馆叙旧,谎称自己只能喝红酒,于是把白酒倒给他,初恋情人很激动,酒未入口人先醉,不暇思索就喝了下去,女老师谎称上洗手间,逃离小酒馆,连夜回校,不曾想初恋情人在临死用手指蘸酒在桌上写下女老师的姓,警察一下子就找到疑凶,在女老师到家刚睡着的几个小时后,警察在她的上衣口袋搜出没有扔掉的火车票。大家在感慨中都纷纷发表看法,李和另一位校友关于女人的贞节问题争论得面红耳赤,李坚决认为是女老师的错,应该在婚前告诉新郎,就不会后悲剧发生了。后来渐渐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雷自然和李走到一起,在快领证的前几天,李突然问雷是否是处女,雷很生气,故意开玩笑说不是,没想到李得脸一下子就绿了,雷怎么解释也不相信,李说非常后悔为了雷放弃了分去上海的机会等等,立马找了个恋人以示众友,雷在伤心中后悔不已,但也无话可说,爱情毕竟是两个人的事,单相思的忠诚又有何用。

        雷决定不再恋爱,因为自己无法把握晶莹的爱情,总是一个个被生活的棒槌击的粉碎。日子就这样简单的开始愈合失恋的伤口,雷在参加全国的会议途中,结伴的人吆喝一起去爬华山,在筋疲力尽的山顶有座庙是问婚姻,雷于是非常虔诚的烧香,想问神仙自己是否有姻缘的命,抽了一签,下下签,签语“三世咒汤”:深闺明珠一颗,久被尘锁,情也蹉跎,痴也蹉跎。前朝尘尽光生,将情痴一起经过,生亦如何,死亦如何。缘洒孟婆泪汤,咒破红尘三世,前程成空朵, 贞也成朵。

        雷不太明白签中的意思,于是上前求问闭目念经的道士,老道看了签约,暗叹一口气,雷问是否不宜婚姻,老道说不是,解释签语:一个女子在前三世中均因恋人为了功名,前尘,和操守而被抛弃,痴情而死,在喝迷魂汤时对以前的恋人都下了咒语,如在此生会遇到三世前的恋人,会有再次的相遇,咒语会启动。雷听得一愣一愣的,想起自己出生经过和名字的由来,不由吸了口凉气,再一想,杨,林,李确实都为了这些原因放弃了她,都有个木字,朵可拆字为几木。
        雷问老道那女子前世下了什么咒?老道没有回答。
        20 年过去,雷以为人妻人母,忙碌的婚姻生活和工作压力让她渐渐忘了华山的事情,同学20年聚会,雷终于见到早年去深圳发展的李,交谈中才知他已结婚只是一直没有要孩子。李见了雷还是很激动,也许在现在这个年代没有年轻人会向他一样的傻傻理由的放弃雷。聚会中好友纯也从北京赶来,她和北大那位最终也没有在一起,但是她好像为男友曾开煤气自杀,现在见了雷只是笑谈自己年轻时太单纯,还好活下来了,要不国家少了位好博导。纯告诉雷,林研究生毕业为了留京,找了一位北京户口的技校女孩,现在是总编,好像也没有要小孩,老婆很早就全职在家打理家务伺候婆婆。
        雷在同学聚会后的一个午后,突然有个人到处室来找她,居然是杨,多年不见杨已经发福,一看就是领导的做派,一种驾驭人的气质从每个毛孔透出来,他们在外边的酒吧坐下,杨用一种饥渴般的思念的目光打量雷,说“我这一生一直在说想见见你,但每次出差路过你的城市都没勇气,现在终于见到了”。雷从杨德讲述中得知,他到了部里,很快找了个高干子弟结婚,官场平步青云,但随着岁月的流逝反而对雷的思念愈发强烈。雷很伤感激动,但一会就冷静下来,告诉杨自己现在过得很好,帅气的儿子今年正准备考大学,杨说让他考北京吧,倒时有事留京可以帮忙,雷开玩笑说:好啊,如果你小孩是女儿,咱们作亲家。杨目光闪过一丝忧郁,告诉雷,他自己没有孩子。
        一霎那,雷身体像被雷劈了一下,自己的前三世咒语不会是“断子绝孙”吧。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叹息一声。哪里是‘断子绝孙’,是“佛跳墙”嘛
          • ni “佛跳墙”是何解释
            • 跳墙却没有过,只好骑上墙头。且,有听说过佛生子吗?
              • 我读了文章和你的解释差很远,狗了一下,你说的佛跳墙,是道名菜,是著名食材的大杂烩,高级浑沌炖锅
                • 世说新语。偶就是借个词嘛
                  • 你的用语是比作者的意思高雅些,但不太犀利,作者这样写是有些粗俗,但会让那些有过负情人心里有些雷电刺激,此生是否也喝过三世咒汤,
        • 寸托-五笔输入,妩媚的文章。
        • 我现在知道以前看我文章的苦了,我真是太对不住热爱我的读者了,以前写这么长,看了我都吐血了。现在如是。。。LOL~~~
          • 不是你写的?
            • 不是,最近太忙。。。。
          • 你,你,你。这文章写的多吸引人啊。 刻薄。
        • 13. 应作者要求 匿名。
          • 强烈抗议!!!
          • 强烈抗议!!! -major154(阿苏-假如天有爱意); 12:01 (#4463373@0) Reply
          • 强烈抗议!!! -major154(阿苏-假如天有爱意); 12:01 (#4463373@0) Reply -ddli(路上 为那片故土祈祷); 12:02 (#4463377@0) Reply
            • 都吐血了
      • 小小说--饭桌上的故事(一)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鞣莲市首屈一指的心谭大学带职进修研究生班终于结业了,连续几天的毕业考试把大家辛苦坏了,恨不得马上像崇尚天体的本科生那样,带着墨镜或臂间系个丝带或只穿着袜子突然全裸出现,为依旧在那奋战的同学们抛糖果,高呼“Happy Final!”。于是大家在现任班长托米的倡议下,决定去好好吃一顿。但是去哪里呢?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开始讨论起来。

