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喜欢看书,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妈妈的缘故。妈妈是个很碎碎念的人,一件很小的事情,她可以翻来覆去给你念叨一天。她唯一不对我念经的时间就是我看书的时候啦,所以为了避免耳朵早早长茧,我就有事没事拿本书出来看。这样一来,习惯成自然,不知不觉中倒是迷上了书。
小的时候,妈妈只准我看课内书,所以一切的课外书都和我无缘。那时候,看书要么是同学那里借的,要么看的是哥哥嫂嫂的书。所以一直以来,看的书真的是五花八门。有段时间,我甚至是只要带字的纸张,都拿来看一看。
看书看得太迷了,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只要有书,我就不会无聊。坏处是,看到后来,上课时间也被我拿来看闲书啦。那时候,同学们为了可以在课上做点小动作,一般都把所有的书竖立起来在桌子的前面排成一行,这样,老师的视线被阻挡住啦,课桌就是一个相对安全的空间。其实,同学的这点小把戏还是不大逃得过老师的法眼的。所以,在课堂上被突然叫到名字的可能性是很高的。我最喜欢我的语文老师,每天我看闲书被他知道了,他一般都是先叫我一下,然后说,注意啊。从来不会给我难看。最最让我难忘的是,一次在自然课上,平时一向随和的老师突然就冲下来,夺过我手中的书,三两下撕成了两三瓣,然后飞速把破书从二楼的窗口扔了出去。我当时唯一的反应只能是瞪大眼睛。
读书的时候,看闲书好像就是份特务的工作。晚上的时候我时常打着手电整个人捂在被窝里面看书,还要时不时地竖起耳朵听外面的动静。课间休息的时候,一般都是在闲书的上面摊开一本正课的课本,老师一来,我就用正本本儿盖住闲书,装出一幅认真样。有段时间,住的寝室是临街的,窗口刚好有路灯照明。于是熄灯了以后,就着路灯看会儿书倒成了我的乐趣了。
书看得多了,阅读的速度自然就提高了。读中专的时候,我和同寝室的一个女孩就时常一起去“后街”借小说看。每个周末一般都是她借十本,我借十本。然后各自看完了就互换过来看。我们有次实在是看不完了,就挑灯夜战,跑到天台去看书了。因为天台是没灯的,所以我们就把雨伞撑开,架在铁丝网上,然后再在伞柄上面系上手电。在那四年的时间里,我的视力硬生生地从1.5降到了0.9。
小说看得多的唯一好处就是看连续剧永远不卡壳。一般的连续剧,我只要看个两三分钟就把剧中的人物弄得倍儿清楚了。搞得每次放假回家,老妈看的连续剧的剧情我比她还知道的多,一度让我妈怀疑我在学校就专看电视了。坏处就是有后遗症,到现在看小说都没什么耐心,一般只看头和尾。
看书看多了,自然而然喜欢买书。现在回想起来已经不记得买的第一本书是什么了。只记得,毕业的时候,别人寄回家的是被褥什么的,我寄回家的是一箱子书。工作了以后,更喜欢买书,只是后来发现书这个东西实在太重,每次搬家很不方便,渐渐地就不大买书了。
我因为自己喜欢书,就时常买书作为礼物送给朋友。我的侄儿侄女,每年我回家给他们带的礼物里面也一定有书。朋友们也都知道我喜欢书,所以有的时候,给我的礼物也是书。书倒成了我们之间的桥梁了。
一直觉得,每本书都是有它存在的价值的。所谓的好书坏书只是因为看的人的价值观和作者有没有共鸣而主观形成的。所以,一般来说,每本书我都喜欢好好地保护。我不喜欢的人中不爱惜书本的人可以排在第一了。在书上乱涂乱画、随意折页、随手撕下自己喜欢的纸页,都是我厌恶的行为。所以,有段时间,我养成了抄书的习惯。按照分类的不同,我有很多本手抄本。而每本手抄本,我还喜欢在上面贴上相应的粘纸。最喜欢的一张粘纸是我贴在 唐诗 手抄本上的。那张粘纸是一小幅一小幅的花卉图案,每个图案的边上都附有一首相应的小诗。
出国的时候,整理东西,发现虽然已经好久不买书了,还是整出了一堆的书。于是,挑挑拣拣了很久,才忍痛把书缩小到了一个箱子。那个箱子,自从寄回家后就没有打开过,妈妈一直以为是我的衣物。前段时间,妈妈看着太阳不错,就想着要把衣服什么的拿出来晒晒,结果才发现是书。电话里面,妈妈问,女儿,怎么就见你买书了啊。