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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e you going to Scarborough Fair
Parsley, sage, rosemary and thyme”
这首旋律总是让我立即沉浸到一种迷离的状态,即使最高兴的时候,或者即使和很多人在一起的时候。它就象我的某种情绪按钮,一按下去,我就会进入幻觉的世界。其实我很少真的听到这首歌,我甚至也没有看过产生这首歌的电影。但是那些对我来说饱含深情的音符总是在我不经意的时候划空而来,击打我的神经,引起我全身心的共振。
最初迷恋这首歌的时候没有个人体验的基础,纯粹被旋律吸引。直到那一天,当多伦多的一个移民接待站把我接到了―“Scarborough”。“啊,真的是Scarborough吗?” 我有点不信。如此浪漫的名字,如此流畅轻巧的发音,一直存在我的幻想中的地方,就是我要居住的地方?虽然知道这个Scarborough不是歌中的Scarborough,这个惊喜还是让我对她倍感亲切,随之而来的恍惚没有了哀愁,似乎我已经变成了歌中要去Scarborough的人,而不是忧伤的歌者。
金秋的士嘉堡真的没有让我失望。头两天都是在鸟鸣中醒来,阳光在窗外晃动。头脑特别清醒,就象童年的时候醒过来一样,感觉浑身舒畅有力。走出屋外,密布的大树尽情伸展肢体,给草地投下大片绿荫。低矮的房子一座接一座,随蜿蜒的道路从容铺开。很安静。比起我刚离开的城市来说,太安静。安静到有点不真实。突然就紧张起来,有点心虚。赶紧回屋主动找别的房客聊起来。
士嘉堡当然不是天堂,有时候感觉就是地域,尤其是在惶惑中为工作身心俱疲的时候。一天一天在无奈中过去,一天一天加深对自己的否定,一天一天加强回去的欲望。幸好我有赵传,听着他高亢而激动人心的呐喊:“我不是沉默的羔羊/我也有梦想/当明天太阳升起,照在我的脸上/我一样地/散发光芒”,我总是热泪盈眶,重拾信心。没想到久违的他可以在很多年后给我如此有力的精神力量。有时候回想起那段整天整天闷坐在电脑前上网发简历聊天听音乐的时光,想起那套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半地下室,就觉得那是我的延安和窑洞,永远亮在心底深处。
真的,我对那套一室一厅的半地下室感情很深。虽然够破旧,却也够宽敞,而且前后都有阳光。虽然做饭得上到入口层和房东合用,我一个人也做得不多。而且和房东合用的好处是偶尔他们高兴了就施舍一点菜啊汤啊给我。他们煲的汤真是美味,而且是地道的广东风味。房东一家以女儿一家三口为主,然后她的父母,然后她的弟弟和弟媳,好象都是广东佛山人。我很佩服他们,除了老太在家做饭带孩子,男的在餐厅超市,女的在衣厂酒店。现在一家人也有房有三辆车,也是合合睦睦,其乐融融。老爷子显得比较有见地,常在别人面前替我解释“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因为我起来晚,每天起床一般只能见到老太憨厚的笑脸,我们用广东话问候“早晨!”。没工作的时候中午就我和老太一起做饭,我总是带着逗趣的心态和她聊着自己从来不聊的家常;女儿当然是最能干的一个,每次我一灰心她就会用带笑的声音爽朗地说:“别着急啦。都是这样的啦。等你将来发达了,请我们喝茶啊。”我当然就干笑了,不过的确也轻松起来。
那座房子见证了我找到第一个正式工作的快乐;第一个合同结束时的沮丧;一次考过G2的激动;第一次开车回来的兴奋;在家门口倒车把邻居的车撞了的苦恼;它陪我熬夜看奥运;熬夜上网聊天;在新年来到的时候默默对望。
我业余的活动空间很小,东起MacKovan,西至Warden。北达Steele,南低Ellesmere。住了包括移民接待站的四个地方都是在这个圈子里转来转去,而第二和第四个就是隔街相望的两座公寓。