        学习委员稷崴默默坐坐一旁,有些不爽,暗自哼哼:知道我不喜欢抛头露面,估计又去咖啡厅那家,什么正宗新疆羊肉串烧烤,听说还请到了电影//宫女怨//的女主角小鳗为烧烤节助兴,就是走穴嘛。
        化工课代表小馨眼见心灵,看出了稷崴的心思,马上提议:“我觉得北京的饭馆好,做的菜是北方味,另外我们这里北方人多,是不是?”,边说边用眼角撇稷崴,希望能得到响应。
        “不对吧?”食品课代表博采立刻反驳,“老乡,上次你小舅舅来,明明说你是湖南的。”
        博采和小馨是室友,刚入学时因为琐事闹过一点小矛盾,这时候博采一说话,小馨也不愿搭腔,低下头想念起北京的男朋友,“菠菜,等着瞧,看我以后做了首都人民的家属,你还有什么说的!”
        博采一打岔,大家都没了主意。
        砰,教室的门被推开了,祝镇急急火火的走进来了,“怎么?还没讨论出结果?上海股市都跌破3600点了。”
        “这不正说着了嘛!”大家见小福婆,顿时来了精神。
        “大都会广场的新世纪PLAZZA刚开业一家//五月樱花//,消费超200元,赠Guess 手袋,就这么定了,开我新买的车去,老规矩,不足的刷我的卡补齐。不过,女生做我车注意裙子别扯坏。。。”祝镇快人快语。
        “这样不好吧,上次渥太华就是你出的大头。”语文课代表阿海喃喃低语,仍掩饰不住脸上的喜悦接着说:“我G牌没过,车技不好,你再说说具体地址。”
        “398 Ferrier St.,Unit 132,在Metro Square后面的New Century Plaza里”
        “走了,走了”班长托米像个开放式的阿姨放羊一样,招呼大家向外走,回头一看,学习委员稷崴没动。
        “我不去了,最近买了房子,我还要做个好父亲。”稷崴不喜欢聚会找了个托词,“奥,八一京剧团的老娄因为沈阳军区调演提前回部队了。”
        “知道了,不说去美国百老汇演出吗?多亏你提醒,那我们先走了”。
        稷崴看大家都走了,心中暗喜,拿出口袋中的耶鲁文科高年级图书证,是呀,上次借的"明代诗词随通俗小说的传播与印刷术发展的关系"早该还了,这会有时间好好研究研究。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123
          • 他或许该进美联或路透作时事报道
            • 你是搞化工的么?
              • 恨不学挨踢
        • hohohoho... 刚看到这个,神人也~~~~~
        • 5.0 都别拦着我
          • 噢,学习委员也!景仰ING。。。
        • 5!!!
        • 14. gone123(如沐-心动尘埃落)
      • 芒果布丁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男人很惬意地靠在床上,听着从卫生间传来的"哗哗"的水声,他满意极了!心情好得自个儿哼起了小曲,想到这碟“凉拌青瓜”终于被他吃到嘴里了!他居然忍不住裂开嘴笑了起来。凉拌青瓜,这是他第一眼看到这女人的时候,脑子里浮现出来的名字。

        男人有个习惯,他喜欢把和他交往的女人都用一道菜来命名。他认为,在他没有遇到他的终极大餐之前,随便点些餐前小菜来换换口味实在是无伤大雅的行为并且还非常的有趣;而且,他发现自己越来越热衷于玩这种追逐——放弃——再追逐的游戏,他的技巧也逐渐的从生涩演练到浑熟;他自己也不明白,那些腻人的甜言蜜语怎么就可以如此轻易、顺滑的就从自己的口中流淌出去;而且,最难得的就是有时候他自己居然也会被自己的款款情话所感动,更别提那些一早就被感动得一塌糊涂的女人们了。所以,他常常对自己说:“其实,我也是认真的。”于是,他在面对那些小菜们的时候就更加的坦然了。当然,他也有遇到麻烦的时候,比如说上一个 “夫妻肺片”就给他带来了不少苦恼!一想起那碟“夫妻肺片”,男人的眉心不由自主地就纠结在一起了。照理说那么一个离过婚的少妇在他的餐桌上应该是很容易被清理掉的,可是那女人还偏偏就是一个死心眼,后来居然还和他玩起了跟踪!一想到那天在饭店里无意中的转头居然看到她一个人就坐在自己的身后低头喝汤的情景,男人本能的打了一个冷颤,然后,他的好心情多少也受了些影响。他想这个“青瓜” 看起来应该没有“肺片” 那么麻烦,不过,Just in case,还是应该和她说清楚些比较好,这,也算是为她负责嘛。男人这么一想,又有些释然了。他站了起来,随手把刚才用过的裕巾围在腰上,走到镜子前,抬手理了理还比较浓黑的头发,几乎是带着欣赏的眼光浏览了自己还算高大结实的身形,突然他的笑容凝结在嘴角边上了——因为他发现如果就这么赤裸着上身去和青瓜谈那些比较严肃的话题似乎有些不妥当,甚至他还想到了如果青瓜忍不住伤心的时候,她那娇小的身躯会不会软软地趴在自己的肩头掉眼泪呢?如果她真的这么靠过来,自己一个男人当然是不会推开她的,毕竟自己还是有些喜欢她的,而且适当的安慰还是必要的,所以在那个场面中自己的这种装扮就会显得比较暧昧了。男人最后看了一眼镜中的自己,转身把刚才扔在地上的裤子拎起来,一边穿一边想等一下应该怎样才能让青瓜明白不要幻想和他的将来而又不至于太让她难受呢?当然他也已经想好了怎样安慰那即将在自己温柔的言语和诚恳的眼神中变成碎片的青瓜。想到这里,男人突然有一丝莫名的伤感,他认为自己还算是比较善良的,最起码,他不愿意看到他喜欢(过)的并且相对比较单纯的女人(比如青瓜)因为他而伤心流泪,虽然他也会在她(们)的眼泪中或多或少的得到某种心灵上的快感,但那绝不是他的初衷。他是想带给他所喜欢的女人快乐的!是的,他在心中强调了一下:快乐!我要的只是快乐,而且这种快乐必须是双方的快乐。可是为什么这些女人在跟你上了床后都要去想将来呢?谁能保证自己的将来是什么样的呢?我都保证不了自己,又拿什么来给你保证将来呢?男人有些烦躁了,这青瓜怎么洗这么长的时间?

        男人深深地呼吸了一下,把刚刚系错了的衣服纽扣一颗颗地解开,又小心地对了对位置,确定正确后再细心的一颗颗地重新扣上。在这个过程中他想起了第一次见到青瓜的时候,她那一头清汤挂面的头发和一脸天真无暇的笑容让他误认为她还是留学生呢。几次接触下来,特别是他发现她并没有拒绝他暧昧的信息时,他知道,自己已经可以order了。但他却没有想到,这个外表清纯斯文的青瓜居然也可以这么狂野!想到这里,他笑了起来,特别是看到凌乱的床面和那个跌落在地上的枕头,他眼里的笑意更浓了,然后他感觉到自己的小腹部又开始发热。。。“这个青瓜,真是一个妖精!”他笑着骂了一句,发现自己居然还有些舍不得。然后,他想,也许可以迟一些再和她谈。

        浴室的门终于被打开了,眼前的青瓜并没有按照他想象中的那样湿散着头发、松裹着浴袍、面带着浴后的潮红和性感的湿气出现在他面前。他有些诧异地看着穿着整齐的青瓜笑意盈盈地向床边走过来,近了,发现她居然还化好了妆。男人突然有一种不安的感觉,他开始后悔自己又把衣服脱光了,刚才还在燥热的身体也感觉有些凉意了。于是,他下意识地把盖在身上的被单往上提了提,顺便把手臂也放进了被单里,就只露了个头在枕头上。也许是这个形象让他看起来多少有些滑稽,青瓜笑得更加灿烂了。她在床边坐下,像怕他着凉似的,伸出手帮他把被单压了压,然后,一脸正经地看着男人说:
        “嗯,我有些话想和你说。”
        男人心中一叹:完了,又开始了。他真的是有些悲哀了,怎么都是这样的呢?也许是他的悲哀不小心流露到了脸上,女人的表情也有了一丝的难受:
        “嗯,我知道你对我很好,所以我一定要和你说清楚:我们是不可能的。”
        男人的眼睛睁大了,他怀疑自己听错了。女人误解了他的表情,以为自己让他难受了,所以更加小心地选择着词句:
        “嗯,其实,我也是很喜欢你的,真的。嗯,你知道,有时候我们喜欢一样东西,却不能用它来过日子,因为它填不饱肚子,就像……”女人想了一下:“就像芒果布丁一样。”说到最后,女人很无奈地叹了口气:“这就是生活。”
        男人的脑子有些空白,可怜的他一时间还反应不过来,所以就呆呆地跟着念了一句:“芒果布丁。”
        看着他这一副痴样,女人眼睛里的怜爱更重了:
        “你别这样,好吗?我也不是说以后就不理你了。嗯,有时间的话,我还会找你的。”然后她看了看表:“我得走了,你再休息一下吧。这里是一半的房钱,我给你放台面上了。”说完,她俯身吻了一下男人:“Bye Bye.”

        男人目瞪口呆了好一段时间,直到女人离去的关门声响起,他似乎才回过神来。他使劲地晃了晃脑袋,费力地回想女人刚才的那一番话,最后他总算是得到一个答案:这次他是绝对不会有任何麻烦的了。不过,有一个让他想了很久都没有想明白的问题就是:“凉拌青瓜”明明是他Order的餐前小菜,可是怎么到最后自己却变成了她的餐后甜点“芒果布丁”的呢?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向男人学习
        • 15. sarangi(冰╰*╮夏天)
      • 小说评论
    • 【其它(包括菜谱) 作品及评论】-- 预订给 美食天地 (在诗社期间请暂不移动,谢)
      • 三款海鲜Risotto (先不要转菜坛,最后会是你们的。谢谢)
        Risotto一般会翻译成意大利海鲜饭,估计是因为Sea Food Risotto的味道十分出色的缘故。胖子以前作过西餐厨子,现在就尽量的把以前的学做过一些西餐,比如这三款味道很不错的Risotto整理一下,就怕时间再久些自己就会忘了。

        第一个是Crayfish Risotto。
        这里需要的材料有:
        Crayfish,类似的其它材料比如国内的小龙虾,或者其他的对虾,爬爬虾也都可以。
        Risotto Rice,可以选用Canaroli Rice或者Arborio rice等。
        Fish Stock,这里有制作方法几种stock的做法。
        还需要黄油,橄榄油,大蒜,Shallot,柠檬,Parmesan cheese,白葡萄酒,Double Cream等。
        制作的步骤大概是这样的

        先把Crayfish洗净,放到Fish Stock里加热直到煮熟,过滤并保留汤汁。然后把Crayfish去壳,备用。
        取平底锅,最好是厚底锅,倒入一点橄榄油,然后放入切碎的大蒜和Shallot,小火熬出香味。然后在锅中加入Risotto Rice,干炒两到三分钟,这个过程需要不断的搅拌,这里最好用木勺搅拌。等炒到大米因为受热龟裂而变成不透明的感觉,倒入一小杯的白葡萄酒。再接下来就是边搅拌边加入上面过滤后的Crayfish汤汁。这个过程需要大约十几分钟的时间,需要保证锅里的水不会太多也不会太干,同时不停的搅拌使得大米受热熟化均匀。

        等到大米快要鳌透,还有一些硬芯的时候,可以开始加入盐,胡椒调味。再根据需要加入黄油,Double Cream,Parmesan cheese粉,这里黄油的作用是加香,Double Cream的作用是添加水分,Parmesan cheese的作用除了增加风味之外还有收汁的效果,所以,可以用是这三种成分的多少来调节自己需要达到的粘稠度。最后等到大米已经煮熟,但是还有一点点硬芯的时候,挤入一些柠檬汁调味,便可以呈盘。

        在大米快要出锅之前,另取一锅,加少许的橄榄油加热,然后放入去壳的Crayfish,少许切碎的大蒜和Shallot,再加入少许的葡萄酒,熬制加热。等Crayfish烧透,加少许盐,挤一点柠檬汁调味。再把准备好的Crayfish摆放在呈盘的Risotto Rice上,再撒一些比如切碎的Parsley叶子装饰,这样这盘Crayfish Risotto就完成了。