最后的那座公寓位于Finch和Warden的东南。从我的房间窗口望出去,隔着Warden是一块墓地,墓地南边是一座教堂。路口的东北角是银行和Walk-in诊所,西北则是一个中型的Mall。除了墓地那一侧,其他三侧一般都是人来人往,形成鲜明对比。我常常想,在北美这块高度发达高度消费的社会,也许就是这些教堂和墓地最为沉重,象锚一样把城市,把城市里的人停泊在坚实的土地上,停泊在精神的空间里,停泊在上帝的港湾。没有了这些教堂,北美洲就太轻了,太让人抓不住,就象午夜的霓虹,飘逝的车,网上的人,账号上的钞票。我没有信教,但是我真的尊敬那些沉甸甸的教堂建筑,因为我希望永远有点什么让我敬畏的东西。可能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从来没有走进去。
有时候趴在窗后看着墓地,我在想有没有幽灵在看我,或者我们。我们和他们不就是一线之别吗?而我基本上还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因此不相信来生,因此死是一种永恒。而随着其他的永恒相继破灭,在我看来,死亡的永恒才是人类唯一的永恒。当然我不急着获得这个永恒,你可以嘲笑我怕死,我真的怕,既然这种永恒是唯一而不可逆转的,急什么呢?虽然人生有那么多不如意,那么多痛苦,也有那么多欢笑,那么多温暖。不急不躁走过去,用心去体验这一生的每一刻,与生活融为一体,这才没有浪费对自己而言仅此一次的生命。反正是死,何不活个痛快?不知道别人怎么诠释墓地,反正我觉出了西方人把墓地看成城市的组成部份的某种理由;反正每次这么想一想,我浮躁的心就会平静好多。
Scarborough让我迷恋,还因为它的发音和Scarlet(郝思嘉)有些象。而我是在看《红楼梦》之前看《飘》的。活泼美丽坚强勇敢而又现实到有些坏的郝思嘉给少年的我留下了非常美好的印象。印象太深,大大超过对《红楼梦》里的女人的印象。所以当我碰到她的时候,我一下子找到了感觉,进入了角色。因为她的性格很有些思嘉味,我希望自己是白瑞德和Butler的合成,可以从里到外征服她。她说她也喜欢这首歌。而且以前还教学生唱过这首歌,亲自抄好谱子,复印发给学生。这一点一下子让我觉得她和我更近。
那段时间我们常常一起坐TTC在士嘉堡和 downtown间来回。记得从Yonge坐地铁往北,第一站就是Rosedale. 不知道为什么,一听到这个名字我就非常喜欢。那天我坐在她对面,我就看着她,说:“你说以后要是所以的地名都要翻译成中文名,怎么翻译Rosedale好啊。”“咦----”她笑了。“你觉得呢?”“不知道dale是什么意思。但是我希望是寨的意思。那么Rosedale就是玫瑰寨。真够浪漫啊。难道这里以前长满了玫瑰吗?”她还是笑着,带着憧憬的目光;我仍然看着她,满眼笑意,脑海里是另外一幅图画:我是威风凛凛的玫瑰寨主,她是美丽娇弱的压寨夫人,我们骑马立在开满玫瑰的山坡上,看着地铁在远处开过。虽然后来知道dale是谷的意思,每次地铁经过那里,我心中仍然漾起寨主的甜头。
TTC似乎更能激发人的感情,也许因为自己不用开车,所以可以放松心情,东张西望,任意幻想,即使候车的时候。那年冬天一场大雪伴随着我们的争吵,冷了好几天。在Victoria Park路上等车的时候身边的一个花台铺着厚厚的雪,我不由自主地就在雪上用手指划起来。等上了车才意识到,自己在写字,而且是名字。靠在车的扶杆上随车身摇晃着,我又发起呆来。似乎听到自己在对她说,我在雪上写了我们的名字,雪很冷很冷,我写得很深很深,但是我不觉得冷。因为我知道等雪化了的时候,我们就会融合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也不分开…..可是,雪真的化了的时候,她已经从我的世界消失了。
不过也许她真的融入了我的身体。因为我感觉到,我和从前很有些不一样了。我现在也可以注意到街边绿草里一丛丛黄色的雏菊了,她曾经惊叹一声就蹲下去抚摸它们;偶尔经过Yonge和Bloor街口看到那个热狗摊价格板上高高的1和后面细小的.5,我也忍不住会心微笑,也许是用她的方式,因为她的笑脸在我眼前倏忽闪过;开车看到人行道上行走的一对对明显来自中国,象学生情人一样文质彬彬的新到者,我就祝福他们一路走好,我和她也曾这么走过;一切都会有的,虽然也会丢失一些,象我一样…..