        这是我在网上找到的照片。上面片状的是用土豆皮削子削出来的Parmesan cheese片。上面的绿点是切碎的牙葱(chive)。

        第二个是Crab Risotto。

        这个需要的材料和制作的过程和Crayfish Risotto大致类似,当然,Risotto的制作过程也都大致类似。但是这里有些特别的是,我们在店里用的是煮熟并且去壳清理好的蟹白肉和蟹黄。这个在西方专业的鱼店里都应该有售,有些超市里也会有。还有一个,我的大厨在设计这款Crab Risotto的菜单还特意使用了黄颜色的青椒。其中用一到两个黄颜色的青椒用机器榨汁。再取一个黄颜色的青椒,去籽切丁。这里使用黄颜色的青椒的目的是为了使最后Risotto的成品看上去蟹黄的颜色更重些。

        其他的材料Risotto Rice,Fish Stock,黄油,橄榄油,大蒜,Shallot,柠檬,Parmesan cheese,白葡萄酒,Double Cream等都和Crayfish一样。
        制作的过程也是类似的。取厚底锅,加橄榄油,小火熬香切碎的大蒜和Shallot。然后加入Risotto Rice搅拌干炒,等大米因为受热龟裂而变的不透明时,加入白葡萄酒。然后就是边加入Fish Stock边搅拌,等到大米还有一些硬芯的时候,开始加入其他材料调味。

        这里先加入蟹黄和青椒汁搅拌上色调味。然后按需要加入黄油,Parmesan cheese粉和Double Cream调节浓度。再加入青椒丁和蟹白肉,稍微熬制一下,等大米还有一点点硬的时候,加入柠檬汁调味,就可以呈盘了。最后也可以撒一些切碎的Chive装饰。

        这是我在网上找到的照片。图片里的Sauce颜色有些偏红,自己猜想Stock里也需有用到虾或者螃蟹壳之类的东西。还有这图片里的Risotto水分有些偏稀,菜量也偏小,所以估计照片里的Crab Risotto应该是作为Hot Starter使用的。
        第三个是Risotto Nero
        这款Risotto比较特别的地方是用鱿鱼或者章鱼的墨汁熬制的Stock制作出来的,所以最后呈盘的Risotto的颜色是黑色的,不少人第一次看到都会愣一下,比如胖子就是。

        这个需要的材料也和上面的类似Risotto Rice,Fish Stock,黄油,橄榄油,大蒜,Shallot,柠檬,Parmesan cheese,白葡萄酒,Double Cream等。另外单独需要的是鱿鱼墨汁,我们店里使用的是瓶装的产品,所以我估计专业的鱼店里应该能买到。如果没有的话也可以自己买鱿鱼,然后取出墨囊备用。再就是需要一些鱿鱼,这里最好是带着鱿鱼头的。这里鱿鱼切丝备用。鱿鱼头取下洗净擦干,备用。
        制作的过程第一步需要准备墨汁Stock,就是把鱿鱼的墨汁加入Fish Stock中混合熬制。这里鱿鱼的墨汁不需要太多,能使Stock变黑就可以了。网上的配方中说3升的Stock里配上十克的鱿鱼墨汁便好。

        剩下的过程和前面介绍的大致类似。取厚底锅,加橄榄油,小火熬香切碎的大蒜和Shallot。然后加一点鱿鱼墨汁,炒制一下,这一步会有一点独特的香味。然后加入Risotto Rice搅拌干炒,加入白葡萄酒。然后就是边加入准备好的墨汁 Stock边搅拌。这里需要注意一下,因为鱿鱼的墨汁是不完全溶于水的,所以Stock的底部会有一些固体沉淀物,这样在舀墨汁Stock之前需要先搅拌一下才好。这样等到大米还有一些硬芯的时候,开始加入其他材料盐,胡椒粉,Parmesan cheese粉调味。Double Cream还有黄油等调味。等大米直到最后还有一点点硬芯的时候,加入柠檬汁,搅拌均匀就可以呈盘了。

        在大米快做好的时候,另取煎锅,加橄榄油,煎制切好的鱿鱼丝,然后加些许的白葡萄酒熬制一下,最后加柠檬汁出锅,浇在呈盘的Risotto Rice上。

        还有鱿鱼头,店里当时的做法是用炸薯条的油锅炸硬,取出后摆在最上面,很有装饰感。

        这是我在网上找到的照片,这里的鱿鱼是切片的。


        另一张我在网上找到的照片,这里呈絮状的是用类似细镲菜板的Zester镲出来的Parmesan cheese绒。

        • 这个要不加味精可说不过去了。哈哈
          • 最是入喉三寸处,酸甜苦辣复潆凉。
            • 咸为味中王,酒是粮上仙。人生何其在,尝吧五味全。
        • 瘦形胖子
      • 清蒸排骨与单线,羊肚清汤蒜苔牛
        在国内刚结婚那会儿,也做点菜。小两口工资不高,又不能总去两边父母家蹭饭,不过也就是对付个平常的面条,小炒而已。
        厨艺在加国多是被逼出来的,这么做了N年的饭,除了填饱肚子,偶尔,我做菜是感觉那种过程,抑或说意境。

        下面的菜不是一天做的,小家庭,一顿做这么多肉的也吃不完,也存不下,是吧。
        清汤羊肚对于我是个新菜,以前没有试过。此菜为清真风味,有书云,“羊肚味甘,性温,入脾、胃经,具有健脾补虚,益气健胃,固表止汗之功效”。我买的是白色的那种,就没有选爆炒之类的做法,觉得炖汤更易发挥其健脾补虚,益气健胃的功效。
        新鲜羊肚一个,剪开,光滑的那一面清理一下。然后我是用盐两面都撮了撮。大火煮半锅水,没过羊肚即好。切些葱,姜,蒜。等大火其,放入羊肚和上面调料,我是加了点料酒,也可不用。现在熬汤我用的是高压锅,压阀,完全冒气后设定的是20分钟。如果用普通锅,40-50分钟。记住现在不能加盐。
        煮好后,加盐。取出羊肚切丝,再撒些香菜。我这次是撒了些葱花。香油几滴更好。

        一般这里的猪肉比较腥,牛肉就做了主角。从前炒牛肉片总是比较老,和餐馆的比来简直没法入口。经过长期努力实践,下面这个法子炒来还好。
        牛肉切薄片,我多用肥牛。放于大碗中,倒入食用油,对,是加很多油;料酒,盐,一点生抽。和匀,腌10-20分钟。这个版本不加生粉。
        大火,放油,翻炒,牛肉红色消失,断生就可出锅。就容易老了。

        豆豉蒸排骨是我的常备菜,好做,好吃。
        新鲜排骨切小块,仍置于一大碗,或大盘中,加些食用油,这回不用太多。豆豉切碎,料酒,盐统统倒入碗中,一点生抽可加可不加。生粉对于蒸排骨来说是必不可少的,秘籍也。再切些葱段,搅拌均匀,腌20分钟。
        蒸锅加水,大火蒸约25分钟,(四人量),中间不可将火转小,可在蒸锅盖上压些东西。简单吧。

        另一简单的是清蒸鱼。这次买的是单线,杀好,背上各斜切两刀,放入姜片,鱼肚子也放些姜片,再撒些盐。
        同样蒸锅大火,一般一磅的鱼蒸10分钟就好。我这个小些,蒸了9分钟。蒸好后浇些食用油,这个又是秘籍,一定要啊。

        青菜嘛,随便炒了个蒜苔。

        牛羊猪鱼和蒜苔,料味蒸炒做与尝。

        • tianfue(tomy)
    • 【管理和投诉】
      • 这个题目好像出过了阿?你真的不看诗社文集?每个系列都列出来了,不用去挖地三尺。。。
        • 看来我是要换题目啦?真的?
          • 一年做一次菜不多啊
            • 是啊,是啊。年年相见人不同,岁岁菜肴有新意。
        • 这题名很好,好到可以一而再,里面可作的文章太多
      • 难得甘享受的题目能否再放宽几日先。好让我们做多几只菘
        • ???为何我看不懂你写的意思
          • 哦,我还以为你是广东人呢。我是说这题名很喜欢,多给几天就更好了,因为是享受型的题目
            • 那延到下周四晚可好?
              • 好啊,你决定吧,现在你最大
      • 写两个心情小菜会不会被转走??担心ING
        • 应该不会吧,又不是单独的帖子,在这个总题目下面嘛。
      • 汤米谋定而动,出手非凡。建议将<其它(包括菜谱) 作品及评论>贡献给美食天地。
        • 希望大家捧场,大家捧场。是个好主意。
        • 一说吃的咖啡就来劲了
          • 最诱惑人的不是美女的腿,是烤鸭的腿
            • seriously? 不会吧~~~~
              • BS自己一下,咖啡说得正确~~~~~~
                • 因为TA家LD的腿很美。。所以对别人的腿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目前估计TA只对鸭子腿有兴趣。
                  • 嗯,曲线救国,此腿换彼腿,歆享两不亏~~
                    • 太贪
            • 来看看美女的腿
              • 这个姿势很引人遐想啊。。。
              • oops... 这个这个...再BS自己一下,我咋想这么多~~~
              • 留白自从升级后变成了很严肃刻板的人
                • How can I miss this excellent post!
      • 为什么这么多匿名呀?!!
        • 有些匿名是作者自己要求的,理由想想最近的事儿就知道了。有些匿名是偶都不知道谁写的啦。呵呵。有些,只是交作业啦,不常来心潭的。
    • 【截稿日期更改】延至下周四五月15日晚12:00截稿
    • 【评委给其它类别作品打分通知】此次诗社的单项评委可随意给其它类别打分,多多益善,但不为必需。特此公告。
    • 有人请我下馆子,空着肚子出来了。——【08.05.05 诗社《食。味。栽》小说作品及粗评】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首先给大家道个歉。汤米筒子跟我说品论的时候,打着的是“吃”的牌子。可是进了馆子,上来的三道菜都是“情”。我9一个老饕,这可不是强项。

      开始:


      聊斋说文:三世咒汤

      爱情好远、好空、好惨的一个名词。人间的悲欢相循,苦乐相随
      有痴情女子写道:
      爱一个人原来可以成聋成哑,如醉如痴。
      爱一个人原来可以爱到为他一次次审视自己,
      爱一个人原来可以爱到洗尽一切铅华,任乱发如芳草,
      爱一个人,你可以让自己温婉慈柔成天国圣母,好让他疲惫的头靠在你肩上
      爱一个人,含有一种感觉,因为他,你在一夜之间长大;因为他,你的眼泪变成笑容;
      爱让人饱尝孤独、寂寞、痛苦、茫然、甜蜜、心碎、陶醉和迷乱,让人头痛、心疼、欲罢不能,甚至为之寝不眠,饭不思,大喜大悲;
      红玫瑰虽然娇艳与暧昧,但激情终无法取代一生的幸福。敲心入肺的钟情是功利世界得希珍,多少世缘的人们,痴情的不息一切来延续片刻的幸福,甚至生命。当爱被各种世间种种利益漂白成白玫瑰,那失去生命的灵魂在黄泉路上会发出如何的声嘶力竭的诅咒,体味它,得用负情方一生来见证的。