也许,士嘉堡让我留恋的,其实就是我投注在那里的各种感情吧。我们就是用自己的生命一点一点在这块陌生的土地上留下痕迹,留下气息,让陌生变成依恋,让抗拒变成不舍,家的概念就是这么建立的吧。
坐在密西沙加公寓的窗前,想着住在士嘉堡的二十多个月,耳边又响起那首歌了:
“Remember me to one who lives t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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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e you going to Scarborough Fair
Parsley, sage, rosemary and thyme”
这首旋律总是让我立即沉浸到一种迷离的状态,即使最高兴的时候,或者即使和很多人在一起的时候。它就象我的某种情绪按钮,一按下去,我就会进入幻觉的世界。其实我很少真的听到这首歌,我甚至也没有看过产生这首歌的电影。但是那些对我来说饱含深情的音符总是在我不经意的时候划空而来,击打我的神经,引起我全身心的共振。
最初迷恋这首歌的时候没有个人体验的基础,纯粹被旋律吸引。直到那一天,当多伦多的一个移民接待站把我接到了―“Scarborough”。“啊,真的是Scarborough吗?” 我有点不信。如此浪漫的名字,如此流畅轻巧的发音,一直存在我的幻想中的地方,就是我要居住的地方?虽然知道这个Scarborough不是歌中的Scarborough,这个惊喜还是让我对她倍感亲切,随之而来的恍惚没有了哀愁,似乎我已经变成了歌中要去Scarborough的人,而不是忧伤的歌者。
金秋的士嘉堡真的没有让我失望。头两天都是在鸟鸣中醒来,阳光在窗外晃动。头脑特别清醒,就象童年的时候醒过来一样,感觉浑身舒畅有力。走出屋外,密布的大树尽情伸展肢体,给草地投下大片绿荫。低矮的房子一座接一座,随蜿蜒的道路从容铺开。很安静。比起我刚离开的城市来说,太安静。安静到有点不真实。突然就紧张起来,有点心虚。赶紧回屋主动找别的房客聊起来。
士嘉堡当然不是天堂,有时候感觉就是地域,尤其是在惶惑中为工作身心俱疲的时候。一天一天在无奈中过去,一天一天加深对自己的否定,一天一天加强回去的欲望。幸好我有赵传,听着他高亢而激动人心的呐喊:“我不是沉默的羔羊/我也有梦想/当明天太阳升起,照在我的脸上/我一样地/散发光芒”,我总是热泪盈眶,重拾信心。没想到久违的他可以在很多年后给我如此有力的精神力量。有时候回想起那段整天整天闷坐在电脑前上网发简历聊天听音乐的时光,想起那套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半地下室,就觉得那是我的延安和窑洞,永远亮在心底深处。
真的,我对那套一室一厅的半地下室感情很深。虽然够破旧,却也够宽敞,而且前后都有阳光。虽然做饭得上到入口层和房东合用,我一个人也做得不多。而且和房东合用的好处是偶尔他们高兴了就施舍一点菜啊汤啊给我。他们煲的汤真是美味,而且是地道的广东风味。房东一家以女儿一家三口为主,然后她的父母,然后她的弟弟和弟媳,好象都是广东佛山人。我很佩服他们,除了老太在家做饭带孩子,男的在餐厅超市,女的在衣厂酒店。现在一家人也有房有三辆车,也是合合睦睦,其乐融融。老爷子显得比较有见地,常在别人面前替我解释“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因为我起来晚,每天起床一般只能见到老太憨厚的笑脸,我们用广东话问候“早晨!”。没工作的时候中午就我和老太一起做饭,我总是带着逗趣的心态和她聊着自己从来不聊的家常;女儿当然是最能干的一个,每次我一灰心她就会用带笑的声音爽朗地说:“别着急啦。都是这样的啦。等你将来发达了,请我们喝茶啊。”我当然就干笑了,不过的确也轻松起来。
那座房子见证了我找到第一个正式工作的快乐;第一个合同结束时的沮丧;一次考过G2的激动;第一次开车回来的兴奋;在家门口倒车把邻居的车撞了的苦恼;它陪我熬夜看奥运;熬夜上网聊天;在新年来到的时候默默对望。
我业余的活动空间很小,东起MacKovan,西至Warden。北达Steele,南低Ellesmere。住了包括移民接待站的四个地方都是在这个圈子里转来转去,而第二和第四个就是隔街相望的两座公寓。