      在离世的时候,负情人终将能看见那一抹白。。。。。。

      今天我就要讲述的故事要从一个世间女子说起,她名叫雷,为什么呢,因为她母亲在生她的时候难产,肚子痛了几天几夜,让接生婆都熬不住了,到了第2夜的3, 4 点钟,接生婆等的累得坐在产妇旁都睡着了,忽然天空中一阵霹雳打雷,女婴哇哇的一下诞生降世,把梦中的接生婆吓了一个激灵,虽然母子平安,早上接生婆回家后忍觉得惊魂未定,脸色惨白,她的家婆是一个90高龄的寿星老人,看到后问询,知道了原委,老寿星沉默半晌,望望天空,叹了口气说“这是一个前世受冤屈的女子,不甘心投胎转世,是雷神硬送下来的,有人要还债了”。
      雷的母亲终于知道了这个寿星评语,于是便给她起名为雷,毕竟是自己的骨肉,也是当宝一样的爱,谁知在雷4岁时父亲出差公干受伤,躺在医院的床上,医院下了死亡前的通知书,雷德母亲一下想起了寿星的话,觉得雷可能是前世的讨债鬼投胎,虽然雷的父亲慢慢奇迹般的康复,但雷的母亲在有了弟弟后对雷很刻薄,在小学 2年级时由此母亲生气用竹竿打她,居然把雷的肉皮都打烂留下一块疤痕。从小雷就开始干家务,做饭,洗衣。由于母亲很严厉对她,雷表面上不敢反抗但暗地里却十分鬼怪精灵,学习非常的好,长相不很美但很吸引人,学校的许多好事都拉不下她,就这样雷在快乐和风雨中渐渐长大直到上了大学。
      上了大学后,雷如鱼得水,在校园里逐渐引人注目起来,在情窦初开的季节,雷收获了第一份爱情大餐,遇到钟爱的高二届校园才子杨,周围的女生都嫉妒和羡慕她的童话爱情,雷觉得今生会为杨付出一切甚至不惜生命,到了杨毕业时,由于异常的优秀被北京部位来人相中挑走了,杨在光辉的前景的人生中用非常娟秀的字给雷写了绝情书,雷被爱的闪电击倒,但很坚强的站起来,在校刊上发表了诗歌《太阳和月亮》很积极表明自己会有自己的轨迹完满的人生,月亮的光辉来寸托太阳的光芒,但不会因太阳而失去整个世界。发表后引起轰动,杨看到后很感动,来找雷,但雷在跟他见面的一个晚上没有说一个字,因为她已经看清了这份爱情的苍白。
      杨毕业走后的学期里雷一直郁郁不乐,学校内的知心好友纯一天非常神秘的来找她,纯的北大恋人给他来信了,同时也寄来他的好友林给雷的求爱信,原来纯为了向男友展示自己好友的文才,把校刊寄给他,结果打动了春心待发的林,在书信交往和假期的接触中,雷渐渐从失去杨的悲痛中解脱出来,以为这次获得了纯洁的爱情,大学所谓最后两年就这样快乐和渴望中过去,临毕业分配的前的现场实习,带雷小组的老教授兼系主任非常喜欢雷,关心她的个人问题,知道她的恋人在北京后,说愿意帮助她分北京但需要林的系里给出个恋爱证明,于是雷揣着一份喜悦连夜坐火车到京,在北大的食堂外林异常惊诧和厌恶的见到雷,原来他上了委培的社科研究生,如果今后留京必须在京找个人结婚,否则会被发配到家乡的小城。雷感到自己像是一块破抹布在林的眼里急于被甩掉,爱情的眩晕一下子退尽,于是没有说自己来得理由,决定放弃林,因为他早就开始放弃她了。没有爱情的北京对她没有任何的价值。
      毕业后雷回到父母在的小城,同时回来的还有同乡的校友李,于是李经常召集一帮同学校友在他家聚会,雷当然很自然的去玩,一次在同学闲聊中,大家问毕业前被抓走的实验课女老师范了何法,雷告诉他们她听来的故事,原来女老师在上高中时和初恋的情人发生过关系,但那男生考到北京,她却没有,留校后和一位教师结婚,结果在新婚初夜新郎发现她不是处女,于是经常打她,女老师觉得这一切不幸都是那位高中恋人带来的,于是偷了实验室的氰化物剧毒掺入到一瓶白酒,到了北京找到高中的初恋情人到小酒馆叙旧,谎称自己只能喝红酒,于是把白酒倒给他,初恋情人很激动,酒未入口人先醉,不暇思索就喝了下去,女老师谎称上洗手间,逃离小酒馆,连夜回校,不曾想初恋情人在临死用手指蘸酒在桌上写下女老师的姓,警察一下子就找到疑凶,在女老师到家刚睡着的几个小时后,警察在她的上衣口袋搜出没有扔掉的火车票。大家在感慨中都纷纷发表看法,李和另一位校友关于女人的贞节问题争论得面红耳赤,李坚决认为是女老师的错,应该在婚前告诉新郎,就不会后悲剧发生了。后来渐渐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雷自然和李走到一起,在快领证的前几天,李突然问雷是否是处女,雷很生气,故意开玩笑说不是,没想到李得脸一下子就绿了,雷怎么解释也不相信,李说非常后悔为了雷放弃了分去上海的机会等等,立马找了个恋人以示众友,雷在伤心中后悔不已,但也无话可说,爱情毕竟是两个人的事,单相思的忠诚又有何用。

      雷决定不再恋爱,因为自己无法把握晶莹的爱情,总是一个个被生活的棒槌击的粉碎。日子就这样简单的开始愈合失恋的伤口,雷在参加全国的会议途中,结伴的人吆喝一起去爬华山,在筋疲力尽的山顶有座庙是问婚姻,雷于是非常虔诚的烧香,想问神仙自己是否有姻缘的命,抽了一签,下下签,签语“三世咒汤”:深闺明珠一颗,久被尘锁,情也蹉跎,痴也蹉跎。前朝尘尽光生,将情痴一起经过,生亦如何,死亦如何。缘洒孟婆泪汤,咒破红尘三世,前程成空朵, 贞也成朵。

      雷不太明白签中的意思,于是上前求问闭目念经的道士,老道看了签约,暗叹一口气,雷问是否不宜婚姻,老道说不是,解释签语:一个女子在前三世中均因恋人为了功名,前尘,和操守而被抛弃,痴情而死,在喝迷魂汤时对以前的恋人都下了咒语,如在此生会遇到三世前的恋人,会有再次的相遇,咒语会启动。雷听得一愣一愣的,想起自己出生经过和名字的由来,不由吸了口凉气,再一想,杨,林,李确实都为了这些原因放弃了她,都有个木字,朵可拆字为几木。
      雷问老道那女子前世下了什么咒?老道没有回答。
      20 年过去,雷以为人妻人母,忙碌的婚姻生活和工作压力让她渐渐忘了华山的事情,同学20年聚会,雷终于见到早年去深圳发展的李,交谈中才知他已结婚只是一直没有要孩子。李见了雷还是很激动,也许在现在这个年代没有年轻人会向他一样的傻傻理由的放弃雷。聚会中好友纯也从北京赶来,她和北大那位最终也没有在一起,但是她好像为男友曾开煤气自杀,现在见了雷只是笑谈自己年轻时太单纯,还好活下来了,要不国家少了位好博导。纯告诉雷,林研究生毕业为了留京,找了一位北京户口的技校女孩,现在是总编,好像也没有要小孩,老婆很早就全职在家打理家务伺候婆婆。
      雷在同学聚会后的一个午后,突然有个人到处室来找她,居然是杨,多年不见杨已经发福,一看就是领导的做派,一种驾驭人的气质从每个毛孔透出来,他们在外边的酒吧坐下,杨用一种饥渴般的思念的目光打量雷,说“我这一生一直在说想见见你,但每次出差路过你的城市都没勇气,现在终于见到了”。雷从杨德讲述中得知,他到了部里,很快找了个高干子弟结婚,官场平步青云,但随着岁月的流逝反而对雷的思念愈发强烈。雷很伤感激动,但一会就冷静下来,告诉杨自己现在过得很好,帅气的儿子今年正准备考大学,杨说让他考北京吧,倒时有事留京可以帮忙,雷开玩笑说:好啊,如果你小孩是女儿,咱们作亲家。杨目光闪过一丝忧郁,告诉雷,他自己没有孩子。
      一霎那,雷身体像被雷劈了一下,自己的前三世咒语不会是“断子绝孙”吧。


      有关于鬼狐精怪的聊斋,一向是我的最爱。但是正因为如此,变得有些挑剔了。

      三世痴情,三世痴情。既然是痴情,又何苦下什么诅咒。爱之一物,若是变成了恨的执念。那便大碗儿茶装的孟婆汤,也解不了的了。

      主题毕竟是吃,窃以为文章虽好,不免是有些偏题了。13分


      小小说--饭桌上的故事(一)
      鞣莲市首屈一指的心谭大学带职进修研究生班终于结业了,连续几天的毕业考试把大家辛苦坏了,恨不得马上像崇尚天体的本科生那样,带着墨镜或臂间系个丝带或只穿着袜子突然全裸出现,为依旧在那奋战的同学们抛糖果,高呼“Happy Final!”。于是大家在现任班长托米的倡议下,决定去好好吃一顿。但是去哪里呢?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开始讨论起来。

      学习委员稷崴默默坐坐一旁,有些不爽,暗自哼哼:知道我不喜欢抛头露面,估计又去咖啡厅那家,什么正宗新疆羊肉串烧烤,听说还请到了电影//宫女怨//的女主角小鳗为烧烤节助兴,就是走穴嘛。
      化工课代表小馨眼见心灵,看出了稷崴的心思,马上提议:“我觉得北京的饭馆好,做的菜是北方味,另外我们这里北方人多,是不是?”,边说边用眼角撇稷崴,希望能得到响应。
      “不对吧?”食品课代表博采立刻反驳,“老乡,上次你小舅舅来,明明说你是湖南的。”
      博采和小馨是室友,刚入学时因为琐事闹过一点小矛盾,这时候博采一说话,小馨也不愿搭腔,低下头想念起北京的男朋友,“菠菜,等着瞧,看我以后做了首都人民的家属,你还有什么说的!”
      博采一打岔,大家都没了主意。
      砰,教室的门被推开了,祝镇急急火火的走进来了,“怎么?还没讨论出结果?上海股市都跌破3600点了。”
      “这不正说着了嘛!”大家见小福婆,顿时来了精神。
      “大都会广场的新世纪PLAZZA刚开业一家//五月樱花//,消费超200元,赠Guess 手袋,就这么定了,开我新买的车去,老规矩,不足的刷我的卡补齐。不过,女生做我车注意裙子别扯坏。。。”祝镇快人快语。
      “这样不好吧,上次渥太华就是你出的大头。”语文课代表阿海喃喃低语,仍掩饰不住脸上的喜悦接着说:“我G牌没过,车技不好,你再说说具体地址。”
      “398 Ferrier St.,Unit 132,在Metro Square后面的New Century Plaza里”
      “走了,走了”班长托米像个开放式的阿姨放羊一样,招呼大家向外走,回头一看,学习委员稷崴没动。
      “我不去了,最近买了房子,我还要做个好父亲。”稷崴不喜欢聚会找了个托词,“奥,八一京剧团的老娄因为沈阳军区调演提前回部队了。”
      “知道了,不说去美国百老汇演出吗?多亏你提醒,那我们先走了”。
      稷崴看大家都走了,心中暗喜,拿出口袋中的耶鲁文科高年级图书证,是呀,上次借的"明代诗词随通俗小说的传播与印刷术发展的关系"早该还了,这会有时间好好研究研究。

      乍一看。。。没有看懂。:P

      文字寥寥,但是暗藏的信息确是不少。像是万花筒的切片,虽然薄,但是里面却是五色杂陈。

      纯用对话来表现人物,我是做不来的。总不免要画蛇添足地加上几句描写,一些评论。小小说虽然是时间点的浓缩,但是,作为局外人的俺。不免有些云山雾罩。

      不过,女性角度的细腻感情。我一个丑老爷们儿,肯定是没有慧根。所以不敢多说。

      14分



      芒果布丁

      男人很惬意地靠在床上,听着从卫生间传来的"哗哗"的水声,他满意极了!心情好得自个儿哼起了小曲,想到这碟“凉拌青瓜”终于被他吃到嘴里了!他居然忍不住裂开嘴笑了起来。凉拌青瓜,这是他第一眼看到这女人的时候,脑子里浮现出来的名字。