最后的那座公寓位于Finch和Warden的东南。从我的房间窗口望出去,隔着Warden是一块墓地,墓地南边是一座教堂。路口的东北角是银行和Walk-in诊所,西北则是一个中型的Mall。除了墓地那一侧,其他三侧一般都是人来人往,形成鲜明对比。我常常想,在北美这块高度发达高度消费的社会,也许就是这些教堂和墓地最为沉重,象锚一样把城市,把城市里的人停泊在坚实的土地上,停泊在精神的空间里,停泊在上帝的港湾。没有了这些教堂,北美洲就太轻了,太让人抓不住,就象午夜的霓虹,飘逝的车,网上的人,账号上的钞票。我没有信教,但是我真的尊敬那些沉甸甸的教堂建筑,因为我希望永远有点什么让我敬畏的东西。可能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从来没有走进去。
有时候趴在窗后看着墓地,我在想有没有幽灵在看我,或者我们。我们和他们不就是一线之别吗?而我基本上还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因此不相信来生,因此死是一种永恒。而随着其他的永恒相继破灭,在我看来,死亡的永恒才是人类唯一的永恒。当然我不急着获得这个永恒,你可以嘲笑我怕死,我真的怕,既然这种永恒是唯一而不可逆转的,急什么呢?虽然人生有那么多不如意,那么多痛苦,也有那么多欢笑,那么多温暖。不急不躁走过去,用心去体验这一生的每一刻,与生活融为一体,这才没有浪费对自己而言仅此一次的生命。反正是死,何不活个痛快?不知道别人怎么诠释墓地,反正我觉出了西方人把墓地看成城市的组成部份的某种理由;反正每次这么想一想,我浮躁的心就会平静好多。
Scarborough让我迷恋,还因为它的发音和Scarlet(郝思嘉)有些象。而我是在看《红楼梦》之前看《飘》的。活泼美丽坚强勇敢而又现实到有些坏的郝思嘉给少年的我留下了非常美好的印象。印象太深,大大超过对《红楼梦》里的女人的印象。所以当我碰到她的时候,我一下子找到了感觉,进入了角色。因为她的性格很有些思嘉味,我希望自己是白瑞德和Butler的合成,可以从里到外征服她。她说她也喜欢这首歌。而且以前还教学生唱过这首歌,亲自抄好谱子,复印发给学生。这一点一下子让我觉得她和我更近。
那段时间我们常常一起坐TTC在士嘉堡和 downtown间来回。记得从Yonge坐地铁往北,第一站就是Rosedale. 不知道为什么,一听到这个名字我就非常喜欢。那天我坐在她对面,我就看着她,说:“你说以后要是所以的地名都要翻译成中文名,怎么翻译Rosedale好啊。”“咦----”她笑了。“你觉得呢?”“不知道dale是什么意思。但是我希望是寨的意思。那么Rosedale就是玫瑰寨。真够浪漫啊。难道这里以前长满了玫瑰吗?”她还是笑着,带着憧憬的目光;我仍然看着她,满眼笑意,脑海里是另外一幅图画:我是威风凛凛的玫瑰寨主,她是美丽娇弱的压寨夫人,我们骑马立在开满玫瑰的山坡上,看着地铁在远处开过。虽然后来知道dale是谷的意思,每次地铁经过那里,我心中仍然漾起寨主的甜头。
TTC似乎更能激发人的感情,也许因为自己不用开车,所以可以放松心情,东张西望,任意幻想,即使候车的时候。那年冬天一场大雪伴随着我们的争吵,冷了好几天。在Victoria Park路上等车的时候身边的一个花台铺着厚厚的雪,我不由自主地就在雪上用手指划起来。等上了车才意识到,自己在写字,而且是名字。靠在车的扶杆上随车身摇晃着,我又发起呆来。似乎听到自己在对她说,我在雪上写了我们的名字,雪很冷很冷,我写得很深很深,但是我不觉得冷。因为我知道等雪化了的时候,我们就会融合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也不分开…..可是,雪真的化了的时候,她已经从我的世界消失了。
不过也许她真的融入了我的身体。因为我感觉到,我和从前很有些不一样了。我现在也可以注意到街边绿草里一丛丛黄色的雏菊了,她曾经惊叹一声就蹲下去抚摸它们;偶尔经过Yonge和Bloor街口看到那个热狗摊价格板上高高的1和后面细小的.5,我也忍不住会心微笑,也许是用她的方式,因为她的笑脸在我眼前倏忽闪过;开车看到人行道上行走的一对对明显来自中国,象学生情人一样文质彬彬的新到者,我就祝福他们一路走好,我和她也曾这么走过;一切都会有的,虽然也会丢失一些,象我一样…..
也许,士嘉堡让我留恋的,其实就是我投注在那里的各种感情吧。我们就是用自己的生命一点一点在这块陌生的土地上留下痕迹,留下气息,让陌生变成依恋,让抗拒变成不舍,家的概念就是这么建立的吧。
坐在密西沙加公寓的窗前,想着住在士嘉堡的二十多个月,耳边又响起那首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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