      男人有个习惯,他喜欢把和他交往的女人都用一道菜来命名。他认为,在他没有遇到他的终极大餐之前,随便点些餐前小菜来换换口味实在是无伤大雅的行为并且还非常的有趣;而且,他发现自己越来越热衷于玩这种追逐——放弃——再追逐的游戏,他的技巧也逐渐的从生涩演练到浑熟;他自己也不明白,那些腻人的甜言蜜语怎么就可以如此轻易、顺滑的就从自己的口中流淌出去;而且,最难得的就是有时候他自己居然也会被自己的款款情话所感动,更别提那些一早就被感动得一塌糊涂的女人们了。所以,他常常对自己说:“其实,我也是认真的。”于是,他在面对那些小菜们的时候就更加的坦然了。当然,他也有遇到麻烦的时候,比如说上一个 “夫妻肺片”就给他带来了不少苦恼!一想起那碟“夫妻肺片”,男人的眉心不由自主地就纠结在一起了。照理说那么一个离过婚的少妇在他的餐桌上应该是很容易被清理掉的,可是那女人还偏偏就是一个死心眼,后来居然还和他玩起了跟踪!一想到那天在饭店里无意中的转头居然看到她一个人就坐在自己的身后低头喝汤的情景,男人本能的打了一个冷颤,然后,他的好心情多少也受了些影响。他想这个“青瓜” 看起来应该没有“肺片” 那么麻烦,不过,Just in case,还是应该和她说清楚些比较好,这,也算是为她负责嘛。男人这么一想,又有些释然了。他站了起来,随手把刚才用过的裕巾围在腰上,走到镜子前,抬手理了理还比较浓黑的头发,几乎是带着欣赏的眼光浏览了自己还算高大结实的身形,突然他的笑容凝结在嘴角边上了——因为他发现如果就这么赤裸着上身去和青瓜谈那些比较严肃的话题似乎有些不妥当,甚至他还想到了如果青瓜忍不住伤心的时候,她那娇小的身躯会不会软软地趴在自己的肩头掉眼泪呢?如果她真的这么靠过来,自己一个男人当然是不会推开她的,毕竟自己还是有些喜欢她的,而且适当的安慰还是必要的,所以在那个场面中自己的这种装扮就会显得比较暧昧了。男人最后看了一眼镜中的自己,转身把刚才扔在地上的裤子拎起来,一边穿一边想等一下应该怎样才能让青瓜明白不要幻想和他的将来而又不至于太让她难受呢?当然他也已经想好了怎样安慰那即将在自己温柔的言语和诚恳的眼神中变成碎片的青瓜。想到这里,男人突然有一丝莫名的伤感,他认为自己还算是比较善良的,最起码,他不愿意看到他喜欢(过)的并且相对比较单纯的女人(比如青瓜)因为他而伤心流泪,虽然他也会在她(们)的眼泪中或多或少的得到某种心灵上的快感,但那绝不是他的初衷。他是想带给他所喜欢的女人快乐的!是的,他在心中强调了一下:快乐!我要的只是快乐,而且这种快乐必须是双方的快乐。可是为什么这些女人在跟你上了床后都要去想将来呢?谁能保证自己的将来是什么样的呢?我都保证不了自己,又拿什么来给你保证将来呢?男人有些烦躁了,这青瓜怎么洗这么长的时间?

      男人深深地呼吸了一下,把刚刚系错了的衣服纽扣一颗颗地解开,又小心地对了对位置,确定正确后再细心的一颗颗地重新扣上。在这个过程中他想起了第一次见到青瓜的时候,她那一头清汤挂面的头发和一脸天真无暇的笑容让他误认为她还是留学生呢。几次接触下来,特别是他发现她并没有拒绝他暧昧的信息时,他知道,自己已经可以order了。但他却没有想到,这个外表清纯斯文的青瓜居然也可以这么狂野!想到这里,他笑了起来,特别是看到凌乱的床面和那个跌落在地上的枕头,他眼里的笑意更浓了,然后他感觉到自己的小腹部又开始发热。。。“这个青瓜,真是一个妖精!”他笑着骂了一句,发现自己居然还有些舍不得。然后,他想,也许可以迟一些再和她谈。

      浴室的门终于被打开了,眼前的青瓜并没有按照他想象中的那样湿散着头发、松裹着浴袍、面带着浴后的潮红和性感的湿气出现在他面前。他有些诧异地看着穿着整齐的青瓜笑意盈盈地向床边走过来,近了,发现她居然还化好了妆。男人突然有一种不安的感觉,他开始后悔自己又把衣服脱光了,刚才还在燥热的身体也感觉有些凉意了。于是,他下意识地把盖在身上的被单往上提了提,顺便把手臂也放进了被单里,就只露了个头在枕头上。也许是这个形象让他看起来多少有些滑稽,青瓜笑得更加灿烂了。她在床边坐下,像怕他着凉似的,伸出手帮他把被单压了压,然后,一脸正经地看着男人说:
      “嗯,我有些话想和你说。”
      男人心中一叹:完了,又开始了。他真的是有些悲哀了,怎么都是这样的呢?也许是他的悲哀不小心流露到了脸上,女人的表情也有了一丝的难受:
      “嗯,我知道你对我很好,所以我一定要和你说清楚:我们是不可能的。”
      男人的眼睛睁大了,他怀疑自己听错了。女人误解了他的表情,以为自己让他难受了,所以更加小心地选择着词句:
      “嗯,其实,我也是很喜欢你的,真的。嗯,你知道,有时候我们喜欢一样东西,却不能用它来过日子,因为它填不饱肚子,就像……”女人想了一下:“就像芒果布丁一样。”说到最后,女人很无奈地叹了口气:“这就是生活。”
      男人的脑子有些空白,可怜的他一时间还反应不过来,所以就呆呆地跟着念了一句:“芒果布丁。”
      看着他这一副痴样,女人眼睛里的怜爱更重了:
      “你别这样,好吗?我也不是说以后就不理你了。嗯,有时间的话,我还会找你的。”然后她看了看表:“我得走了,你再休息一下吧。这里是一半的房钱,我给你放台面上了。”说完,她俯身吻了一下男人:“Bye Bye.”

      男人目瞪口呆了好一段时间,直到女人离去的关门声响起,他似乎才回过神来。他使劲地晃了晃脑袋,费力地回想女人刚才的那一番话,最后他总算是得到一个答案:这次他是绝对不会有任何麻烦的了。不过,有一个让他想了很久都没有想明白的问题就是:“凉拌青瓜”明明是他Order的餐前小菜,可是怎么到最后自己却变成了她的餐后甜点“芒果布丁”的呢?


      恩。。。。还是和吃的木有什么关系。。。。心里话。看完3篇,我的食欲完全没有一点骚动的机会。但是。。。咳咳。。。。:P 再穷不能木老婆啊。。。。

      作为庸俗的读者,比较喜欢“情理之外意料之中”的结局。+1分。

      “凉拌青瓜”和“芒果布丁”的比喻俺很喜欢,+1分。

      作为正常男性。我情不自禁的幸灾乐祸了。+1分。

      总分:15


      说实话。。。评的不好。。。有意见。。找汤米这个骗子去!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热烈欢迎新评委!
      • 女性角度的细腻感情..... 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